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泰國實習項目方案
為進一步拓寬我校學生赴國外實習、實踐平台,開拓學生國際視野,經與泰國清邁教師聯誼會協商,該聯誼會同意今年向我校招收18名學生10月起赴泰國實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介紹
1、實習學校:泰國清邁教師聯誼會下屬各學校
2、時間: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
3、實習專業:外語、中文、數學、計算機、初等教育、學前教育、初等教育、音樂、舞蹈、武術
4、實習人數:18人
(二)實習生權利及義務
1、實習生到泰國清邁教師聯誼會下屬各學校教授和自己專業相關的科目。
2、參加本項目的實習生將獲得學校承認的8個實習學分。
3、實習生在泰國住宿、伙食、交通費用由相應實習學校負責,周末實習學校將不定期安排短途旅遊。
4、工作量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周課時為16-18節。
5、教授對象為小學生或初中生。
6、往返交通費用學生自理
7、護照、簽證費用學生自理
(三)報名條件
1、我校在校專科、本科學生。
2、身心健康、思想端正,心理素質較好,能夠適應國外生活,願意提升、鍛煉自己的學生。
3、學習成績優秀,熱愛集體,積极參加體育鍛煉和文藝活動,關心同學,在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能起模範帶頭作用,在校期間無重修(或補考)科目,並且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4、性格開朗,能與他人友好相處,有愛心,積極進取、上進的學生。
5、普通話等級考試二乙以上。
6、在校期間通過全國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或B級。
(四)評選推薦程序
1、採取“個人申請、系部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
2、學生自薦參加評選。申請評選的學生必須由所在班級班主任會同有關任課教師進行資格審查。
3、系部評選推薦。入選學生由班主任報系部進行複審,複審合格後由所在系部組織填寫“**學院2013年赴泰國實習學生報名表”(見附件1)並將紙質材料報對外合作交流處。
4、學校推薦。學校成立評選領導小組,對各繫上報的學生進行面試和再審,再審合格后在全校進行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反對意見後由對外合作交流處將入選名單推薦上報,並指導入選學生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