為了遏制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在發生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實施有力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底程度。按照縣政府在秋冬季防火工作會議上的會議精神,並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縣政府在預防秋冬季火災工作的會議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生命無價”的原則,防範我鎮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以便增強各單位、各村屯防控各類火災的整體工作能力,為構建和諧社會、“平安”創建工作打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二、組織機構
為預防火災的發生,我鎮特成立防火預案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郭永恆擔任,副組長由副書記孫志國、副鎮長任奎、曹維國、武裝部長曹清宇擔任,成員單位有派出所、林業站、城建、醫院及各村村委會主任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地點設在派出所,主任由派出所所長錢通華擔任,副主任由派出所副所長曹中國擔任,成員派出所全體。辦公室主要負責整治防火隱患工作的督辦工作。各單位、各村屯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並對本單位、本村屯的消防安全隱患工作進行自檢、自查,以便徹底消除火災隱患。自檢、自查時間為10月22日——11月5日完成。
三、工作要求
本預案適用於鎮發生火災的應急工作。
1、在鎮黨委、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單位、各村屯要制訂和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各單位、各村屯應根據本部門在防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在處置火災時做出快速應急反應。
3、把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力爭把火災的損失降到最底程度。要做好緊急應對突發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火災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4、在火災撲救時的單位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到達現場,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不到現場,並且要保持通訊的暢通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或不接聽電話。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決不手軟。
註:(自今日起各村委會主任手機24小時開機,或關機時有其他方式聯絡到)
四、火災撲救
1、撲救火災時在縣消防大隊人員(興林消防隊)未到達時由各單位、各村屯責任人統一指揮,參加撲火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服從指揮,縣消防大隊人員(興林消防隊)到達後由縣消防大隊人員(興林消防隊)統一指揮。
2、在撲火的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和重要公共設施的安全。
3、在撲火力量上,堅持以縣消防大隊人員(興林消防隊)等專業力量為主,本部門的撲火隊為輔的原則。
4、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如遇火勢大難以控制威脅到其他居民財產安全時,應在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以便確保其他居民的財產安全。
五、醫療救護
因火災造成人員的傷亡是,各單位、各村屯要積極開展醫療自救,能在當場治療的要當場採取措施救護,以便抓住治療最佳時期。各單位、各村屯要組織有醫療救護的專業人員到現場參加救護工作,有條件的應備有醫療急救包。以保證傷員及時得到救護。
註: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