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重點工作績效管理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會議精神,全面推進**共青團工作,現就共青團重點工作實行績效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通過實施全市共青團重點工作績效管理,力爭**共青團特色工作全團知名,整體工作全省爭先,目標考核全市先進,在履行組織、引導、服務、維權四項基本職能和加強自身建設方面實現更大突破。
二、基本原則
服務大局。發揮共青團優勢,謀划服務大局的有效載體,堅持把團的工作放到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大局中去思考、把握和安排,努力提高共青團對黨政大局的貢獻率,引導團員青年在全面小康建設進程中挑重擔、做表率。
青年為本。堅持以青年為本,充分尊重全市團員青年的主體地位,根據不同群體、不同類別、不同行業團員青年特點,有針對地制定工作內容,設計項目載體。
目標導向。研究確立重點工作的最終目標,形成鮮明的目標導向,推動重點工作目標化、項目化、責任化、節點化。
過程控制。根據目標實現路徑和過程制定操作程序,強化過程控制,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並對有關操作程序進行修正調整,努力實現目標與過程的有機統一。
三、績效管理內容
績效管理的主要項目為常態實施的共青團工作項目。2013年,團市委將希望工程“圓夢行動”、青年就業創業、重點青少年群體幫教等三項重點工作確定為**共青團實施績效管理試點項目,明年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將試點範圍擴大到所有重點項目。
四、績效管理程序
確定目標。團市委學少部、城工部、權益部商有關團組織,對重點項目進行綜合評估,確定年度績效目標。
落實程序。嚴格按照三項重點工作績效管理的具體辦法、實施步驟、時間節點要求,認真落實每個程序或階段的目標任務。
跟蹤管理。建立績效運行跟蹤監控機制,對績效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及時分析研究,採取可行措施予以解決。
自我評估。年底前,各地、各單位團組織對本年度重點工作目標和共性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自我評估,形成自我評估報告,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按時高效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標。
青年評價。以發放評價測評表的方式,由學生代表、城市青年代表、農村青年代表、青年創業者、農村進城務工青年等,對參評各縣(區)、各開發園區(新城)、各部門團工作進行問卷評價。
領導評價。聯合組織部門,向各地、各單位團工作分管領導發放評價測評表,對各地、各單位團組織工作進行評價。
綜合評價。年底,團市委組織部將會同學少部、城工部、權益部成立專門考核小組,對各地、各單位實施績效管理重點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評價年度工作情況的最重要依據。對考核結果優異的地區、單位,報經團市委書記室同意,可予以適當加分或嘉獎。
各縣(區)團委、各開發園區(新城)團工委、市直各單位團(工)委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地區、本單位共青團工作績效管理辦法。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附件:⒈**市希望工程“圓夢行動”助學項目績效管理辦法
⒉**市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績效管理辦法
⒊**市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和預防犯罪工作績效管理辦法
共青團**市委
2013年5月8日
附件1
**市希望工程“圓夢行動”助學項目
績效管理辦法
為規範和加強**市希望工程“圓夢行動”助學項目(以下簡稱“圓夢行動”)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績效管理目標
以項目受助生的確立和管理為主線,從助學金申請、審核、發放到受助生入學后至實習就業的項目全程跟蹤管理,幫助受助生順利完成學業至成功回宿就業創業。通過開展各項活動,樹立愛心傳遞的社會風氣,營造濟困助學的社會氛圍。
二、績效管理對象
