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貫徹實施建設部、監察部《關於開展城鄉規劃效能監察的通知》(建規[2005]161號)和xx市監察局、xx市城市規劃建設局《關於開展城鄉規劃效能監察的通知》(xx市規建字[2006]xx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城鄉規劃工作,全面推進城鄉規劃依法行政,結合當前城鄉規劃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要求
到2007年底,全面樹立領導幹部依法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權力意識,改善城鄉規劃工作機制,推進規劃編製的科學性,提高規劃的權威性,保證規劃的嚴肅性;通過開展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着力解決當前城鄉規劃工作中存在的濫用職權,不嚴格執行城鄉規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劃許可工作拖沓、推諉、扯皮和違規辦事,以及城鄉規劃實施缺乏有效事前、事中監督,城鄉建設指導思想不端正,隨意更改規劃 ,失職、瀆職等問題;通過開展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改進城鄉規劃行業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加強廉政建設,使城鄉規劃行業工作人員廉潔自律的自覺性明顯增強,部門和行業風氣普遍好轉,預防和治理腐敗取得明顯成效,保障城鄉規劃建設健康發展。
二、監察重點對象和主要內容
城鄉規劃效能監察的重點對象是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使城鄉規劃管理職能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這次城鄉規劃效能監察的重點是以下幾個方面:
(一)城鄉規劃編製、審批、調整情況
1、是否進行了城鎮總體規劃修編的前期研究和論證;
2、是否經原審批機關的認定后,開展城鎮總體規劃修編工作;
3、城鎮總體規劃修編是否委託符合有相應資質的編製單位承擔;
4、是否參照經國務院批准的《城市總體規劃審查工作規則》,建立相應的城市總體規劃審查工作機制;
5、是否建立了城鎮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協調機制;
6、上報審批的規劃編製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範要求;
7、規劃調整是否符合控制指標和用地性質以及綠地、市政設施等技術指標。
(二)城鄉規劃行政許可情況
1、是否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清理、規範城鄉規劃行政許可事項;
2、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建設項目規劃審批流程;
3、是否建立了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的內部監督制度;
4、市級規劃的行政管理權是否集中統一管理,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是否納入了城市規劃的集中統一管理;
5、是否存在以政府文件和會議紀要等形式取代選址程序,未取得“選址意見書”而批准立項、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而批准使用土地等情況;
6、建立城市規劃委員制度情況。
(三)城鄉規劃政務公開情況
1、是否設立了城鄉規劃展示場館(市級);
2、是否實行了城鄉規劃的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和調整公示;
3、是否實行了建設項目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制度;
4、是否建立了城鄉規劃信息諮詢及查詢制度;
5、是否研究制定了地方性法規或規章,逐步把政務公開納入法制化軌道。
(四)城鄉規劃廉政、勤政情況
1、是否存在個別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干預城鄉規劃實施的現象;
2、是否建立了違紀違法案件舉報制度;
3、對違紀違法案件進行認真查處並公布查處結果,對違法建設多發區域實施及時有效的監察並予以有效遏制。
三、監察工作具體安排
按照建設部、監察部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進度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全市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分為三個階段進行,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安排部署階段(2006年2月1日—2月30日)。
1、成立xx市城鄉規劃效能監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推進全市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組長:xxx,副組長:xxx、xxx、xxx、xxx,成員由市規劃局、市監察局等單位抽調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規劃局,辦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負責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和工作規則、工作程序、考核標準、獎懲辦法等。
