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論語》
少年時開始讀論語,開始的時候情趣也比較高,喜歡像電視里演的那樣,搖頭晃腦,先把腦袋使勁的拗過去,再像模像樣的拗過來,雖然讀了若許年,畢竟年少理解力是跟不上的。由於肚子里有那麼幾句孔夫子的教誨,閑暇的時候自己便反芻、琢磨。我把那幾句耳熟能詳的金科玉律推敲了又推敲,琢磨了又琢磨,發現了些問題。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我發現了問題,就對《論語》起了興趣,琢磨《論語》便成了一大愛好。為了更好的體驗古聖先賢的智慧,每每有閑暇的時間我便拿起筆,在本子上工工整整的抄寫那些名言警句,前前後後竟也花費了一個多月的時間!當然,單純的抄寫是不費事的,也花費不了那麼多時間,況且對像我這樣一個沒有那麼多閑暇的人來說空餘時間尤為難得,我是一邊抄寫一邊琢磨一邊體會,另外,我在抄寫的時候是懷着一個無比崇敬的心的。生怕自己的不用心把字體寫的太丑以至於玷污了聖賢。那樣,我會悔恨不已的。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我有了自己的心的體會,而且這是一種前人重來沒有提及的體會。老子在《道德經》里說“善為人者,不善人之師”,當然,現在關於這句話的理解是有不同的版本的,在這裡不做討論,我姑且戰戰兢兢的把它翻譯為“做得好的人,行為高尚的人,應該作為那些做得不好的人,行為不高尚的人的老師”,希望大家能夠見諒,不要過分的苛責我的粗鄙和見識短淺。
《論語》說到底是孔子的弟子及再傳弟子關於孔子的言行記錄,來至於孔子的言傳身教,換句話說,《論語》來至於社會生活,來至於俗世。《論語》是俗世的論語,是大眾化的《論語》,要在生活中體會,在生活中感悟孔子的智慧。
現在,我們都是把《論語》拿到課堂上,把《論語》擺在大學者、大專家的案頭,這是不科學的,《論語》它離不開生活,離不開俗世。我想,假如《論語》是一門高深的學問,或者是“陽春白雪”,那麼它也不會流傳至今,畢竟“陽春白雪”雖好,還是“下里巴人”更有生命力。
不能不說,我是十分的尊敬孔老夫子的。假如“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裡面的“女子”確確實實是指廣大婦女的話,我絕不會認為孔子是聖人;假如“賢賢易色”翻譯為“尊重有賢德的人,而看輕貌美女子”的話,我甚至會第一個站出來罵老夫子是欺世盜名之徒。
然而,問題可能出現在我們自己身上,離經叛道不是現在才有的事情,背叛祖宗、曲解經義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自己的原因,我是不願說也不敢說的,我只能把問題歸罪於外。姑且認為罪魁禍首是達爾文吧,反正他是個外國人,更是個死了的人。我怕活着的人,可不怕死去的人。我不知道他為什麼在中國那麼有市場,為什麼那麼多的人都知道“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我請問,這麼赤裸裸的、冰涼的話語,要把道德置於何地。有人說我幼稚,說我單純,達爾文的粉絲們理所當然的認為,人要遵從“自然法則”的,沒有什麼不道德的,是你自己是個“弱者”,活該受到凌辱,活該受到欺凌。
“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假如一個社會忘記了道德,到處都是達爾文的擁護者,就不得不用刑罰來治理國家,然而,路上摔倒的老太太不會再有人去扶了,行乞的人也只能可憐憐巴巴的瑟縮在垃圾堆里刨食,人與人木然以視,個人個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犯法的人越來越少了,表面上看來社會越來越和諧了,其實不然,人與人隔着的不僅僅是肚皮,每個人都小心翼翼的看着對方,都怕暗算,都怕受傷。道德為基準的社會,知恥而有所不為,人與人相親相愛,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有責任讓這個社會更和諧,那麼這個社會豈不是到處都是真善美。
時常聽人們說,《論語》是腐朽的封建文化的代表,自然不僅僅是《論語》,還有《道德經》,《易經》等等,這些代表着人類最高智慧的書被貼上了封條打入冷宮轉移出人們的視線,彷彿做了冒天下之大不韙錯事的後宮嬪妃。
《易經》當然也不是迷信,它最大的作用就是把人歸為了“三才”,人當與天地比肩!這個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從來沒有哪一本書比它的作用更大。之所以古人那麼重視禮義廉恥就是這個原因。人,頂天立地,為萬物之靈,所以我們總要自覺地拉開與動物的區別,所謂“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便是禽獸的進化法則,中華名族最痛恨的就是禽獸…。
可現在不行了,我們視乎在亦步亦趨的朝着“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法則靠近。
這時候,從新讀《論語》就顯得有必要了。《論語》是老夫子對於全體人類的一個最基本的要求。這個要求也是給人類的一個定位,“天、地、人”,三才比肩!作為一個人總要努力的拉開自己與動物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