農村經濟困難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中,品學兼優考入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大學生、受過“圓夢行動”資助的在校大學生、未就業畢業生。
三、績效管理程序
立項申報--績效跟蹤--績效評價--評價結果。
四、績效管理內容
(一)立項申報
立項申報階段為希望辦組織開展“圓夢行動”並審核確定資助對象。立項申報分項目啟動、申請、審核、複查、公示、助學金髮放五階段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1、啟動階段,每年6月份高考結束啟動“圓夢行動”助學計劃,各級希望工程工作機構廣泛宣傳,積極募集助學資金,徵集助學崗位。
2、申請階段,由申請人填寫助學金申請表,提交入學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以及村居開設的貧困證明,向縣(區)希望辦申請上報。(7月初啟動)
3、審核階段,由縣(區)希望辦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確定待資助對象。(7月底)
4、複查階段,由市希望辦對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複核,組織走訪調查。(8月10日前)
5、公示階段,對擬定資助對象予以集中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6、發放階段,市、縣(區)希望辦於每年8月20日前後集中開展助學金髮放儀式,受助生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領取助學金並辦理簽收手續。
(二)績效跟蹤
績效跟蹤的目標是動態掌握“圓夢行動”受助生的學習生活及心理情況,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指導就業創業,引導其回饋家鄉,回報社會。具體程序如下:
1、助學金髮放到位后,各縣(區)希望辦建立“圓夢行動”受助生檔案,組建受助生QQ群,保持溝通渠道持續暢通。
2、各縣(區)希望辦定期開展“圓夢行動”受助生電話回訪、統計調查及召開座談會,跟蹤了解學習、生活及心理狀況。
3、根據調查回訪情況,對持續困難學生提供助學崗位,聯繫愛心企業及個人繼續開展結對幫扶,幫助完成學業。
4、各縣(區)希望辦及鄉鎮工作機構要將“圓夢行動”受助生納入志願者協會成員,在寒暑假期組織開展社區志願服務、兒童結對幫扶等公益活動。幫助受助生樹立愛心傳遞、回報社會的觀念。
5、各縣(區)希望辦要在寒暑假期積極組織開展各類社會實踐活動,通過社會調研、參觀考察等形式,幫助受助生了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引導受助生樹立回報家鄉、建設家鄉的意識。
6、針對應屆畢業、即將走上工作崗位的受助生,各級希望工程工作機構要開展就業創業培訓及幫扶,組織就業見習,推薦就業崗位,幫助其順利就業。
(三)績效評價
市希望辦每年11月對縣(區)“圓夢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及評價,具體考評內容包括:
1、受助生篩選方面。是否存在申請條件不符合,篩選人員不公平公正等情況。
2、助學金髮放方面,是否發放到位、手續齊備。
3、受助生管理方面,是否建立動態管理,保持溝通渠道暢通,及時掌握受助生情況。
4、思想引領方面。是否組織開展各項活動,引導受助生回報社會。
5、受助生就業方面。是否開展就業及創業幫扶服務,應屆畢業生是否成功就業,回宿就業人員情況。
(四) 評價結果應用
每年的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周期“圓夢行動”開展的重要參考依據,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解決存在問題,推動“圓夢行動”助學項目不斷完善,在各個行動環節幫助品學兼優的貧困家庭大學生健康成長。
附件2
**市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績效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市青年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加強過程控制和目標管理,推動青年就業創業各項重點工作有效落實,切實幫助廣大青年順利就業,成功創業,團市委擬制定出台《**市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績效管理辦法》,具體如下:
一、績效管理目標
大力實施青春創業“揚帆”行動,每年實現培訓青年400人,為600名青年提供就業創業崗位見習,幫助200名青年順利就業,發放青年創業小額貸款400筆,貸款總額2000萬元,其中評定農村青年信用示範戶200戶,發放信用貸款500萬元,充分利用YBC辦公室服務平台,重點培育青年創業示範項目20個。
