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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新時期黨的依法執政能力建設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得得9

  第三,依法治國是為了更好地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我們黨是中國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忠實代表,黨的執政基礎是人民群眾。黨的領導核心和執政地位是否牢固,黨政關係是否和諧,工作機制是否合理科學,最根本的是要看我們能否保持黨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繫,能否高效、廉潔地為人民服務,能否始終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所以依法執政的能力決定着依法治國的成效,反過來,依法治國的效果又是對依法執政能力的檢驗。因此,依法執政能力建設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迫切需要。

  (二)、依法執政能力建設是新時期轉變黨的執政方式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需要。

  縱觀世界,各國執政黨執政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依法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對政治生活的領導,即體內運行;二是執政黨居於國家執政機關之上,直接對國家政權發號施令,即居高臨下;三是執政黨不通過國家政權,直接行使本應由國家政權機關行使的職能,即簡單取代。第一種執政方式最符合民主政治的原則。

  我國在政治體制設計上採取的是第一種方式,即中國共產黨是通過對國家政權的領導來執政。但由於種種原因我國實際的執政方式偏向於第二種。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這種領導方式、執政方式有其合理性。尤其是在黨剛剛執政,內有困難外有封鎖的情況下,對於提高黨對社會的整體動員能力,集中社會力量組織重大建設項目和重大經濟活動,進行國防建設,防止重大災害等發揮了重要作用,對社會主義經濟、政治制度在中國的確立是極為重要的。但是隨着歷史和現實條件的變化,這種建立在計劃經濟體制和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較低的基礎上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弊端也日益顯露出來。一些地方黨委包攬過多,權力過分集中。一些地方黨委用傳統的政治動員方式,指揮人大、政府和政協的工作,不少地方黨委直接做了許多政府職責範圍內的事情,把政府變成黨委的而非人大的執行機構。一些地方事無巨細都由黨委出面,包辦代替同級其他各種組織的事務,不少地方黨政關係缺乏制度化、規範化,工作中主觀隨意性大,難免在工作中互相扯皮,影響工作效率。這種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使政黨、國家、社會幾乎是三位一體,而黨又處於各種權力的核心,是惟一的決策者和。一旦黨的決策出現重大失誤,往往會使國家、社會處於被動地位,成為矛盾的集中點和風險的承擔者。同時這種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一定程度上也不利於黨組織接受各方面的監督。由於黨政不分、以黨代政,不僅使政權機關很難行使自己的職權,影響政府工作效率,還會造成“黨不管黨”,削弱黨的戰鬥力,影響黨的領導的整體效能。

  我們黨正是看到以往執政過程中存在的弊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提出了“改善黨的領導”的問題,並就如何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進行了積極的探索。經過多年的初步探索,我們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有了較大的改進。目前,從整體看,黨的領導方式、執政方式處於轉型期。改進黨的執政方式的總目標應該是實現黨從第二種執政方式向第一種執政方式的轉變。 依法執政作為民主政治的題中應有之義,是新時期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重要轉變。同時我們也應當看到,依法執政不僅意味着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改進和調整,而且還意味着社會主義政黨的執政地位的不斷鞏固。對於這一點,必須提到足夠的高度,充分加以認識和理解。

  (三)、依法執政能力建設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的需要。

  不斷提高依法執政的能力,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相統一的必然要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也是我們黨依法執政的顯著特點。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把握和處理好三者的關係,才能大大提高黨依法執政的能力。我國的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一的體現,依法執政是實現黨的領導的基本方式。全面貫徹依法治國方略,依法執政既是重要環節,又是必要條件。一個國家,執政黨能否依法執政,直接影響着國家機構能否依法運轉,從而決定着能否真正實行依法治國。只有通過依法執政,才能切實保障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真正統一起來。

  三、實現依法執政過程中應當把握的幾個問題

  把握問題一:黨要實現依法執政,必須首先依法進入政權組織。

  執政黨依法執政,首先就是通過一定的方式進人政權組織,成為國家政權機關中的領導黨。執政黨領導國家政權是通過在國家政權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來實現的,而不是在國家政權之外,更不是在國家政權之上。中國共產黨由革命黨成為執政黨,掌握國家政權,是通過武裝鬥爭方式進行的。但是,在成為執政黨以後,掌握和控制國家權力的方式就要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中國共產黨要長期執政,就要使党進人國家政權組織、掌握和控制國家權力的方式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在一個法治國家中,並不是任何政黨都可以成為執政黨,也不是任何政黨以任何方式都可以進入國家政權組織。根據民主政治和法治的要求,依法執政首先意味着,黨依照憲法的規定以法定的途徑進入國家政權組織。我們黨作為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執政黨,要進一步完善選舉制度,自覺地遵守憲法和選舉法的規定,遵從人民意志的選擇,通過法定的程序和方式選派推薦自己的黨員進入國家政權組織,依法擔任國家重要職務,直接參与國家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過程,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委的決定,支配和影響國家的政治生活的發展,實現黨的主張。確保我們黨在國家政權中居於領導地位、發揮領導核心作用。

  把握問題二:黨要實現依法執政,必須遵循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的原則。

  《中國共產黨黨章》關於“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的規定,是把執政黨領導方式納入法制軌道的基本依據,是一條極其重要的法制原則。黨對國家的領導和監督,必須通過和運用法律手段。黨只能通過立法機關和政府進行領導,自覺依法辦事,而絕不能凌駕於國家之上發號施令。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黨和政府是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代表者。為了更好地領導和保證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執政黨的領導權不能大於“法”。

