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的大兒子摔傷了,她趕緊抱着孩子去醫院。小兒子沒人照看,她將他放在浴缸里玩,也許是急中生智吧。浴缸里沒水,但很深,孩子小,爬不出來,看起來是不錯的主意。不知為何,不足兩歲的小兒子竟然浴缸的水龍頭擰開了,小兒子淹死了。
這事發生在澳大利亞,這位可憐的母親是一位到澳大利亞時間不太長的移民,來自中國,她被起述了,法庭上,陪審團一致認定她有罪,她被判刑。
先有喪子之痛,又添牢獄之災,她號啕大哭之餘多出一些憤怒與不滿,情不自禁地用家鄉話發了句牢騷:“我自己的兒子淹死了,關你們什麼事?”法官問:“你說什麼?”她不敢回答。但她的律師不能“藐視法庭”,老老實實的將她的原話擇成英語。頓時,法庭內議論紛紛,陪審員和法官憤怒了。
法官站起來,面色莊嚴,一字一頓的說:“尊敬的女士,我必須告訴你,你的話不對,你所生養的孩子不只是你的孩子,更是我們這個國家的孩子!”這事發生在2006年9月。
大約一個月後,在中國湖南某村莊里,一個5歲的男孩在池塘邊玩水,不辛掉到水裡淹死。他的媽媽是我的姨媽,當時正在鄰居家熱火朝天的打麻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