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布的強制各種行為的規律的總稱。”這是《現代漢語詞典》上對法律的解釋,但這個解釋對於像我這個年齡的人來說太抽象太模糊了。其實,法律無處不在,在社會、在學校,在家庭,就在我們每個人身邊。
最近,我們班有一天出現了三起打架鬥毆事件,都是為一點小事而“戰”,春天是萬物生長的季節,怎麼大家的壞脾氣也增長啦!?也許有的同學認為自己有打人的自由,但作為一個生活在集體中的社會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為中心,因為社會規則並不是為你一個人而設的,如果我們從小不學會約束自己的不良情緒和行為,爭強好勝,就很容易會觸犯法律了。做了違法的事不僅僅是要被警察抓起來這麼簡單,更重要的是做了壞事會給別人和自己帶來危害,會影響別人的生活,也會改變自己的生活,讓自己走向深淵,走進監獄的高牆內。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每個人都要爭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珠海市香洲區第十二小學三年級:向天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