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時候待在家裡,晚上玩電腦玩到很晚。
感覺眼睛要壞掉了,時好時壞的,有的時候隔得很遠也會一眼就分辨出來,有時候就算站在很近的地方也看不清楚,快和我的耳朵與時俱進了。呵呵。
我告訴自己,既然不敢愛,也沒有辦法說服自己,那就順其自然吧。
去年差不多這個時候吧,我一個人站在田野里哭着唱悲傷的情歌。雨滴落下來,我甚至不知道臉上是淚水還是雨水;現在的我,對着鏡子,作出很孩子氣的笑容,然後給自己唱歌。我第一次注意到原來自己笑起來的時候右臉頰會有淺淺的梨渦,很傻,卻是很快樂的。
真的很喜歡傻傻的時候的自己。說話會莫名其妙地結巴,做題目會神經短路寫個不着邊的答案,會在大庭廣眾之下對着討厭的人的後腦勺做很惡俗的鬼臉。有時候有些人跟我說我很傻很可愛的時候我不會生氣,因為只有傻傻的我,才不會想起很多不好的事情。
最近中午總是很晚去教室,對着一大群不喜歡的人,還要很配合地惺惺作態,真的很無聊。
也許是因為長大了吧,面對過去也能坦然地Say-goodbye了,我對自己說,要快樂,要很幸福。要好好愛自己,好好愛自己想愛的人。要相信世界上不是每個人都是心存壞心的,總有人喜歡你,很傻很傻的你。
很晚了,我在和網友聊天。現實生活中,別人不喜歡我,也不知道我是怎樣的。所以我在網絡上放肆地抽抽,偶爾會有人看我寫的不知所云的囈語。我記得前一段時間有一個女孩子,她讀高二,幾乎我的每一篇日誌她都有看過,和她聊天有一種很安心的感覺,我想,她應該是和雨薇一樣有着明媚笑容的女孩子吧。
還記得第一次收到生日禮物的時候,高興了很久,很普通的禮物,還是一份遲到了半年的禮物,也是很高興的,畢竟那是除了媽媽第一個記得自己生日的人。至今為止,那都是我收到唯一的一次禮物(印象中應該是媽媽除外)。
那時候我固執地認為,自己會從此幸福。現實卻跟我開了一個巨大的玩笑,後來的一年裡,我變得偏執,極端到了極點,有段時間精神更是瀕臨崩潰,和老師做對,自己孤立自己,一點也不幸福。現在,那份幸福就像那份遲到了禮物一樣,我終於明白要學着幸福,就算那個送禮物的人不會參與這份幸福,也還是要幸福。
一年,再有一年,我一定要離開這裡。在最後一年多的時間裡,我想好好地愛一個人,如果不可以的話,那就讓我好好地過完最後一年,然後,離開。不留戀,偶爾想念。
蘇打綠的《小情歌》蠻好聽的,只是那樣美好的愛,我不知道我會不會遇見。也許遇見了,但又錯過了。
這應該是我到現在以來寫得最好的一篇,雖然還是有點像瘋子在碎碎念,看起來也不是很好,但少了很多很多憂傷,多了很多很多希冀。未來,真的是可以幸福的吧。
全世界為你唱這小情歌 標籤:為你唱首歌作文 總想為你唱首歌作文 情歌作文 這小子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