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任何人之間是有着天地之別,低賤的人要給高貴的做下人,這是中華民族多年的傳統。”這句話雖然有着很深的道理,但是,我今天要說:“每個人都有爭取自由的權利,每個人都無權剝奪他人的自由。
從前有個人,他喜歡養麻雀,他就去林中捕麻雀。動物當然打不過敵人,只好眼睜睜的看着自己被關進籠子。麻雀爸爸知道后,立即去看望他的孩子,還給他一些草。這隻小麻雀不久就死了。很多人都很困惑。爸爸怎麼會把自己的親骨肉毒死了。今天我來告訴你們答案:麻雀爸爸為了讓自己的孩子不受失去自由的痛苦,所以爸爸把孩子給毒死了。
這就是自由的價值,沒有自由,生活就沒有了意義,生活就失去了樂趣。每天都是一次煎熬。失去自由,就等於慢性自殺。自己就會很自閉,覺得生活沒有意思,生不如死。遲早有一天,他會因自閉而死。又有些人說:“麻雀只是個動物。”但是動物也有生命,動物也有自由。是人類,打亂了它們的生活。我們人類在動物面前就是殺手,就是壞蛋。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又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