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快樂的童年裡,有着一些五彩斑斕的事情,這些事情好像一些彩色的泡泡。但有許多泡泡都一閃而過,只有一個泡泡永久地留在我的腦海之中。
記得那是在我三、四歲的時候,奶奶帶着我和弟弟去廣場玩。廣場好寬闊啊!在圓形的跑道中間有一個圓形的花壇。裡面長滿了綠油油的小草,開滿了星星點點美麗的小野花。我和弟弟一邊欣賞野花,一邊追逐嬉戲。我在前邊跑,弟弟在後面追。弟弟好不容易追上了我,就拉住我不讓我超過他。我惱了,也去拉他。我拉他,他拉我,就這樣我們打了起來。最後他想絆我一下,我氣急了,就氣沖沖地趴在他的臉上,狠狠地咬了一口。他臉上立刻留下了清晰的一顆顆牙印。弟弟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奶奶跑過來說:“別哭了,別哭了!燕燕你怎麼能咬弟弟呢?太不像話了。”我爭辯道:“不虧,不虧,都怨他。”奶奶忙說:“回家吧。”我小聲嘀咕道:“回家就回家,有什麼了不起的。”我氣的連車都沒坐,就氣沖沖的跑回家了。回到家,媽媽見我氣乎乎的樣子就問:“怎麼了?”我把事的經過說了一遍,媽媽心平氣和地說:“你是姐姐,他是弟弟,你點愛幼的心都沒有,還是去當妹妹吧!”我細細品味媽媽的話,知道我錯了,非常難受。
我想跟弟弟道歉,可是每次都不好意思說,這件事就一直壓在我的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