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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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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家圈中心校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工作,根據縣人社局《關於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實施競聘上崗的指導意見》和縣教體局《關於專業技術崗位實施競聘上崗的通知》,結合全鎮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競聘範圍、聘期及崗位計劃數。

  1、專業技術崗位等級

  專業技術高級崗位:中學副高級分五級、六級、七級三個層次;中學一級、小學高級分八級、九級、十級三個層次;中學二級、小學一級分十一級、十二級兩個層次。

  2、競聘範圍

  取得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參加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競聘。其中競聘高級五級崗位的必須原來已經聘任高級4年以上,競聘高級六級崗位的必須原來已經聘任高級3年以上;競聘中級八級崗位的必須原來已經聘任中級4年以上,競聘中級九級崗位的必須原來已經聘任中級3年以上;競聘初級十一級崗位的必須原來已經聘任初級3年以上。

  3、聘期

  本次專業技術崗位競聘聘期為三年(2010年12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4、崗位計劃數見附表。

  二、競聘上崗的程序及時間安排

  1、建立聘任組織制定實施方案。中心校成立領導小組和聘任委員會,具體領導組織這次專業技術人員競聘任工作。

  2、公布競聘上崗工作方案。實施方案經領導小組通過後,報縣教體局審批,再經教代會通過後,公布實施。

  3、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參與競聘的人員寫出參與競爭聘任的書面競聘申請,自願放棄競聘的寫出書面放棄競聘申請和保證書,以學校為單位按照競聘崗位級別分類交聘任委員會。聘任委員會審查申請人的資格及應聘條件,決定是否同意其參加相應級別崗位的競聘。

  4、競聘上崗。競聘上崗按照高、中、初級逐級組織實施,採取賦分的辦法,從高級五級開始按照分數從高到低和分配指標依次聘任。

  中學系列同資格競聘人員按照個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首先聘任高級五級崗位,聘滿五級崗位后再聘六級崗位,以此類推。具有高級資格未獲聘高級崗位的人員優先聘用中級職務的八、九級崗位;具有中級資格未獲聘中級職務的優先聘用初級十一級崗位。已取得中學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本次主動放棄競聘高級崗位的,直接確定為中學系列中級八級崗位,然後再依次聘任參加競聘高級崗位未獲聘的人員;具有高級資格人員聘任完成以後再按照具有中級資格人員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聘任中級崗位;已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本次主動放棄競聘中級崗位的,直接確定為初級職務十一級崗位,具有中級資格人員聘任完成後,再按照具有初級資格人員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聘任初級崗位。

  小學系列同資格競聘人員按照個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首先聘任八級崗位,聘滿八級崗位后再聘九級崗位,以此類推。具有中級資格未獲聘中級職務的優先聘用初級十一級崗位。已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本次主動放棄競聘中級崗位的,直接確定為初級職務十一級崗位,具有中級資格人員聘任完成後,再按照具有初級資格人員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聘任初級崗位。

  三、競爭聘任賦分標準

  原聘職務高等級崗位競聘。已聘任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競聘原聘任職務對應的高等級崗位的,按照以下標準將個人(1)一(6)項的得分相加,得出個人競聘總分,按照得分、崗位設置及有關規定,具體確定出競聘人員的崗位等級(得分相同時,先按照一線教師優先的原則確立;都是一線教師的,按照第(5)項分數高低確定)。

  首次新職務崗位競聘。首次競聘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競聘上崗的,按照以下標準將以上個人(1)一(6)項的得分相加,得出個人競聘總分,按照得分排出名次,根據各專業技術職務所空餘的崗位及有關規定,確定出具體的擬聘任人選,首次聘任的人選按規定只能聘用為該職務最低級別崗位。(得分相同時,先按照一線教師優先的原則確立;都是一線教師的,按照第(5)項分數高低確定)。

  (1)教齡分:教齡按每年0.5分核算。(以檔案為準)

  (2)任職年限計分:按競聘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取得年限計算,每年得1分。

  (3)年度考核計分:近三年(2008年至2010年),在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中,每獲得一次優秀加1分。

