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2014年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整治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重點隱患和突出問題,確保畜禽水產品消費安全,按照縣畜牧水產局和縣食安委有關部署要求,結合我鎮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針對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發現的問題,突出重點隱患和薄弱環節,深入開展“瘦肉精”、生鮮乳違禁物質、獸用抗菌葯、水產品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養殖業農資打假等5項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違法使用禁限用獸葯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行為,進一步規範畜禽水產品生產經營行為,完善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長效機制,提升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促進我鎮養殖業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近年來專項整治成果,嚴厲打擊在食用畜禽水產品中違法使用禁限用獸葯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行為,集中查辦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窩點,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使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意識逐步提升,獸葯產品質量顯著提高,畜禽水產品生產經營和養殖業投入品經營使用行為更加規範,養殖業生產過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違禁物質現象根本杜絕,非法經營假劣生產資料現象有效遏制,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確保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中有升,全年不發生重大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三、工作重點
1.“瘦肉精”專項整治。以生豬、肉牛、肉羊為重點產品;以養殖小區為重點區域;以飼料經營單位,生豬、肉牛、肉羊養殖戶,活畜收購販運單位和個人,實現“瘦肉精”專項整治。在飼料環節,嚴格飼料店資質審查,強化飼料經營市場監管,開展飼料質量安全監測,加強自配飼料管理,嚴格現場執法檢查,嚴厲懲治飼料違法違規行為。在養殖環節,強化日常監管,加大宣傳力度,全面推行養殖戶責任包干、質量安全承諾、產地檢疫與“瘦肉精”同步抽檢制度,對檢測出“瘦肉精”等違法添加物的養殖戶實行質量安全“一票否決”,嚴厲打擊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違法添加物行為。在收購販運環節,加強對收購販運主體的監管,開展無“瘦肉精”承諾,強化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兜售“瘦肉精”和收購販運經“瘦肉精”檢測不合格牲畜行為。在定點屠宰環節,督促屠宰企業建立牲畜進場查驗和“瘦肉精”自檢制度,強化駐場監督抽檢,加大“瘦肉精”監管查處力度。
2.生鮮乳違禁物質專項整治。以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為重點單位,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物、β-內酰胺酶、鹼類物質和硫氰酸鈉等違禁添加物為重點隱患,實施生鮮乳違禁物質專項整治。加強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監管,推行規範化建設和標準經營管理,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嚴格實施生鮮乳監督檢測,強化許可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收購販運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杜絕三聚氰胺等違禁物質非法添加現象,確保生鮮乳質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3.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以養殖場,集散地為重點區域,以誠信度較低的養殖場為重點單位,實施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督促養殖場認真落實獸葯GMP要求,深入排查和嚴厲查處使用假劣獸藥行為。在經營環節,加強獸葯經營GSP後續監管,加大獸用抗菌葯標籤說明書的清理整頓,對擅自添加抗菌葯假獸葯、違規添加其他抗菌藥物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在使用環節,開展獸葯安全使用的宣傳培訓,加強獸用抗菌葯使用監管,完善殘留超標追溯制度,嚴厲打擊超劑量超範圍用藥、違規使用原料葯、不執行休葯期等濫用抗菌藥物的違法。
4.水產品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整治。以“四大”家魚等為重點品種,以標準化健康養殖示範場、水產龍頭企業,無公害水產品養殖基地等為重點區域,開展水產品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專項整治。大力推進水產健康養殖和標準化生產,強化技術培訓,嚴格許可證制度,落實主體責任。全面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開展產地水產品和苗種質量安全監督抽查,重點打擊養殖場濫用禁用藥物和使用違法添加物行為。加強漁政執法隊伍建設,開展督促檢查,強化檢打聯動,嚴禁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組織開展水產養殖過程用藥情況研究,積極推動可追溯體系和產地准出制度。
5.養殖業農資打假專項治理。以獸葯、飼料、種畜禽和漁機具為重點產品;以種畜禽場,牧漁生產資料銷售區域,養殖業農資產品集散地,小規模農資產品生產主體聚集區,假劣農資案件多發地區為重點區域,實施養殖業農資打假專項治理。大力推行養殖業農資市場准入,加強養殖業農資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資質審查,加強行政許可後續監管。開展養殖業農資產品監督抽查,堅持檢打聯動,加大案件查處力度。推進放心養殖業農資下鄉進村,嚴厲打擊坑農害農違法行為。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整治責任。成立鎮長王劍鋒任組長,副鎮長寧順奎(常務)和其他政府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各相關單位為專項整治牽頭責任單位。加強督促檢查,對於重點地區和重點案件,要實行現場指導、掛牌督辦,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到實處。
2.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整治重點。牽頭責任單位要針對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有針對性的制訂實施方案,突出重點產品、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隱患,明確工作思路、目標和責任,細化工作任務、進度和要求,實施集中整治,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3.加強協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明確各單位整治工作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要積極會同上級職能部門,從根本上、源頭上採取有力措施,控制危害因子進入畜禽水產品生產環節。案件查處過程中,要強化地區間的聯合執法,建立案件會商、抽檢結果共享、信息通報交流等制度,使產地、銷地銜接配合更加緊密,形成執法合力。
4.堅持結合施策,加大整治力度。加大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各類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對於檢查和監測中發現的不合格畜禽水產品,要追根溯源、排查線索,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對群眾的投訴舉報,要認真查實、及時回復,絕不放過任何違法行為。要加強農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犯罪的,要在第一時間內移送公安機關,防止大要案不及時移交、以罰代刑。要加強和改進執法作風,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堅決杜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行為。
5.加強宣傳培訓,夯實整治基礎。正確把握輿論導向,主動做好信息發布和政策解讀,大力宣傳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進展、成效和典型案例,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報道,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要大力推廣標準化生產和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控制技術,加強指導和培訓,提高畜禽水產品生產者質量安全技術素質,落實主體責任,鼓勵採用良好農業規範(GAP)等先進管理技術,規範養殖行為,積極發展優質畜禽水產品,從根本上確保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
6.健全長效機制,確保整治效果。要將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管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認真排查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存在的隱患和“潛規則”,嚴以整治;要注重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不斷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積極推廣典型監管模式,充分發揮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加強提升轉化,逐步形成制度機制,健全完善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確保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整體提升。
7.加強信息報送,反饋整治情況。認真總結提煉整治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經驗,各有關單位要及時向鎮報送信息,鎮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辦匯總後將半年整治工作總結和統計表報縣畜牧水產局。
**鎮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