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荊軻刺秦王歷來被譽為愛國主義的壯舉,然而,對荊軻此舉,我卻不敢苟同。
在我認為,荊軻不過是一個逆歷史潮流的跳樑小丑,一個有奶便是娘的流氓惡根,一個被僱用的亡命之徒,荊軻刺秦王,不足為訓。
戰國幾百年,烽火遍地,兵戈不止,真可謂“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嗚。”飽受戰亂之苦的廣大人民迫切希望安定。無論是誰,只要是對天下有好處,能使天下安定起來,這就是對人民有利的,秦王當時已經具備了統一天下的能力,而就在這種情況下,荊軻企圖行刺秦王,使歷史的車輪倒轉,他的死,實在是死不足惜。
有些人說,荊軻刺秦王的精神是不錯的。其實不然,他本是衛國人,之所以捨身剌秦,用他自己的話說是報秦王的知遇之恩。但這是怎樣的知遇呢?大家請看,太子丹為了報私仇,四處物色刺客,最後找到荊軻,讓其為自己賣命。認識了不到幾天,就雞鴨魚肉,車騎美女恣荊軻所享,這哪裡是什麼知遇?分明是高價收買!
還有人說荊軻刺秦王時“不怕死,色不變”,但這和那些白刀子進紅刀子出的流氓,那些被高價收買行刺總統的暴徒有什麼區別?難道這些人都可以榮登光榮榜?
可見,行刺從來就不是什麼值得光榮的事,也不是什麼值得歌頌的事,我認為,荊軻刺秦王,不足為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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