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獸藥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整治高毒高殘留與假冒偽劣)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農業廳等六部門關於開展清理高毒高殘留和假冒偽劣農藥、獸藥專項整治行動的意見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05]l58號)和《黔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高毒高殘留和假冒偽劣農獸藥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黔南府辦發[20O5]123號),更好地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在我縣實現從源頭上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讓人民群眾吃上安全、放心食品,特制訂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各方聯合行動”的要求,堅持“上下聯動,標本兼治,突出整治,長效管理”原則,各部門要統一思想,切實加強該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組織,縣食葯監局、縣農業局、縣畜牧局負責協調組織實施整個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採取突擊整治檢查和長效監督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完成專項整治工作任務。 二、工作重點: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專項整治工作有針對性的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 (一)無證(照)經營、超範圍經營,不具備經營資格的; (二)生產銷售過期失效、標籤不合格農藥、獸葯產品的: (三)生產銷售國家禁用的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高殘留農藥及其混配劑和鹽酸克侖特羅(瘦肉精)、己稀雌酚、氯黴素、安眠酮、孔雀石綠等高毒、高殘留獸葯及其化合物的。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檢查整治。根據我縣實際,由縣農業、食葯監、畜牧、經貿、質監、工商等部門派執法人員參加,組成二個聯合執法監督檢查組。第一組為農藥專項整治檢查組:由縣農業局牽頭安排組織查處,經貿、畜牧、質監、工商、食葯監等部門參加;第二組為獸藥專項整治檢查組:由畜牧局牽頭安排組織查處,經貿、農業、質監、工商、食葯監等部門參加。 (二)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加強日常監管。各部門及相關部門要將清理高毒、高殘留和假冒偽劣農藥、獸藥專項整治工作納入議事日程,明確專人負責,完善工作制度,細化工作職責。在抓好專項整治工作的同時,做到常抓不懈,加強日常監管,徹底根除高毒、高殘留和假冒偽劣農藥、獸葯的危害。 (三)強化農藥、獸葯生產企業監管,從源頭上確保農藥、獸葯質量。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對縣區內農藥、獸葯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按整治內容,逐一進行核實。對問題較輕的,要限期整改;對問題較重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對問題嚴重的,相關部門要依法吊銷其農藥、獸葯生產許可證、農藥、獸葯相關批准文件和農藥登記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排查與舉報相結合,嚴厲打擊制假售假窩點。要加強對農藥、獸葯生產和銷售企業的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制假售假窩點,要堅決予以搗毀。同時,要進一步完善群眾投訴舉報制度,暢通舉報渠道,調動群眾積极參与農藥、獸葯打假和高毒、高殘留農藥、獸葯清理行為。 (五)強化市場監管,規範經營行為。要對全縣農藥、獸葯經營戶進行全面調查摸底,並逐一登記造冊。要積極推動台帳制度,實行可追溯管理,發現違法線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對經營條件不符合要求或超範圍經營的要限期整改,對無證(照)經營的要堅決取締。要從農藥、獸葯標籤檢查入手,將高毒、高殘留農藥、獸葯和假冒偽劣農藥、獸葯清理出農資市場。 (六)加大抽查力度,確保質量安全。在做好例行抽查的同時,各相關部門要不定期進行農藥、獸葯質量抽檢,特別是要加強對蔬菜、瓜果等農產品的農藥殘留抽檢,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要特別重視對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的高毒、高殘留農藥、獸葯的監控,一經發現,要及時查處。 (七)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縣農業局和縣畜牧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宣傳欄等手段,設立專題欄目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高毒、高殘留農藥、獸葯的危害,介紹新農藥和農藥實用技術,增強群眾農產品安全質量意識,提高廣大農民科學用藥水平,從根本上解決農產品農藥、獸葯殘留超標問題。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縣文體廣電局要對這次專項整治工作積極給予充分配合,通過大力宣傳正面典型,及時曝光一批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藥、獸葯,特別是國家禁用農藥、獸葯的單位,引導、警示和教育農藥、獸葯生產、經營企業自覺提高行業自律意識和責任意識,真正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四、時間、步驟、要求 (一)2005年11月l0日至2005年11月l5日,為突擊聯合整治檢查時間。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由牽頭部門牽頭,突擊完成對轄區內的農藥、獸葯生產、經營單位,重點農藥、獸葯批發市場,經銷網點的高毒、高殘留和假冒偽劣農藥、獸葯的清理整頓。 (二)2005年11月l 6日至11月18日,為集中突擊整治階段材料總結時間。根據突擊聯合整治檢查情況,牽頭單位認真做好階段材料匯總和階段工作總結,於2005年l1月l8日前報送縣食安委辦(設在縣食葯監局)和縣人民政府。縣食安委辦於2005年11月20日前將全縣階段工作總結報送州食安委辦。 (三)對收繳的高毒、高殘留和假冒偽劣農藥、獸葯要登記造冊,明確一家單位集中存放,妥善保管,下一步由省相關部門統一處置;在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工作進展情況要及時向州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報告。 (四)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自2005年11月1 O日開始,縣農業局和縣畜牧局根據本部門工作職責,分別對我縣農藥、獸葯生產經營監管等有關規章制度進行全面審查、修訂、制訂,對各有關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統一規範,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特別是加強對廣大農村農藥、獸葯的監管工作力度,從源頭治理着手,根本上實現確保我縣農藥、獸葯、牧產品質量安全的工作目標。 五、縣食安委辦、縣農業局、縣畜牧局、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縣經貿局等有關部門要重視專項整治工作資料的收集、總結、搞好工作檔案整理。州人民政府將組織專項整治工作檢查組進行工作情況檢查(2005年11月21日一l2月5日期間,具體另行通知),屆時有關部門要向檢查組作工作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