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燈火闌珊的夜晚,喧鬧、迷離、躁動與激情充斥着城市的每一個角落,閃爍的霓虹映在城市路人的臉上,伴着幾許鬱悶憂鬱的神情,夾雜着幾許發洩慾望的衝動。我也是這樣一個城市人,但卻偏偏選擇了寂靜與孤獨。駐足湘江之畔,徜徉嶽麓之顛,靜靜地看着城市的燈火,感受着現代城市建築的藝術魅力,並不知不覺由此伸發開去,將混亂的思緒遊走於建築的藝術與法律的精神之間,試圖在感性與理性間找到一個契合點,將其二者融合。在此種比較的視野中,妄圖在法學研習之路上另闢蹊徑,尋找一種新的視角來審視法律內在的邏輯平衡和結構價值。
一、凝固中的運動
說到建築的美,人們常常以“建築是凝固的音樂”一語冠之。的確建築的形式語言和音樂十分的相似,他們在時空上都強調對稱性。建築立面上的門和窗是音樂的節奏和音符,建築的形式語言和音樂的語言一樣,在表意上都強調一種朦朧的狀態,而非直露的表白。但是建築本身卻並非凝固之狀態,建築的存在,建築的功能,以及建築的審美,在更高的層次上具有自身的精神向度,呈現出一種四維空間復變的態勢,一種拓撲結構。建築藝術隨着人類認識水平的提高,不斷地獲得新的生命。在人類對藝術的鑒賞和詮釋下,看似凝固的建築重新被激活,古老的巴提農神殿、精美的黃鶴樓也在此種激活中具有了新的時代的意義和價值。這種凝固中的運動價值與法律的價值有着驚人的相似。篆刻在黑色玄武岩上的《漢謨拉比法典》距今已有2700多年,但是如今的法學教育和研究中我們依然對於這部人類早期的行為規範讚賞有佳。《法國民法典》頒布已有200年,但是其基本的原則和精神並沒有因為凝固的法典文字而被禁錮,而是隨着時代的不斷發展,在法律的實踐與研究中獲得了新的生命,不斷地更新、超越和創造自身的價值之維。
二、在開放與閉塞之間
建築作為一門藝術和工程相結合的學科,其自身內部是無法達到一種自給自足的完滿狀態的,其必須有結構力學和人文精神雙重支柱的支撐才能不斷的深入發展。隨着人類科技的突飛猛進,近年來誕生了一些新的建築學名詞,諸如建築經濟學、建築生態學、建築論理學、綠色建築等。其中美國設計室奈特設計的流水別墅和美國皇家女子學院教學樓鋼架與山坡融合的設計堪稱新時代生態與綠色建築的代表之作。反觀法學又何嘗不是此番景象呢?法學研究在開放與閉塞之間徘徊。有的法學家認為法學自身的方法論和價值取向就完全可以解決法學研究中的一切問題。這種思想在法學的歷史發展中長期以來都佔有極其顯赫的地位。隨着近代科技的發展與更新,人類的思想意識形態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交流與融合的思想觀念融入每一個現代人的大腦。隨着經濟學、社會學、生物學等等學科的興旺發展,法學本身正在一步一步地被這些學科所介入,由此便誕生了法經濟學、法社會學、法人類學等等分支學科,以及這些學科所具有的獨特的研究方法。其間的代表人物有美國的法經濟學專家理查德•A•波斯納法官、法社會學者龐德教授,德國的柯茨教授等。
三、民族與地域的差異
德國文學家歌德認為:“凡是把許多靈魂團結在一起的就是神聖的。”自古以來,每一個民族都有他們的精神支柱使人們團結在一起。中國是文明古國,建築經歷了幾千年的改革和發展,在世界上獨樹一幟,具有獨特文化的傳統。在秦帝國時期修建的萬里長城,蜿蜒於峻岭之上,千百年來抵禦着異族對中華民族的入侵,它是我們中華民族的精神支柱。在遙遠的北歐,一些傳統的建築多為尖頂,這與冬天當地積雪有關。受當地建築材料的制約,用木材構築的屋頂承受不了積雪的重壓。所以屋頂有大坡度使得積雪不至於在房頂較越積越多。雖然今天在建築材料領域早已經有了堅實的新材料,但是北歐人依然保留着他們建築的這種固有風格。
但是隨着全球經濟一體化步伐的加快,世界各國家之間在經濟、文化、藝術、法律、科技之間的聯繫越來越緊密,全球一體化的進程將有可能導致世界範圍內的趨同。後現代主義的建築思潮強調國際型(International style)建築。但是俗話說:“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在法學領域中,德國歷史法學派代表人薩維尼認為:“一個國家的法律與其語言、文化、民俗和習慣一樣具有民族特徵,並隨此民族的存在而存在,消亡而消亡。”法學的發展經歷了由習慣到習慣法到成文法的歷史演進過程。從法學誕生之初她就一直帶有濃厚的地域特徵和民族的情節。而作為建築這樣一門神聖的藝術,這種民族的特性越發突顯其重要性。地球上存在多種民族和文化。便形成了不同的價值觀念與精神向度,不可使用統一的建築理念來統一全球建築。
四、建築散發出的法治精神
每當漫步於清華園中,都不由得將眼光遊離於各色的西洋建築之上。有德式的清華學堂,有美式的大禮堂和圖書館,蘇式的主樓還有各個院系的系館。在所有這些建築中,我最喜歡的還是清華大學的明理摟。明理摟是清華大學法學院的院樓,共有1000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明理摟的建築以 “方與圓”作為基調,在建築物的頂部和大廳內均有方圓組成的標誌性圖案。明理摟的正面有8根很粗的准羅馬柱,象徵著法律的神聖與威嚴,同時也寓意法律是整個社會行為秩序的支柱和保障。每一個來到法學院的人,不論您是平凡的百姓還是著名的學者,甚至國家主席,只要到法學院都必須上十幾級台階,以表示對法律的敬畏。明理摟的設計,散發著一種民主與學術的氣息,每個老師都有一間專屬於自己的辦公室,在一方狹小的書齋中,潛心研究法學的真諦,傳播理性的思維,闡述正義的理念。
