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到省高院查詢一個案子的進展情況。到了立案大廳一看,只有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值班,台前排了好幾個人。我只是查詢案子,並不着急,就坐在大廳里的椅子上等待,順便和以前一位熟識的上訪老太太閑聊。
突然聽見值班台前爭吵起來,就過去觀看。
原來是一位女士和值班的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原因是這位女士上次過來查詢案子,被告知案卷已轉來,她就及時告訴了當事人。可今天又過來查詢時,卻被告知案卷還沒送來。她一聽說沒過來,登時就急了,說道:“讓我怎麼給當事人交待啊!這不是證明我在說謊話嗎?”
和值班人員交涉,值班人員也無話可說,只是一個勁兒地勸解。這位女士吵着非要院領導的電話,要找領導反映。值班人員露出一臉的無奈。
我就搭腔說:“這不算什麼大事,法院發生這樣的事簡直太平常了。”
這位女士道:“我做好幾年律師了,就怕當事人說我不講誠信,這讓我咋面對當事人啊!”說著眼睛里還噙着淚花。
我說:“當律師要鍛煉心理素質啊,和司法系統打交道,啥奇怪事都可能碰見,別指望效率會有多高。你看有人上訪幾十年都解決不了問題,要是都像你這樣生氣,早就氣死了。”
說完這些,這位女律師總算消了氣,連聲說“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這時人少了,輪到我了。我就登記,和值班人員說案子。值班人員也許看到我剛才替她解了圍,勸停了這位女律師的吵鬧,好像有點感激的意思,很是積極。
可查了半天,竟然也是沒有查到。而我也是上周才來查過,說是這個案子已經到高院了,還沒分往法官手裡,這次卻沒有了。
我沒離地方,就碰上了同樣的事情。
呵呵!剛才還勸人家不要生氣呢。
唉!……沒辦法,只有空手而回了。
2012年2月21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