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進全市各部門、各單位和各行業的工作作風,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推動我市“文明誠信”建設活動深入開展,經研究,決定在去年“萬人評議機關”活動的基礎上,今年8—11月份,繼續在全市開展政(行)風評議活動。具體方案如下:一、評議原則
評議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民主監督的原則,力求做到深入細緻,結論準確。
二、評議對象
今年政(行)風評議的對象為:市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單位,省條條管理部門,以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窗口行業單位,共計51家。
為增強評議結果的可比性,將各被評議單位按工作職能、性質劃分為三種類型,評議結果將按類別分別排序。
第一類: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文化局、計生委、衛生局、環保局、物價局、城市規劃局、行政執法局、房管局、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共22個單位。
第二類:市政府辦公室、市計委、經貿委、科技局、民委、監察局、財政局、人事局、農委、林業局、外經貿局、審計局、廣電局、體育局、外辦、統計(局、糧食局、旅遊局、人防辦、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行政服務中心、蚌埠海關、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共23個單位。
第三類:蚌埠供電局、市郵政局、安徽電信蚌埠分公司、安徽移動通信蚌埠分公司、安徽聯通蚌埠分公司、蚌埠火車站,共6個單位。
三、評議內容
今年政(行)風評議的內容為:1、廉政建設情況;2、政(事、企)務公開情況;3、辦事效率情況;4、依法辦事情況;5、堅持實事求是情況;6、服務態度情況;7、聯繫群眾情況;8、是否存在亂收費和亂罰款情況。
四、評議方法
評議採取問卷測評方式。測評分民主評議組測評、政府部門與企業測評、基層群眾測評、人大與政協測評四個部分。
(一)民主評議組測評。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監察員、新聞工作者、企事業單位代表等社會各界人員中選聘40人組成民主測評組。民主測評組採取明查暗訪、重點抽查等形式,對被評議單位政(行)風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在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被評議單位進行測評。
(二)政府部門與企業測評。市人事部門向市直各有關部門、大型國有企業、三資企業、私營企業定向發放測評表,由上述單位對被評議單位進行測評。
(三)基層群眾測評。市統計部門向社會定向發放測評表,由基層群眾和行政管理相對人對被評議單位進行測評。發放測評表總數不少於10000份。
(四)人大、政協、民主黨派測評。市糾風辦向人大、政協、民主黨派機關發放測評表,由上述單位對被評議單位進行測評。
測評表收回后統一交市政風評議辦公室,由市政風評議辦公室會同市統計局統計各被評議單位的評議得分。評議得分滿分為100分,採用(分項計分的辦法據實計分。其中,基層群眾測評結果在總分中佔50%比例,民主評議組測評、政府部門與企業測評結果在總分中各佔20%的比例,人大、政協、民主黨派測評結果在總分中佔10%的比例。
評議結果在80分以上的為滿意等次,在60—80分的為基本滿意等次,低於60分的為不滿意等次。
評議期間,專門設立評議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政府糾風辦,根據工作需要,從市直有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迎接評議的準備工作,並給予支持配合。
五、結果運用
(一)被評為滿意等次的單位,以及評議排名與去年相比前進5個位次以上的單位,市政府給予通報表彰。
(二)被評為不滿意等次的單位,以及分類排序各組最後一名的單位,在2003年度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中不得被評定為優秀等次,單位領導班子要向上級部門寫出書面檢查,提出限期整改的具體方案。
(三)評議結果作為單位年終考核和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依據之一。
(四)評議結果經市政府審定後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