  (4)榮譽稱號計分: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按照以下標準賦分。①各級政府教師節期間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模範班主任、師德標兵等榮譽,省級、市級、縣級、鄉鎮級分別計5分、3分、1分、0.5分(本項不累加,只得最高級別分值);②優秀教學成績獎:省級、市級、縣級分別得3分、2分、1分(本項不累加,只加最高級別的分值);③公開課、講課比賽計分:省級以上公開課,省以上講課一等獎加5分;市級公開課,省以上講課二等獎、市講課一等獎加4分;省以上講課三等獎、市級講課二等獎加3分;市級講課三等獎、市電化教學優質課評選一等獎、縣級公開課,縣級講課一等獎加2分;縣講課二等獎,市電化教學優質課評選二等獎加1分;縣講課比賽三等獎、市電化教學優質課評選三等獎、鄉鎮公開課、鄉鎮講課比賽一等獎加0.5分;鎮講課比賽二等獎加0.2分;鎮級講課比賽三等獎加0.1分(本項不累加,獲多項獎的只取最高一項加分);④教科研工作計分:獲省、市、縣教科研成果獎並在縣以上推廣的,分別計2分、1分、0.5分(本項不累加,獲多項獎的只取最高一項得分);⑤齊魯名師、沂蒙名師、沂水名師、教學能手(新秀):省、市、縣分別得5分、3分、1分(本項不累加,只得最高級別的分值)。

  (5)千分考核。在職在崗的,按照近三學年度(2007-2008學年度、2008-2009學年度、2009-2010學年度)個人千分考核成績計算,該項佔50分。

  具體計算方法:競聘者個人近三學年度千分考核平均成績÷參加同職務競聘人員近三學年度千分考核最高平均成績×50(保留兩位小數)。

  新調入人員不足三年的,千分考核成績按實際情況核算。

  內病退人員:屬縣人事局、教育局備案管理的幹部,經批准退居二線的可以同在崗教師參加同一職務的競聘,賦分標準中千分考核一項按參加同一職務的競聘人員的平均分計入,其他標準一致。也可以不參加競聘直接確定為相應的七、十級職務。其他內退人員一律按20分計入(相當於千分中的德、能部分)。

  (6)支教加分。根據縣教體局《關於縣鄉學校教師交流和鄉鎮超編學校教師支教分流工作的通知》(沂教字[2008]36號)和鎮黨政辦、中心校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其他注意事項

  1、由較高等級崗位聘用到較低等級崗位的人員,任原職務(崗位)滿5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符合訂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條件(工作已滿25年的或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已滿10年且據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年的。)的,可以保留原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不變。

  2、所有專業技術系列和輔助系列崗位均實行捆綁式競聘的辦法,輔助系列競爭上的,按照核准的崗位聘用最低級別崗位。

  3、要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秉公辦事。要選擇公道正派、群眾公認的人員擔任聘任工作。要加大群眾監督力度,參加競聘人員的各項得分及確定的聘任人選等都要張榜公布、公示。在聘任工作中,有異議的,由競聘領導小組調查落實,並將落實結果通知當事人,嚴禁不走組織程序、越級上訪等現象發生。

  4、競聘結束,簽訂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競聘結果報縣教體局、人社局備案。

  五、加強管理,嚴肅紀律

  1、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領導小組,精心組織實施,做到政策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保證廣大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中心校舉報電話: )

  2、有異議的要按程序逐級反映,嚴禁越級上訪。

  3、各中小學要成立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教師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工作推薦審查小組”,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中層具體負責證件的審查、表冊的填報工作。

  4、這次競聘上崗工作面廣、量大、情況複雜,系關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嚴格按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實施。嚴禁任何形式的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嚴禁暗箱操作,若出現問題,經查屬實,取消當事人競聘資格,降級聘任並將嚴肅追究校長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5、各學校根據競聘上崗的結果,在聘期內根據聘任崗位職責與要求,加強對受聘人員的年度考核。其考核結果作為今後續聘、解聘或者調整崗位的重要依據。

  附件:龍家圈鎮專業技術人員競聘上崗計劃表

  龍家圈鎮中心校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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