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家的路上,看到前面有10塊錢,心裡不由得怦怦直跳。
我知道接下來我該幹什麼。我撿起了它。
我像欣賞一件寶物一樣看着它。媽呀,它可以當我幾個星期的零花錢了!真誘人啊!管他的,先收起來再說!
於是,我就揣起這寶貝回家了,一路上小心翼翼地,生怕它一下子就沒了。
回到家,媽媽看到我喜氣洋洋的,問我:“你今天怎麼這麼高興?踩着狗屎了?”“我偏不告訴你,媽媽。”我不想把這麼好的事告訴媽媽,徑直走進了自己的房間。坐在椅子旁,觀看着這意外之財,頓時覺得這張鈔票是多麼美麗,毛澤東頭像是多麼好看……帶着這美好的一切,我上床準備睡覺。
我想着今天的一切,久久不能入睡。我私吞了這10塊錢對不對呢?
這10元錢是我撿的,又不是我偷的搶的,不是不義之財啊!
但我事先徵得物主同意了嗎?這樣和偷有什麼區別呢?怎麼說不是不義之財呢?
可物主又不在,再說現在的大人絕對都不會在乎這區區10塊錢的!
沒聽過一首童謠嗎?“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交到人民警察叔叔手裡邊。”一分錢也要拾金不昧,要交給警察或老師。
可10塊錢對於我這個窮人來說可謂是“久旱后的甘雨”,到嘴邊的肥肉怎麼這麼輕易就能溜走呢?
誠實的可貴遠大於錢的價值,你總不至於是個不誠實的人吧!
不,我是一個誠實的人!好吧,就這麼定了,明天交給老師!
第二天,我把錢遞到了老師手裡。我沒有說話,老師也沒有說表揚我的話。但我心裡輕鬆了許多。我知道,自己雖失去了10塊錢,但我沒有辜負自己的良心,獲取了誠實,它可比這點錢可貴多啦!
撿到10快錢之後 標籤:2108年作文 10分鐘作文 假如我有1000萬作文 2010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