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地震應急預案(一)
為了進一步搞好應急工作,使全鎮各村、各單位處置地震災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河南省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地震應急機構體系
地震災害臨震發布以後或發生重大地震災害時,由鎮黨委、政府全面負責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地震應急工作,並成立鎮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一室10組,即抗震救災辦公室、組織宣傳組、治安保衛組、醫療救護防疫組、交通運輸組、通訊聯絡組、供電保障組、生活物資供應組、搶險救災組、人口疏散組、恢復建設組。
1、辦公室主要職責
辦公室主任由鎮長擔任,各包村領導、包村幹部為成員,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震情、災情,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
(2)及時傳達貫徹各項命令,並督促檢查各項命令的落實情況。
(3)組織現場強餘震監視和震情會商,負責震害損失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現場救災進展情況。
(4)負責對外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2、組織宣傳組主要職責:
組織宣傳組組長由黨委宣傳委員擔任,宣傳幹事和文化站長為成員。
(1)按照規定進行應急宣傳,及時向公眾發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在廣播上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鎮力量,積极參与抗震救災工作。
(3)宣傳抗震救災工作中典型事迹與模範人物,穩定人心,穩定社會秩序,促進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
(4)負責地震應急機構體系的人員配置,提出對幹部的獎懲及臨時任免意見。
3、治安保衛組主要職責:
治安保衛組組長由分鎮紀委書記擔任,成員為派出所、司法所、綜治辦、巡防隊成員。辦公室設在綜治辦。
(1)在地震臨震預報發布后或地震發生后,及時組織與加強領導機關和生命線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
(2)當地震發生后,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實施緊急防範措施。
(3)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4)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水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和擴大蔓延
4、醫療救護防疫組主要職責:
醫療救護防疫組長由衛生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文教助理擔任。辦公室設在鎮衛生院。
(1)在監震應急期間,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藥品及醫療救護器械等,組織好醫療救護隊待命。
(2)地震發生后,應立即奔赴災區,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或建設臨時醫療點搶救傷員。
(3)做好衛生防疫及傷亡人員的搶救、處理及疏散工作。
(4)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5、交通運輸組主要職責:
交通運輸組組長由主管交通的副鎮長擔任,農機站站長、交管所等單位為成員。
(1)在臨震應急期間,做好運輸車輛的準備工作及救災儲備物資、設備的運輸工作。
(2)地震發生后,應儘快組織人員搶修被毀道路、橋樑及有關設施,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和災發的疏散。
(3)組織、協調、疏散傷病人員。
6、通訊聯絡組主要職責:
通訊聯絡組組長由組織委員擔任,電信支局的工作人員為成員,辦公室設在鎮黨建辦。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加強對主要通訊線路的檢修及通訊物資的準備工作。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儘快組織人員搶修被損毀的線路及設施,保證救災通訊暢通無阻。
7、供電保障組主要職責:
供電保障組組長由農電站站長擔任,辦公室設在農電站。
(1)在臨震應急期間,要組織力量對主要變電線路進行檢修、加固。
(2)地震發生后,供電站迅速組織搶修隊伍,儘快恢復被損壞的線路及設施,確保災區正常供電。
8、生活物資供應組主要職責:
生活物資供應組組長由財政所長擔任,成員為民政所長及財政所的工作人員,辦公室設在鎮財政所。
(1)在臨震應急期間,做好應急資金、物資、食品的儲備工作。
(2)地震發生后,迅速組織隊伍,按照鎮統一部署,調動糧食、食品與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3)做好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
(4)積極組織災區的轉移、安置與恢復重建工作。
9、搶險救災組主要職責:
搶險救災組組長由鎮武裝部長擔任,副組長由武裝幹事擔任,各村民兵連長為成員,辦公室設在鎮人武部辦公室。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救災技術訓練,掌握搶險救災技術。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迅速組織隊伍奔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3)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10、人口疏散組主要職責:
人口疏散組組長由人大主席擔任,成員:各村黨支部書記、學校校長、團委書記、婦聯主任。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群眾進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別要注意做好婦女、兒童及老、弱、病、殘人員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發生后,迅速設置避難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
(3)配合搞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穩定社會秩序。
11、恢復建設組主要職責:
恢復建設組組長由抓城建的副鎮長擔任。
(1)迅速組織人員深入災區,普查房屋等建築物的毀損情況。
(2)提出重建計劃,並報鎮政府。
(3)積極爭取外援和籌措資金。
二、一般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一般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員傷亡10人以內,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下的地震,向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各村在半小時內向鎮彙報災情,之後每隔一小時彙報一次,鎮每隔一小時向指揮部彙報災情。
三、中等級嚴重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
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內,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的地震為中等破壞性地震;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在5億元以上的地震,或者發生大於6.5級地震的為嚴重破壞性地震。中等或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各工作組成員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開展救災工作,並迅速向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
四、臨震應急反應
(一)、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布置應急準備工作。
(二)各工作組立即行動起來,確保通訊暢通,集結搶險救災隊伍,隨時準備工作。
(三)積極儲備救災資金、物資和食品。
(四)保證供電的通暢。
(五)加強全鄉的保衛工作,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處置
(一)有感地震應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覺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員傷亡及顯著財產損失的地震。有感地震發生后,應立即啟動地震應急預案程序開展地震應急工作,並將緊急情況及時報鎮抗震救災指揮部。
(二)平息地震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