二、績效管理對象
各團縣區委。
三、績效管理程序
(一)青年就業工作:建立數據庫--就業培訓--崗位見習--就業招聘--技能提升--人才培養
(二)青年創業工作:建立數據庫--創業指導--崗位見習--資金扶持--項目孵化--重點培育--產業提升--帶動創業
四、績效管理內容
(一)排查摸底
1、建立就業創業青年數據庫。排查摸底本地本轄區就業創業青年數量、分佈以及年齡階段、文化層次、基本需求等信息,並建立數據庫,進行全程跟蹤培養。各縣區錄入數據庫的就業青年不少於200人,創業青年不少於50人。
2、建立青年創業項目數據庫。梳理一批優秀青年創業項目,建立項目數據庫,入庫項目作為重點培育對象,優先享受優惠政策,提供全程跟蹤幫扶。各縣區錄入數據庫的青年創業項目不少於50個。
各縣區於2013年5月底前完成數據庫建設工作,並於每年3月和9月集中更新數據庫信息。
(二)培訓工作
3、成立青年創業導師團。聯合人社、經信、商務等部門招募專家、學者、企業家和各行業技術能手成立青年創業導師團。各縣區於2013年9月底前建立創業導師團,採取集中聘任,統一管理,導師團不少於30人,每名導師至少結對1名創業青年,每年開展創業指導活動不少於10次,年終集中考核,解聘不合格創業導師。
4、開展分類培訓活動。整合人社、農委等部門的培訓資源,立足青年就業創業實際需求,分類開展創業培訓活動。各縣區年初制定培訓計劃和培訓方案,每年集中培訓活動不少於3期,培訓青年不少於400人,做好培訓記錄,及時跟蹤培訓情況,搜集意見和建議,並將相關信息錄入數據庫,提升培訓效果。
(三)崗位見習
5、實施見習“雙千”計劃。各縣區每年6月底前完成見習崗位徵集,7月下旬集中開展人崗對接活動,每年組織崗位見習不少於600人,其中總經理助理崗位超過50%,爭取實現見習轉化就業率達10%以上。
6、加強見習基地管理工作。根據《**市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管理部門,工作制度,目標任務,過程控制,成果轉化等內容。到2013年底,各縣區建立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不少於80個,並做好團省委見習基地系統錄入工作。
(四)資金扶持
7、發放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各團縣區委與金融部門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每年發放小額貸款不少於400筆,貸款金額不少於2000萬元,同時做好檔案信息管理和小額貸款系統錄入工作,每月進行數據核報,季度開展數據核查,每年召開1次小額貸款工作推進會。
8、評定農村青年信用示範戶。結合《關於全面開展農村青年信用示範戶工作的實施意見》,按照目標任務有序推進。各縣區每年評定農村青年信用示範戶不少於200戶,發放信用貸款不少於500萬元,逐年遞增不低於10%。
9、爭取全民創業扶持資金。加強與創業辦、財政局、農委等部門的聯絡溝通,認真研究全民創業相關優惠政策文件,積極組織申報各類政策性扶持資金。
(五)基地建設
10、建立青年創業孵化基地。依託全民創業園、全民創業街區、開發園區等,結合地方經濟特色,打造集中性、專業性、服務性的創業孵化基地。同時加強創業基地管理工作,積極爭取優惠政策和優勢資源,幫助青年創業項目提升層次,做大做強。到2013年底,各縣區至少要建立1個青年創業孵化基地,入駐青年創業項目不少於30個。
(六)服務平台
11、構建全新青年創業服務平台。充分利用**青年創業促進會、YBC**辦公室等資源平台,進一步強化幫扶措施,完善幫扶體系。各縣區於2013年5月底前完成YBC服務站建設工作,每年培育青年創業示範項目不少於20個。
(七)氛圍營造
12、開展“千名學子看家鄉”活動。各縣區於每年8月中旬,組織不少於200名**本地和**籍在外高校大學生開展“千名學子看家鄉”活動,通過集中觀摩,召開座談會、介紹會等形式向青年學子們介紹**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吸引他們回鄉就業創業。
13、開展評選表彰和競賽活動。開展 “十大傑出青年”、“十大青年企業家”、“金種子創業項目”評選活動,組織創業成功的優秀青年開展事迹報告和宣講活動,舉辦大中專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大賽、青工技能大賽、青年創業大賽,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創業氛圍。
附件3
**市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和
預防犯罪工作績效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和預防犯罪工作,制定出台如下辦法。
一、績效管理目標
