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了那麼多的分分合合,也經歷過了分分合合,我們這個年紀的談情說愛難道真的合久必分?
當然不可否認,還是有就那樣走過一輩子的。這不得不讓我想起那天不經意間看見的那對情侶,剛從食堂走出來,然後手挽着手,像幼兒園的小屁孩般一起蹦達蹦達的離開了。
當時我就在想,這對可愛的情侶應該是幸福的吧!
呵呵,有多人為著那微乎其微的概率撞得頭破血流也毫不在意呢?
年少的那些美好誓言,一如那妖嬈的盛開的花,再美又如何呢,終究是會謝的,所以無疾而終的事何苦如此傷神?
年輕到底是極好的,可以為著愛情肆無忌憚,但卻又是不好的,如若不是太年輕,太衝動,太任性,太不善解人意,又怎會如此多的分分合合?
前幾天看到英姐姐的日誌《活着活着就瘋了》寫到:
“我們的出生,我們的活着,是一件多麼令人值得慶幸的事。
就好比我們從前總是這樣問:生命到底有沒有意義?
史鐵生說,只要你這樣問了,答案就肯定是:有。
朋友又和我說,翻翻《莊子》吧。
我說不翻了,書看多了也不好,要麼把世事看的太透,會失望;
要麼把世事想的過於美好,更失望。”
自認為讀的書不夠多,也不知道把世事看透了沒有,只是漸漸對於擁有與失去不再那麼耿耿於懷。
大概算算,單身已三個多月,小日子依舊過得不錯,有條不紊的。
只記得你說過我太淡定了,在愛情里太理性了。
我想確實如此,我註定不會喜歡一個人到死去活來,我需要自我,也太過自我,但這卻是我丟棄不掉的,也是我不願丟掉的。
哪怕被說自私也好,或許如我這般,生活中是不需要一個男朋友的。
現在只想着,乾脆就讓單身進行到底吧,去做那些從未一個人做過的事,可以一個人去遠行,去看看那些期待已久的地方,無聊的時候可以去騷擾那三五個好友,各自調侃一番。
這樣想來,一個人是很美妙的,只是親情,友情不可或缺。
而後呢,或許能考上研,或許工作,或許就可以,聽爸爸媽媽的去相相親,找一個適合結婚的人就好!
想到讀過的《傲慢與偏見》里,婚姻和愛情可以是兩回事,愛情加上婚姻無疑是最理想的,像簡和賓利及伊麗莎白和達西之間的婚姻,但沒有愛情的婚姻似乎也並非不可為,一如柯林斯和夏洛特及威克漢和麗迪亞的婚姻。
我只覺着有愛情的婚姻不一定會幸福,理想的婚姻是可遇不可求的,愛情亦是,我不強求。
我說自己給自己幸福,
那麼,幸福是自己的,快樂也是自己的。
所以絕大部分時間我是快樂的,
我只會偶爾做個孤獨患者,
聽聽有味道的歌,
偶爾發一下小呆,
偶爾用文字記錄下自己的生活,
又有何不可?
【文/歲月靜好 2012年5月8日記於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