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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三中全會主要改革方案內容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十八屆三中全會主要改革方案內容

  第一個內容是三中全會將提出新型的反腐機制,包括三個主要內容。

  一是各地法院獨立出地方政府和地方政法委,由北京通過最高法直接領導,撥款、人事都由最高法院決定。

  二是把監察局和反貪局從行政序列中獨立出來,參照美國聯邦調查局的模式,變成一個獨立的由上至下的獨立機構,不受地方政府和黨委領導。中紀委直接管理反腐敗局,各省市分支機構直接由總局領導,撥款和人事由總局決定。各地方反貪腐局官員採取三年任期,定期調換。

  三是加強人大的作用。加強人大代表豁免權,使人大代表真正作為人民代表,代表人民對官員實行監督,並立法賦予更大的彈劾權力。

  第二個內容是經濟繼續改革開放。其中也有三大重點,一是降低地方政府債務規模,規範地方政府發債行為。二是農村集體土地進入市場流轉,使鄉村居民最大程度享受集體土地增值帶來的利益。三是重新調整分稅制,中央、省、市、縣、鄉鎮五級財政,調整為中央、省、市縣三級財政。地方政府自主事權必須和財政收入基本匹配。在適當時機開徵遺產稅和房地產稅,補充地方收入。

  第三個內容是地方政府職能轉變。主要精神是減少政府干預權力,對各級政府事權進行大幅度調整。其中包括精簡機構和人員,減少對經濟和社會事務的直接管理,通過大的政策對社會及宏觀經濟進行管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讓市場發揮更大的作用。

  在三中全會報告中,中央政府上收部分事權,提要中建議可上收的事權包括司法、社保、教育、醫療(包括全民醫療保險)、生態環境、食品安全等方面。也就是說,對於地方政府改革的篇章也佔據一定位置,一方面是對地方政府機構人員的精簡,另一方面則是對地方政府職能轉變的改革。

  預計,未來九年內,地方政府需要精簡五分之一的機構人員。中國以往採取由上至下的條塊管理體制,上級指定政策,下級政府則負責實施。未來中低層政府部門的決策權力將大大增加,但對其的限制也將會有明確的條文規定。

  同時,還將減少經濟事務和社會事務的政府機構,地方政府官員業績,與GDP脫鉤。鼓勵社會組織積极參与社會事務,放寬對非政府組織建立的審批,並逐步過渡到登記制度。鼓勵社區組織、行業同業組織、社會服務組織等的發展。減少地方政府對市場干預程度,禁止採取地方市場區隔,杜絕地方企業壟斷地方行業現象。

  對於地方政府事權的調整,有分析人士認為,各地政府官員如果不轉變觀念,這次調整對他們會產生很大挑戰。18屆三中全會對地方政府職能權力的調整,將“極具突破性”,是“最近四十年以來最大”的動作,也是目前爭議最大的問題。

  一位相當熟悉帝都政情內幕的分析人士認為,三中全會的改革方案,是過去兩年中國大陸熱議的所謂“頂層設計”的一個結果。高層認為,鄧“摸着石頭過河”的改革已經達到極限,中國改革進入深水區,“石頭已經摸不着了”,必須設計更為可靠的橋樑,才能引導中國改革走向成功。

  他透露說,朝廷原來還想要對省級地域進行重新行政劃分,徹底打破過去存在的地域界限,但考慮到一次推出太多衝擊性大的措施,可能對整體改革不利而延緩。據說朝廷可能會在未來兩年宣布更多的省級“直轄市”,以剝離目前過大的地方權力。深圳、青島、大連、溫州和廈門等市,都可能在第一批直轄市名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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