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進一步作好信訪工作的幾點意見 過去,由於對信訪工作重視不夠,對新形勢下出現的新矛盾化解不力,有的甚至對群眾中確實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不僅不去很好解決,而且還採取能躲就躲,躲不了就推的態度,致使群眾上訪和越級上訪的案件增多。要改變這種狀況,人大除了促使各級領導深化對信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外,必須堅決貫徹落實《信訪法》,按照“依靠基層,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及時、就地依法解決問題與思想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強化領導責任機制,把信訪工作的各項指標納入單位每年度的總體工作崗位責任制,逐級簽訂責任狀,進行嚴格的年終考核,明確獎懲,堅決兌現。只有這樣,才能促使各級各單位黨政“一把手”職在一方,守土有責,對信訪工作做到思想認識到位,領導保證到位,自身表率到位,使信訪工作議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位置、制度上有保障;才能促使各級各單位真正切實負起責任,把本地、本單位職權範圍內信訪問題解決好;也才能有效防止出現躲避矛盾、推諉扯皮、把矛盾上交的現象。 做好信訪工作,關鍵是要按照 “ 誰主管、誰負責 ” 的原則,切實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一把手要親自抓信訪工作,對信訪工作負總責,要認真履行穩定和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有效協調各方力量開展工作;分管領導對信訪工作負有直接的責任,要具體負責抓好穩定和信訪工作的落實。對群眾信訪,根據其情況和性質,盡量做到領導親自接待、親自批辦、親自督查落實,認真為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要站在講政治高度上,切實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要把信訪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群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強力量,常抓不懈。要進一步增強黨性原則和群眾觀念,對信訪部門開展工作給予人、財、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配齊配強信訪力量,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和有效性。各級領導要按照胡錦濤總書記在 “ 七一 ” 重要講話中所要求的,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 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為群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 ” ,結合信訪工作的實際,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深厚的感情,善待上訪的群眾,體諒和理解他們的困難,積極主動地幫助他們解決問題。 做好信訪工作要進一步樹牢宗旨意識,切實解決群眾實際問題。要從 “ 倍加維護穩定 ” 的高度增強憂患意識,採取得力措施減少群眾集體上訪。要積極主動地處理重大集體上訪和突發事件,應該由哪一級、哪一個部門解決的信訪問題,就由那一級、那一個部門認真處理好,不得上交、不得下推。對跨地區、跨部門的信訪問題,要及時通報情況,分析形勢,研究處理意見。要特別注意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講究工作方法。要加大做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既要文明熱情,耐心細緻地宣傳政策法規,做好教育引導工作,又要堅持原則,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不能亂表態,亂開政策口子,引發新的矛盾。群眾上訪,一方面說明我們的工作還沒有做到盡善盡美,群眾還有不滿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群眾對黨和政府的充分信任,希望並依靠黨和政府給他們排憂解難。對信訪群眾要有真情實感,時刻考慮群眾生活、群眾利益和群眾願望。要把處理好每一件來信、接待好每一次來訪當作是實踐 “ 三個代表 ” 重要思想的具體行動,千方百計地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要以實際行動取信於民。對一些久拖不決的疑難問題,要在不違背政策法規的前提下,積極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不要怕上訪群眾 “ 佔便宜 ” ;對一時難以解決或不能解決的,要耐心細緻做好解釋說服工作,穩定群眾情緒。要變群眾上訪為領導下訪,領導同志要經常深入基層,察民情,解民憂,多做 “ 雨中送傘 ” 、 “ 雪中送炭 ” 的工作。 做好信訪工作再就是要進一步樹牢責任意識,切實抓好責任制落實。信訪工作本身就是領導幹部的工作。要以落實領導幹部信訪工作責任製為重點,從三個方面紮實推進信訪工作各項制度的落實。一是要認真落實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定期分析形勢,討論解決重大疑難信訪問題。堅持和完善部門聯繫會議制度,建立齊抓共管、聯手處理信訪問題的協作機制。二是要堅持落實領導幹部閱批群眾來信和值班接待群眾來訪制度。對信訪量較大,領導幹部本人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將部分信件交給同級信訪部門專人辦理,同時要抓好督辦,定期過問處理情況。三是要認真落實領導包案和責任追究制度。負責信訪包案的領導要認真落實責任,定領導、定措施、定時間、定責任,包案件調查、包問題處理、包人員穩定。對因敷衍、拖延、玩忽職守或徇私舞弊而貽誤工作,造成群眾越級上訪或重複上訪的,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