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們看了一部電影叫《狐狸與我》,這部電影讓我記住了一個刻骨銘心的道理:野生動物與家養的動物是不一樣的,它們要的事自由,我們不可以把它們帶到家中馴養的。不然的話,我們不是一時半刻見不到它們,而是永遠見不到它們。
這個故事發生在某個秋天的一天早晨,有個小姑娘騎着單車去上學,經過一片草地時發現了一隻漂亮的小狐狸,它是多麼想把它馴服呀,於是,她悄悄去摸它,狐狸立即飛奔而逃,可這隻狐令她難以忘懷。她在寒假時,又迫切的去山上找那隻可愛漂亮的小狐狸不但沒找到它還摔傷了腿,要在家中休息兩個月。可她沒有放棄。在暑假時,她又去找狐狸,漸漸的狐狸學會了等着小女孩,不再一見到她就跑了,還帶小女孩一起跳過大山崖上的漩渦,與狐狸一起捉青蛙溶洞探險,在外面呆了一夜,走得越來越近了。
一次狐狸主動的去找小女孩,小女孩想請它一起去她家玩。她不知道狐狸愛自由,才造成了一個悲哀的結局:她關上門后,狐狸到處亂竄,最後破窗而出,掉在樓下死了。
所以,我呼籲大家:愛不是佔有。
彭埠二小五年級:方思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