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正在公示期內、擬提拔為科級領導職務的幹部進行任前廉政法規考試製度(“任前廉考”),作為陝西省出台並推行的一項重要反腐倡廉制度,安康市漢濱區於2009年3月28日率先對19名幹部首次開考後,截止目前,該區已有24次332名幹部接受了“任前廉考”,絕大多數同志都順利地跨過了這道“門檻”。
回顧六年來,“任前廉考”制度在強化領導幹部黨政紀法規學習和教育、發揮教育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中基礎性作用、增強領導幹部廉潔勤政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發揮了極大的推進作用。實踐證明,“任前廉考”不僅提高了領導幹部的“免疫力”,而且考出了幹部勤政廉政的好作風。
“任前廉考”成為強化領導幹部黨政紀法規學習和教育的“助力器”。在領導幹部提拔任用前,組織對他們進行廉政法規知識考試,對促使各級領導幹部自覺接受黨風廉政教育,學習黨政紀有關法規制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可謂事半功倍。它使我們的領導幹部在廉政教育方面實現了“三個轉變”:基本達到了以考促學的目的。一是在學習態度上,實現了由被動學變成了主動學、變要我學為我要學、變不願學為鑽着學;二是從學習實效性上看,由“淺表學”轉變為“深入學”;三是從學習內容上看,由“窄面學”轉變為“寬面學。”同時,增強了學習的自覺性、平時學習的重要性。從根本上解決了“只注重業務學習,而不注重法律法規的學習;只注重實幹,而不注重政治理論的學習”等問題。
“任前廉考”成為發揮教育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中基礎性作用的“穩壓器”。常言道:“基礎不牢,地動山搖”。 反腐倡廉工作中,教育佔據着基礎性地位,我們治理和防治腐敗,必須先從思想教育入手。“任前廉考”制度讓領導幹部始終保持了“趕考”的精神狀態,使黨員幹部在靈魂深處起到了“穩壓器”的作用。使他們能經受得住各種考驗,時刻繃緊拒腐防變這根弦。考試不是目的,而是要通過這種形式,督促新任領導幹部自覺學法、懂法、守法,明白權力的禁區和界限,知道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應該怎麼做,自覺做到遠離法紀的“高壓線”,起到“以考促學、以學促廉”目的。同時,客觀上起到了迫使領導幹部必須合理解決好工學矛盾,推動發揚“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釘子精神。
“任前廉考”成為增強領導幹部廉潔勤政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千斤頂”。“這次考試對我來說是一次考驗,但更是一次思想的洗禮。通過前期學習,使我懂得了更多黨紀法規,澄清了以前許多模糊認識,時刻繃緊了廉潔從政這根弦,在思想上自覺樹立了勤政為民意識,為今後走上領導崗位服務人民群眾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一位經歷了“任前廉考”的幹部感慨地說。
“任前廉考”與相關配套制度在漢濱的認真執行,全區幹部作風紀律明顯好轉,科級領導幹部反腐倡廉意識逐步得到強化,違紀違規案件比例逐年下降。實踐表明,推行“任前廉考”制度,有效地解決了反腐倡廉教育由“虛”轉“實”、由“軟”變“硬”的問題。體現了黨組織教育在先,預防在先的思想,通過考試達到對幹部善意提醒和人性監督目的,體現了組織對幹部的關心和愛護。把考試結果作為幹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增強了教育的“剛性”,使教育有了“抓手”,又是一項督促領導幹部自覺接受教育的剛性約束制度。“任前考廉”制度實現了關口前移,對引導領導幹部自覺依法行政,廉潔行政,正確履職,起到了“千斤頂”的作用,也進一步加快和推進了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
誠然,“任前廉考”只是廉政教育其中的一種方式,並非“任前廉考”過關了就是一名合格的領導幹部。一方面,還需要我們時刻警鐘常鳴,積極營造自覺學廉、用廉、守廉的良好氛圍,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成為一名勤政愛民的“好官”、“清官”。 另一方面,在“任前廉考”過程中,還要堅持做到不循私情,不為人情所困,不為關係所累,不為誘惑所迷。不僅要科學設計考題,而且要規範工作程序,確保考試過程中試題保密,嚴肅考場紀律、評分公正、成績透明、重視結果運用。讓大家明白,學習黨政紀法規知識真正成為幹部選拔任用的一道“門檻”,充分體現教育的約束性和制度的強制性,從而使這項制度深入持久地堅持執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