建築中散發的法治精神不僅僅表現於法學院的建築中,同時也體現在各級法院的辦公大樓之中。近年來,由於國家將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任擺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各級法院的辦公大樓也相繼蓋起,改變了先前法院辦公樓破敗殘舊的景象,法院的威嚴至少從外部的硬件形象上得到了體現。各級法院的辦公樓幾乎都有準羅馬柱式樣的標誌,而且也都有很多節數的台階,期間的道理和清華明理摟的設計理念具有共同的特徵。但是,法院建築的內部設計卻依然存在着諸多問題。其一,有的法院在門口擺放石獅子,以此來標榜法院的威嚴。還有的設有直立的軍警,乍一看還以為是什麼國家軍事秘密機關。法院建築的主要作用是為解決民間糾紛提供場所,經濟和法制越發達的地方,法院往往會在社會民眾的日常生活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法院的建築外觀既要使民眾感到法律的威嚴,又要具有親和力,讓百姓感覺通往法院之路並非危險,去躺法院只不過是百姓生活中的平常事。應此,在法院門口擺放石獅子是不可取的。在法院大樓的內部,院長、副院長往往都有自己單獨的辦公室,而一般的法官卻要住“集體宿舍”。這種編製有似於行政機關辦公室的設置方式,不能體現法官的獨立地位。哪怕辦公室小一點,也都應該保持每個法官有一間專屬於自己的辦公室啊。
以上是本人對於現代建築藝術與法律精神之間的關係的一點點粗略斷想。思緒間的混亂與非連續性充滿了整篇文章,由於知識的缺乏無法將建築與法學這兩門高深的學問糅合成和諧的整體。只能在一些初步的表象和宏觀的視角加以評述,也算是對自己近期來思考的一點點總結。其實,建築藝術中最為原始和本質的美是建築的平衡,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的各各時期的建築,幾乎無一例外的堅持着這一基本的設計思路。建築中“人字形”的屋頂象徵著一種制衡與博弈的思想,而這種相互制衡、相互博弈的思想在法學的研究、設計、實踐、運用中都有着極其重要的位置。這種“人字形”的結構不僅僅體現於實體法中,在程序法中亦是表現的尤為明顯。現代法治的存在與發展的整體形態是一種類似於“人”字形之結構。在自由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過程中,由於極力的強調私權神聖,使得人字結構之一方過於強大,最終導致法治的失衡。在後來的壟斷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階段,人們為了極力的消除這種失衡的影響,通過各式各樣的立法從而逐步地確定了誠實信用,公序良俗和禁止權利濫用原則對意思自治加以制衡。從而共同構建私法體系之和諧與穩定之結構。
龐德認為法律是一種社會工程,此種工程構建着人類社會一定局域內的行為規則、人們的思考方式和生活狀態。建築同時亦是一種工程,構建着人們的居住空間和心理狀態。但是建築由於其固有的性質,使其越來越具有了文化的氣息和藝術的氣質,現代建築的發展已經不僅僅是為人們提供生活、辦公的場所了,而已經成為了一個城市品味的象徵,一個國家人民生活水平高低的標誌。法律是社會科學中的工程學科,建築是工程學科中的社會科學。羅馬人給德意志皇帝留下了一句古訓,那就是:統治意味建築與頒布法律。可見法律與建築的興衰對於一個國家興衰的決定作用。歐洲城市建設又與法律的完善聯繫在一塊。科隆大教堂建設歷經600年,幾十代人按照同一個設計方案去做這一代人該做的事,而不是去否定、推翻上一代人的思路;荷蘭人有錢可以購房,但房子的外裝修改造並不是你自己說了算,而必須依法由政府按市政建設的統一規劃審核,連施工都要由政府核定的有資質的企業來進行,房主不能各行其是。在歐洲,一個城市的建設規模、建設規劃一經議會通過,誰也不能改變。建築與法律就是這樣緊緊地聯繫在一起,成為推動城市發展的兩大輪子。
思緒依舊在混沌中激情的飛揚。放眼城市的夜空,人類在創造了無限文明的同時也書寫了各種驚人的歷史。建築是歷史的活化石,法律是歷史的情侶表,它們分別以各自的方式將人類歷史和文明加以固定,加以詮釋,加以表達。我們要感謝建築,同時也要感謝法律,因為有了它們的交相輝映,使得人類的理性之維與情感空間如此的豐富多彩,魅力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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