  把握問題三:黨要堅持依法執政,必須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與黨的領導的關係。

  第一,各級權力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同黨的領導並不對立。在依法執政的情況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履行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法規,選舉國家各職能機關的領導人,並對他們進行監督,不能將這種履行法定權力的行為同黨的領導對立起來看待。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能。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職權,這本身就體現了黨的領導,因為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一的體現。只有保障權利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才是依法執政的體現。

  第二,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同黨的領導相統一。在依法執政的情況下,各級政府機關依法行使行政權力、執行國家和地方權力機關的立法,直接向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不能將這種憲法規定的依法行政行為同黨的領導對立起來看待。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各級人民政府的依法行政行為,而不是直接干預或代替它們履行職能。執掌各級政府領導權的都是各級黨委推薦當選的黨的幹部,他們領導政府的行政行為本身就是黨的領導的具體體現。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憲法行使權力和通過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實現對社會進行管理,也體現着黨的領導。

  第三,各級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同黨的領導相一致。根據我國憲法和相關的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照憲法授權的範圍行使權力,在審判和檢察工作中只服從法律,這就體現着中國共產黨通過法律對司法工作的領導。不能由黨直接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這樣有悖司法獨立原則。

  第四,各級黨委支持各方獨立負責開展工作是依法執政的具體體現。在依法執政的情況下,黨委要支持各方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不能將這種支持理解為對各種組織放任不管。在依法執政的情況下,各級黨委要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繼續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在支持各方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的同時,保證各方步調一致地實現黨的執政意圖和主張。黨要根據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依法加強對國家政權組織的領導,充分發揮國家政權機關中黨的組織的領導作用,強化在國家機關中工作的黨員的執政黨意識,保證黨在國家政權中的領導核心地位。

  把握問題四:黨要實現依法執政,必須要運用憲法和法律治國理政。

  貫徹依法執政的方針,要求推進依法執政的法制建設。實現依法執政,需要運用憲法和法律治理國家,具體講有以下兩個方面需要注意:

  第一,要全面貫徹實施憲法。依法執政的重要目的是維護憲法秩序,實現憲政。憲法是根本大法,規定了我國人民的基本民主權利,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思想在法律上的體現。落實憲法,遵守憲法,嚴格按憲法辦事應當成為黨依法執政的一個根本着眼點。

  第二,要進一步健全依法執政的法律。依法執政要求執政黨的執政行為必須有法律依據。目前我們黨依法執政所依據的主要是國家政權運作方面的相關法律規定,還不能適應依法執政的法律需求。因此,有必要研究和制定、健全有關的法律,科學界定執政黨的領導職能、執政方式和執政黨與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關係,從法律制度上保證執政黨對國家政權組織實行依法領導,保證國家政權組織依法行使職能不受非法干涉。這樣,可以使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成果用法律鞏固下來,為中國共產黨依法執政提供更為充足的法律保障。運用這些法律,才能更好的治理國家。

  四、加強依法執政能力建設的幾點思考

  思考一:加強依法執政能力建設,首要任務是強化黨的各級領導幹部依法執政的法治觀念,樹立牢固的法律信仰。

  依法執政作為黨的執政信念,來之於黨對執政權力的正確認識,來之於黨的為民執政的價值取向,來之黨對民族與國家高度負責的態度,並通過黨的各級組織和領導幹部、廣大黨員的行動付諸實施。但是,依法執政的自覺性不會自發地產生,作為一種內在深刻的信念力量,需要培育和磨練。因此,加強依法執政能力建設,重點是要抓好是黨的各級領導幹部法治觀念建設,切實強化依法執政的法治觀念:

  一是樹立憲法至上的觀念。憲法至上是法治的最高體現,法治的實質是憲治,因此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

  二是樹立法律權威的觀念。法律的尊嚴與權威神聖不可侵犯。任何組織和個人必須維護法律的權威,遵循法治的原則。

  三是樹立依法辦事的觀念。任何組織和個人必須嚴格依法辦事,不得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以權亂法、以權廢法。

  四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依法享有權利與義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的觀念。

  通過法治觀念的逐步強化,在黨內樹立起牢固的社會主義法律信仰。

  思考二:加強依法執政能力建設,關鍵環節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水平。

  政府是黨執政的載體,是具體施政的主體,政府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程度、水平和效果,反映了黨的依法執政的程度、水平和效果。因此,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執政為民的水平實際上就是提高黨的依法執政能力。政府是國家的公共權力機構,依法行政是憲法的要求,也是黨依法執政的要求。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的提高取決於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兩個方面的努力:第一,絕對忠於憲法和法律,嚴格依法行政;第二,在業務上要熟悉、精通與政府職能部門相關的各種法律和法規。這是政府部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最基本的條件。

  思考三:加強依法執政能力建設,重要保障是依法對權利運行進行有效制約和監督,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利為人民謀利益。

  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要實現三者的有機統一,必須加強對權利運行的有效制約和監督。一是要加強黨內監督。要重點強化黨內各級領導幹部的監督意識,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黨內要進一步完善權力結構,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權力的制約機制。進一步健全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和把關、又相互配合和協調的權力機構,使不同性質的權力由不同部門行使,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有效地防止濫用權力行為的發生;二是要把黨內監督與國家專門機關監督、民主黨派監督和社會監督結合起來,形成監督的整體合力。三是要加強自我監督。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黨員要做到廣開言路,聽民聲,察民意,發揮方方面面的監督作用,主動接受監督,以保證權力的正確行使,清正廉潔,勤政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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