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6日從江西省紀委監察廳了解到,截至今年1月底,該省共有1400餘名市廳級、2萬餘名縣處級、15萬餘名鄉科級幹部進行了自查自糾,各級黨政幹部主動上交“紅包”款達6765萬餘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涉及“紅包”問題案件29起。(2月26日,中國新聞網)
掌權者利用手中權力收受紅包禮金問題,一直深受民眾關注。傳統意義上的紅包禮金,多是一種人情往來的寄託物。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人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常常藉以這個名義向掌權者行賄,使得這種傳統的禮俗變了味。回顧近年來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例,不少經濟案件都涉及紅包禮金問題,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勢,狠剎這股不正之風可謂刻不容緩。
此次江西省開展的清剿“紅包”專項行動,可謂是向久治不愈的“紅包”問題揮出了重拳。經過近半年的專項整治,共對17萬餘名幹部進行了自查自糾,各級黨政幹部主動上交“紅包”款達6765萬餘元,效果不可謂不顯著。然而在我們為其所取得的成果大呼稱快的同時,還應清醒的認識到,收受“紅包”的問題並不僅僅是表面上的“一收”“一退”那麼簡單。
正如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會議上指出“會員卡雖小,折射出的卻是作風建設的大問題,反映的是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其實,領導幹部收受紅包、禮金,也和收受會員卡一樣,反映的是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實質上就是腐敗。也許有不少幹部在“紅包”專項治理期間,會老老實實,遵紀守法,但是一旦專項治理結束,又開始管不住自己的“手”,依然缺乏做一個“兩袖清風”“一心為民”好乾部的意識,也還是對“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含義理解得不夠透徹,認識得不夠深入,如此,就難保這股腐敗歪風不會捲土重來。
由此看來,要想徹底根治領導幹部中違規收受“紅包”的不正之風,單靠幾個時間節點上的專項整治,恐怕難收實效,唯有形成長效機制方為上策。一方面,要加強領導幹部的理想信念教育、道德紀律教育、誠實守信教育,使其能經受住權力、金錢的考驗,真正做到“不願收”。另一方面,要限制住官員手中的權力,加快推進幹部人事制度、財政制度和權力運行制度改革,變“長官意志”為“公眾意志”,規範和簡化行政審批流程,使得想送“紅包”者“無需送”。最後,還必須建立操作性強的懲戒機制,讓收“紅包”者,有職務的,要丟“官帽”;沒有職務的,要受處分、丟面子,讓想收紅包者“不敢收”。如此多管齊下服用“長效葯”,才能將橫行官場的“紅包”病毒徹底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