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寫文只是為了敷衍,對於自己內心的真情實感卻不敢太多地透露。
也許是從小學寫命題作文就開始的吧。
寫記一件事,寫春遊記,寫某一個人,有時覺得寫東西真的有靈感,有時逼一逼,還是能寫出點東西,尤其是自己親身經歷的話,那寫出來真是如魚得水,下筆如有神助;可有時卻是真的覺得寫不出什麼來,可沒辦法,為了作業,為了考試,就只能把自己的道聽途說,讀過的故事,添油加醋,染上色彩,這樣就變成了自己筆下的文章。
這樣的文章也能得到高分,索性,後來在寫一些未曾體驗的故事時,就只能這般。
就是這般,漸漸地,我發現自己寫的東西越來越客套,越來是為了別人看而寫,似乎完全在別人的眼光中寫作,似乎沒了自己的寫作靈魂!
寫一篇文章,寫一段故事,是要有靈魂的,先能感動自己,才會感動他人。
我害怕自己的敷衍,這樣長此下去,就會失了本真,寫不出自己的味道。
曾經看過一個寫手的簽名:我筆寫我心!
我希望自己也能這樣,有一天,我可以很自豪地說,我寫的,就是我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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