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合同
一、什麼是分家合同?
分家合同是基層組織的領導同志和分家者的親友幫助人口較多,決定分居生活的家庭,單獨過生活的時候,所常使用的一種應用文樣式(在基層工作的同志,已工作和待業的知識青年同志、在校的初、高中同學、大學生等都有可能被聘請去為你所認識的同志寫分家合同。如果你不會寫,那是會使人失望的。
二、怎樣寫好分家合同?
(一)寫分家合同草稿之前,你要詳細了解這個家庭的有關的全部清況。特別是對分家中的爭執、經說合和協商后各方都同意的意見,要問準確,搞透徹。為此我希望對某個家庭寫分家合同的同志,能參加他們分家的全部過程。
(二)要懂得並掌握分家合同的結構方法。
對於分家合同,我見到的不多,但聽說的卻不少。現根據我搜集的材料,講點寫法,供同志們寫作時參考。一篇分家合同有以下幾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分家合同的標題:一般用分家合同四個字標出,說明它屬於什麼性質的合同。其位置寫在合同紙的中間,字要大點,不要潦草。
第二部分是分家合同的正文。要依次寫出如下幾層意思:
1.寫分家人的姓名。有幾個參與分家都寫上去。位置在標題下面,另起一行,空兩格。過去分家沒有女孩的事,只有男孩才能分得家產,這是違背我國法律的。這是不對的,應糾正過來。女孩有同兄弟一樣享有分得父母財產的權利。這一層的寫法有兩種:
第一種,連寫法。即把參與分家的兄弟姐妹按年齡大小的次序都寫好。如果其中有人已經工作在外,或是女孩已出嫁在婆家生活他(或她)主動放棄分取家產而讓給其他分家者,合同上不再寫他(她)的姓名。但是在正文中要列一條進行說明,以此作為憑據。在參與分家的人數較多的時候,可以選用此種寫法。
第二種,並寫法。在人少時可用此種方法,如:
立合同人 王家明
王家良
2.寫分家合同的目的。寫在分家人姓名下,另起一行,空兩格。這層意思,多用一兩句話加以表達,千萬不要寫得過多,只說明為了什麼目的而立分家合同就行了。
3.寫這家兄弟姐妹在基層單位領導代表、親友、父母親指導、幫助下,每人都能接受的協議條件。分家合同的主要內容都寫在這裡,寫得要清楚、準確、具體,切忌含糊,以免事後爭執。
4.寫本合同一式幾份,由誰保存。
5.署名和日期。分開寫,從正文右下方第三行處開始。先寫參與立合同人的姓名,再寫日期。立合同人的姓名要本人自己簽名,而且在姓名上要加蓋私章或按指印。如有的立合同人不會寫字,可請別人代替簽名,但按印不能找人代替。在分家合同的全文的後面,一般還要單占幾行,寫清楚協助分家人的姓名,以便將來在執行中發生問題,請他們作證和調解。
寫分家合同條文過程中還要注意以下幾點事項:
1.分家合同一經各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就要生效執行,對每人都有約束力,所以在生效之前,大家對分家合同的條文要十分認真的進行討論研究,不可草率從事。
2,分家合同中表示錢數和物品的數目字要用十個大寫數字。如你寫不準時,要查一下字典。為減少麻煩,我把這十個字寫在下面,供選用。它們是: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此外,“零”不要用“0”代替。
3在語句上要寫清楚,不能籠統。因某些語句意義有分歧而發生糾紛的事是屢見不鮮的。希執筆的同志要注意。
分家合同範文
分家合同
立合同人趙拴柱、趙留柱、趙月華(女)
因家中人口較多,經過充分商量,決定全家分三戶立灶過活。為此,特立分家合同,共同遵守,認真執行。
一、從公元xxxx年10月10日起,全家十口人分為三家獨立生活。分家后的組成是:趙拴柱同愛人劉玉芝及其兩個孩分為一家,趙留柱同愛人史梅英及其女孩為一家,趙月華同父親趙文成、母親陸永秀為一家。
二、從xxxx年1月1日開始,一直承包耕種生產隊土地叄拾畝。分家后,按人口平均分到各戶。趙拴柱家人肆口,分承包土地壹拾貳畝,趙留柱家人叄口,分承包土地玖畝;趙月華同父母共叄人,分承包土地玖畝。分家前,以趙文成名義同生產隊仃立的承包合同,在未修改或重仃以前,仍然有效,各家必須認真執行。
三、分家前全家宅子有兩處,瓦房八間。分家后,趙拴柱一家住在村西頭新宅不動,院內全部財產歸其所有。趙留柱一家仍住在村中老宅子的兩間東屋瓦房內不動,房子歸其所有;此院的捌分宅基地的南部一半分給趙留柱一家使用。趙月華同其父母親仍住在村中老宅子北端的叄間瓦房內。這三間瓦房及宅子的北半部分宅基地,歸趙月華及其父母使用。趙文成夫妻百年之後,他們同趙月華一同分得的財產,由趙月華支配。
四、家中原有農具、糧食、牲畜等,合理折價,由趙拴柱、趙留柱、趙月華兄妹三人平均分開。銀行里的肆千元存款,除為趙文成夫妻留壹仟元外,其餘叄仟由趙拴柱、趙留柱、趙月華三家平分,去銀行各立戶頭,自由存取。
五、由於趙文成夫妻年紀較大,趙檢柱、趙留柱及他們的愛人,共同提出:在農忙季節和特殊困難時期,主動幫助父母、妹妹搞好農作物的收、種、打、藏等項重體力勞動。
六、趙文成夫妻百年之後所需費用,由趙拴柱、趙留柱、趙月華兄妹三人共同負擔。
此合同從公元xxxx年10月10日起開始執行。
此合同一式五份,趙拴柱、趙留柱、趙月華兄妹三人各一份,他們的大舅父陸永亮存一份。村委會存一份。
趙栓柱(蓋章)趙留柱(蓋章)趙月華(蓋章) xxxx年10月9日
參加和幫助分家的領導、親友的名單是:
趙家村黨支部副書記王為民(蓋章)
趙家村第五居民組組長張興昌(蓋章)
分家合同執筆人馮松竹(蓋章)
趙拴柱、趙留柱、趙月華的大舅陸永亮趙拴拄、趙留柱、趙月華的父親趙文成趙拴柱、趙留柱、趙月華的母親陸永秀
(指印)(指印)(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