在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分類別組建“專業力量+志願者”的幫扶隊伍6支,以縣(區)為單位建立重點青少年群體信息數據庫,重點青少年群體幫扶率實現100%,每個月分別與成員單位聯合開展1次幫扶活動,培育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示範項目6個,有效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
二、績效管理對象
團縣(區)委(預防辦)、市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簡稱成員單位)
三、績效管理程序
摸底排查--志願結對--服務管理--犯罪統計
五、績效管理內容
(一)摸底排查
1、基本要求:摸清重點青少年群體底數,掌握重點青少年群體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的基本狀況。
2、具體措施:
(1)基礎排查。以社區(村)為基本統計單位,逐一排查登記重點青少年群體信息,由同級成員單位進行審核並上報,排查結果作為本級重點青少年群體的基礎數據。
(2)建立信息數據庫。根據基礎排查的基礎上,縣(區)建立信息數據庫進行動態規範管理。
(3)信息管理。團市委和成員單位對上報信息進行審核,分析重點青少年群體違法犯罪的特點和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重點青少年群體違法犯罪的有效措施和政策建議。
3、時間安排:各縣區2013年6月份之前完成信息數據庫建設工作,並於每年3月份之前完成當年的動態更新。
(二)志願結對
1、基本要求:按照成員單位職責分工的要求,堅持市縣聯動原則,建立“專業力量+志願者”的幫扶隊伍,每個重點青少年群體均由幫扶單位市、縣兩級人員開展結對幫扶。
2、具體措施:
(1)組建幫扶隊伍。以縣(區)為單位,每個重點青少年由1名“專業力量”和1名“志願者”同時結對幫扶,公檢法司部門組成“專業力量”,側重於對重點青少年群體進行有效管控,防止他們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共青團、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門以及“五老”組建的“志願者”側重與重點青少年群體進行日常聯繫,並提供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定向幫扶服務。結對率實現100%。
(2)對口結對。市級對口部門組織相關人員,與重點青少年群體二次結對,保證每個重點青少年群體均有幫扶單位市、縣兩級人員開展結對幫扶。結對率實現100%。
3、時間安排:每年4月份之前,各縣(區)完成結對任務,
5月份之前市級單位完成結對任務。
(三)服務管理
1、基本要求:從“解決現實困難”和 “關注未來發展”兩個問題入手,開展對重點青少年群體的幫扶工作,引導他們自覺遠離違法犯罪。
2、具體措施:
(1)“專業力量”每月對重點青少年群體進行走訪至少1次,了解其生活狀況、思想動態,側重於進行有效管控。對於有違法犯罪前科的重點青少年要防止其重新犯罪;對於有違反犯罪苗頭的重點青少年要引導其回歸正途;對於有困難的重點青少年可以聯繫“志願”者或團市委(預防辦)予以幫助解決,走訪記錄要在信息數據庫進行動態更新。
(2)“志願者”通過新媒體方式與重點青少年保持經常性的聯絡,每月對重點青少年群體進行慰問走訪至少1次,在其業務和能力範圍內,側重於為其提供幫助和服務,包括開展心理調適、權益維護、思想引導、希望工程圓夢行動、留守兒童關愛行動、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就業培訓、崗位見習、推薦就業等方面的內容,慰問幫扶記錄要在信息數據庫進行動態更新。
(3)對於超出業務和能力範圍的幫扶需求,按照工作任務轉承接程序進行處理。
3、時間安排:全年開展
(四)犯罪統計
1、基本要求:相關部門提供年度本轄區青少年違法犯罪情況和重點青少年違法犯罪情況,並進行對比分析,為優化工作措施,完善機制體制提供意見建議。
2、具體措施:
(1)市、縣(區)兩級法院、公安部門提供轄區25周歲以下(不含25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數據,報團市委(預防辦)。
(2)團市委(預防辦)與公安、法院聯合綜合分析重點青少年群體的違法犯罪情況,形成調研報告,為下一年度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和預防犯罪工作提供意見建議,並報市分管領導。
3、時間安排:每年12月至次年1月
抄 報:團省委
共青團**市委辦公室
2013年5月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