2、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和工作規則、工作程序、考核獎懲辦法等,並於2006年2月29日前將本鄉(鎮、街道)規劃效能監察工作安排部署情況報市城鄉規劃效能監察領導小組匯總。
第二階段:實施階段(2006年3月—2007年6月)。
1、各鄉(鎮、街道)全面開展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每半年對工作進行總結,溝通情況,提出改進建議和下一步工作計劃。
2、各鄉(鎮、街道)將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總結報市城鄉規劃效能監察領導小組,市城鄉規劃效能監察領導小組將工作總結匯總報xx市城鄉規劃效能監察領導小組。
3、市城鄉規劃效能監察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各鄉(鎮、街道)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了解、推進工作,組織經驗交流。
4、2006年上半年,由市監察局會同市規劃局,根據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重點,組織對各鄉(鎮、街道)城鄉規劃效能監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抽查工作,有關情況將進行全市通報。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2007年7月—12月)。
各鄉(鎮、街道)對本地開展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對經驗進行總結。市城鄉規劃效能監察領導小組在鄉鎮總結的基礎上,對全市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報xx市城鄉規劃效能監察領導小組。
四、監察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動員,提高思想認識
要通過新聞媒體、散發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周密部署,積極動員,增強各級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參與效能監察的積極性和自覺性;要充分利用城鄉規劃效能監察的機會,切實加強和改進城鄉規劃工作,提高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水平。
(二)建立內部監管機制,嚴格有效地懲治與預防腐敗。
要根據規劃建設行業特點,從抓思想政治建設和制度保障着手,建立起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與預防腐敗各項制度,要抓住教育、制度、監督三個環節,突出監督重點,針對容易產生腐敗行為和不正之風現象的薄弱環節,對重點股室、重點崗位、重點項目、重點人員建立嚴格有效的內部監督制度。同時,每項制度的落實要有工作方案,有跟蹤措施,形成雙向制約機制,形成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雙管齊下、雙向並進、內外相連的監督體系,防止各種腐敗行為,提高機關工作效率。
(三)建立查處違法建設聯動機制,遏制違法違規行為。
要在規劃建設系統範圍內,建立實施聯動制度,即建立由規劃建設系統領導、各相關股室和局屬單位統一行動、建築市場參建各方主體共同參與的查處違法建設聯動工作機制,對違法違規建設實施全過程聯動監察。同時,要制定建築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登記和公示管理制度,對設計、監理、施工、圖審等中介服務機構不良行為實行登記和公示管理制度,對每個環節有違規行為的都記錄備案,並按規定及時處理。
(四)建立健全城市規劃工作機制,確保監察工作取得實效。
首先,要建立完善城市規劃的民主決策機制。一要建立城市規劃委員會民主決策的工作機制。要制定和完善市規劃委員會工作的決策程序、議事規程等,並堅持開展各項工作。二要建立完善專家委員會技術審查工作機制。要充實和加強專家委員會,對重大規劃建設事項,要組織專家委員會進行技術審查。三要做好向上報批工作。對規劃設計方案要按程序批准實施。
其次,要全面實施“陽光工程”,推行公開公示制度。建立和實行公開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政務公開,着力建設透明型機關。一是對規劃建設行政許可事項,要通過公示欄、公眾網站等各種方式,向社會公示管理職權、辦事依據、辦事條件、辦事程序、辦事數量、辦事時限、辦事標準、辦事結果。二是對規劃編製成果和規劃設計方案,要在公示欄、規劃展示廳、公眾場所等地進行公示、徵求意見和展示規劃編製成果,接受社會監督。三是公開服務承諾。為方便群眾辦事和監督,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廣播等多種媒體,對工作時限要求、服務態度等方面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同時設立舉報投訴熱線電話,監督承諾落實。
第三,建立健全規劃建設報建報批程序。對辦理規劃建設“三證一書”、規劃總平面圖設計審查、建築設計方案審查審批、建設項目規劃竣工驗收、檔案歸檔等業務工作要建立規範性辦事程序,進一步規範規劃建設項目審批,縮短辦事時限,提高辦事效率。
市城鄉規劃效能監察領導小組將制定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考核標準和獎勵辦法,在2006年度村鎮規劃建設管理目標考核細則中增加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的相關內容。各鄉(鎮、街道)要將城鄉規劃監察工作與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有機結合,推動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