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告訴你一個重大秘密,反正我也快死了,就揭露出來吧。
大腳怪,又叫“沙斯誇支”,是在美國和加拿大發現但未證實的一種似猿的巨型怪獸。在北美的印第安人中,早就流傳着這種神秘怪獸的傳說。但確鑿的足跡最早是在1811年發現的。當時探險家大衛·湯普遜從加拿大的傑斯普鎮橫洛磯山脈前往美國的哥倫比亞河河口,途中看到一串人形的巨大腳印,每個長30厘米,寬18厘米。由於湯普遜沒有見到這種動物,只看到大得尺人的腳印。他報道了這一消息后,人們就用“大腳怪”來稱呼這種怪獸。從此以後,關於發現大腳怪或其腳印的消息絡繹不絕,至少有750人自稱他們見到了大腳怪,還有更多的人見到了巨大的腳印。雖然不少科學家認為大腳怪是虛妄之談,但有些報道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注意。
前美國總統老羅斯福不是一個輕信的人,但他在1893年出版的《荒野獵人》一書中,曾記載了一名獵人親口給他講述的與大腳怪遭遇的可怕故事。那件事給老羅斯福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獵人名叫鮑曼,事後多年,他談起這段經歷時仍不住地哆嗦。鮑曼說,他年輕時和一個同伴到美國西北部太平洋沿岸的山地捉水獺,就在林中宿營。半夜裡,他們被一些嘈聲吵醒,嗅到一股強烈的惡自味,他在黑暗中看到帳篷口有一個巨大的人形身影。他朝那個身影開了一槍,大概沒打中,那影子很快衝入林中去了。由於害怕,鮑曼和他的同伴決定第二天就離開,當天中午,鮑曼去取捉水獺的夾子,同伴則收拾營地。夾子捉了三隻水獺,鮑曼到黃昏時才清理完畢,但他直回營地時卻大尺失色,同伴死了,脖子被扭斷,有四個巨大的牙印,營地周圍還有不少巨大的腳印,一看就知道是那隻怪獸乾的。由於恐懼,鮑曼什麼都顧不上收拾,連忙騎上馬,一口氣奔出森林。
1924年,伐木工人奧斯特曼到加拿大溫哥華島對面的吐巴灣去尋找一個被人遺棄了的金礦。一天夜裡,他和衣在睡袋裡睡覺的時候,覺得自己被抱了起來。天亮后,他從睡袋裡鑽出來,發現自己是在一個山谷中,周圍是六個身材高大的毛人。這些毛人不會說話,成年的身高有兩米多,體重大約5、6百磅,他們前臂比人長,力氣大得尺人。毛人們沒有傷害他,整整過了六天,奧斯特曼才找到機會逃出來。
奧斯特曼許多年後才肯講自己的經歷,他怕別人不相信,但據專家們分析,他講的許多細節確實不象虛構的。
1967年10月,美國人帕特森終於用攝影機拍下了二十多英尺的大腳怪鏡頭。那天帕特森和同伴騎馬經過加利福尼亞北部的一處山谷,剛拐了一個彎,竟然發現一隻黑色的人形巨獸蹲在河邊,馬尺得狂叫一聲,用后蹄直立起來,把帕特森摔在馬下。帕特森連忙取出攝影機,這時大腳怪正慢慢向森林走去,邊走邊回頭看了一眼。在它沒入叢林之前,帕特森及時地拍下了一段難得的珍貴鏡頭。從影片上顯示該動物身高約二米多,肩寬近一米,黑色,用兩足屈膝行走,有一對下垂的乳房,體態和行走的姿勢也顯得比大猩猩更像人類。
另一個美國人伊凡·馬克斯是個擅長風景攝影的獵人。七十年代,他曾幾次拍到“大腳怪”的照片。1977年4月,他在加州的夏斯塔那附近拍到了許多“大腳怪”的珍貴鏡頭,根據馬克斯多次拍攝到的照片、影片,美國驚異視野公司製作了一部名為“大腳怪”的電影。電影映出后引起了強烈反響,許多科學家認為,“大腳怪”可能是古代巨猿的後代。
巨猿化石是1935年發現的。當時荷蘭古生物學家柯尼斯瓦爾德在香港中藥店裡發現了一些巨大的猿類牙齒。五六十年代,在中國南部、印度和巴基斯坦又發現了更多的這類巨獸化石。
人們推測,巨猿是八百萬年至五十萬年前生存的一種巨形類人猿,它活着的時候身高大約2.5米至3米,體重約300公斤。有些動物學家認為,巨猿並沒有完全來絕,北美的“大腳怪”可能就是巨猿的某種同類或變種。
但由於人們至今尚未捕獲“大腳怪”的實體,因此許多人對“大腳怪”是否存在仍是半信半疑。對此,國際野生動植物保護協會創始人兼美國俄勒岡州大腳怪研究中心主任柏恩指出,發現有“大腳怪”出沒的地區達數十萬平方公里,大多是深山密林,人煙罕至。有些地區更是難以到達。柏恩說,過着石器時代生活的塔沙特人就生活在菲律賓叢林里,直到1971年才被發現,所以至今沒能捕獲“大腳怪”也不足為奇。
隨着人對自然界認識的增加,發現動物新品種的可能性就越來越小。但可能仍有許多人們未知的動物。最近一百年間,過去許多被懷疑的動物陸續得到發現與證實。如大猩猩、大王烏賊、鴨嘴獸以及科摩多龍,過去都曾有人不相信過,但事實證明了這些動物的存在。
這是一段對大腳怪的簡介,其實他們所發現的大腳怪,就是我創造出來的。
大腳怪(一) 標籤:大腳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