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天來,我不斷地啃書嚼字,忽然對漢字產生了興趣。甲此時可能說我:你都學了十幾年的漢字了,怎麼現今才有興趣啊!再者~漢字有什麼好興趣的啊?我聽罷,自然要拿五千年悠悠文明反駁之,但漢字總歸是要舉實例才有說服力。當我們一天到晚“哇啊唏噓”地讀英語啊,誰都多少有些力不從心,也就是太繞口難,但當英國佬讀中文方格字時又能怎樣,“鬼使神差”翻譯成英語就是“ghost makes god do things”——“鬼使神做事”,“噢,那鬼一定比耶穌還厲害!”當你看到英國佬自以為是的表情,想必會感嘆漢字的博大精深吧。當然也有中國人不這樣想,因為他們和英國佬一樣,換句話說,他們就是“英國佬”。
在近些天我對“理智”一詞頗為感興趣,是的,這兩個極普通的分格字沒啥了不起,但,一個歌手復出,大家感興趣一張新專輯出版,也能給大家熱鬧,咱們愛棄舊迎新,接受新的,自然要放棄些舊的。而有些人不會,他們倒愛時代左右,我稱他們叫“中庸”,這種作風叫“中庸之道”或者,稱之為“理智”吧。聽人說,愛吃清淡菜肴的人是理性的,因為他們不為圖一時歡辣而滿足。而理性人的味蕾耐得反覆回味,甚至可從一盤清粥淡飯中品出五味合一的上鼎。看以神乎其神,其實是詮釋“理智”最佳蘊儀,理,即理性,即辯是非,明事理待人處事恭而不卑,笑而不答,乃君子,中庸之道:智,則是智慧,能力。懂其二字者,懂大半人生。
上述說到懂“理智”者,懂大半人生,若不懂理智呢?那也是沒辦法的事,因為有人不願將自己的粗陋面磨平滑,這個世界必需五彩多樣,於是——有人離家流浪,有人“追風”,有人要搞教育大革命的,有人忽而將頭髮染綠,忽而又染紅,又要造型,剃了“雞冠”的。如果大家覺得熟讀,那麼,我就不多說了。魯迅曾說“懂道之者,懂大半中國。”
中國,你這個博廣而又狹隘的國度!
懂理智者,懂得大半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