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為什麼,每次在外面覺得難過或受了什麼委屈,第一反應就是回家,在家裡和家裡人說說笑笑就會暫時忘記心裡的煩惱,可是在間歇性的停頓聊天時,心裡的那些憂傷就會見縫插針的鑽出來,就像野火一樣,怎麼也燒不盡。
回家兩天,發現難過絲毫未減,反而越來越茁壯。看着綜藝節目《開門大吉》,突然第三扇門后,是陳小春的《我愛的人》,我的心止不住的疼,眼淚簌簌的往下落,翻出手機,將裡面的他的短信全部刪除,雖然一共也沒幾條,都是些簡單的“嗯,啊”,可是短信來自他的名字,看着那個名字我就很難過。
聽着歌曲里唱的“我愛的人,不是我的愛人,他心裡每一寸,都屬於另一個人,她真幸福,幸福的真殘忍,讓我又愛又恨,他的愛怎麼那麼深。我愛的人,他已有了愛人,從他們的眼神,說明了我不可能,每當聽見他或她說我們,就像聽見愛情永恆的嘲笑聲”……
有時候,喜歡聽歌不是因為歌唱的好聽,而是因為歌詞寫的像自己。歌曲總是能抓住人最脆弱的感覺,還是每個人都會有這樣的經歷,我只是之一,不是唯一。
總是要割捨,卻又不捨得丟棄。曾經發了瘋的念,現在拼了命的忘,我總算體會到了這種感覺。都說愛一個人好難,為什麼忘記一個人也這麼難呢?
喜歡用文字抒發心中的鬱郁之情,但這些靡靡之音,什麼問題也沒給我解決,反而越寫越孤單,越寫越難過。當你真正愛一樣東西的時候你就會發現語言多麼的脆弱和無力,總覺得文字與感覺永遠有隔閡。
也許朋友說的是對的,我一直認為我和他是有以後的,並沒有學着練習“他不是我的”這種想法,所以如今才那麼難以接受。我之所以那麼堅持,是因為他總是在給我希望,可是最後卻讓我那麼絕望。然而在他的幸福面前,我只能把我的絕望偽裝的很風趣。
有時候,多希望我只是個孩子,給顆糖就笑,摔倒了就哭。不用偽裝到面目全非,不用壓抑自己的心情。其實我很難過,只是驕傲不讓我對你說。多想有一天喝醉 ,那樣我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對你說那些我不敢說的話。
歌詞里的我 標籤:裝在口袋裡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