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刺蝟殺死了一隻老鼠,山貓想把老鼠吃了,刺蝟不願意,山貓便以“故意傷害”罪將刺蝟告到了動物法庭。
動物法庭的法官是老虎,大臣是豹和狼。老虎二話不說就把刺蝟打入了動物監獄,老虎、豹和狼準備暗地裡把刺蝟殺了、吃了,可是因為刺蝟一身刺,所以無從下手。老虎、豹和狼拿刺蝟沒辦法,只有不給刺蝟吃,不給刺蝟喝,以此作為懲罰。
一天,刺蝟實在餓得不行了,它讓狼帶它去見大王,狼答應了,並帶它去了老虎的“辦公室”。老虎兇狠地問道:“有什麼事?”刺蝟說:“我要獻一顆珍珠,只要把珍珠放在桌上,就會出現吃不完的肉!”老虎一聽,高興極了,它心裡想:“這回可是有吃不完的肉了”,想着、想着情不自禁地流出了口水。但它還是假裝半信半疑地問:“那你為什麼不自己留着用呢?”刺蝟說:“能使用珍珠的人必須一個人也沒殺過,要不然就會變成螞蟻大小的樣子,而我殺了老鼠,所以不敢用。”老虎剛想拿起來使用珍珠,卻突然想起自己殺了很多的動物,所以只好把手縮了回去。刺蝟看到后說:“既然大王不敢用,那就請豹來用吧。”“不行,我手太重,一拿到珍珠,它就會碎的!”豹連忙地說,豹也殺過許多動物。“那麼狼來用吧!”狼往後退了一步,說:“不,我不用。”這時,刺蝟哈哈大笑起來:“你們都不敢來用,因為你們都殺過許多動物。而我只殺了一隻危害樹木的老鼠,你就要我坐牢,這也太不公平了把!”老虎聽后,公平公正的放了他。
彷彿六年級:快樂童年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