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把紀律挺在前面"要求學習心得體會
齊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中紀委提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我通過參加電視電話會、縣動員部署會,聽取各級領導的重要講話、黨校老師講座,以及自己重新認真學習《黨章》、《廉政準則》等學習活動,感受頗深,很有啟發。
一、當前提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緊扣時代,意義重大。
一是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的迫切需要。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四風"問題有所收斂,但樹倒根存,高壓之下腐敗分子有所震懾,但還在窺測。從查處的案件,作風和腐敗問題的背後都是紀律鬆弛、規矩不彰。紀綱既廢,何事不生?形勢決定任務,也決定了工作方針和方法。只有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紀律和規矩管住黨員幹部的大多數,把依規治黨、嚴明紀律貫穿在監督執紀問責全過程,才能不斷強化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斷取得新成效。
二是對違紀違法問題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實踐證明"違法"必先"破紀",落馬領導幹部往往是從破壞規矩、違反紀律開始的。一些黨員幹部違紀之後未被及時懲處,結果僥倖變得膽大妄為,最後觸犯法律,身陷囹圄。因此,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轉變執紀方式,加強日常監督、抓早抓小,嚴格執紀,動輒則咎,則可有效防止小錯鑄成大禍。
三是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治本之策。紀律是從嚴治黨、依法治黨的重器,具有普遍性、穩定性、反覆適用性。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就是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達到對消極腐敗現象"釜底抽薪"的效果。現在有的幹部不違規不違紀,不吃不請不收禮,但也不干事不擔責,消極對待改進作風。解決這些問題,也需要緊握紀律和規矩這把尺子,紮緊黨規黨紀的籬笆。
二、落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黨委領導要當好表率,率先垂範。
一是要當學習紀律和規矩的表率。學習和理解《黨章》、《廉政準則》等重要科目,是貫徹遵守紀律和規矩的前提和基礎,有利於每個黨員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增強自身黨性修養,只有把黨章的內容學實、內涵悟透,才能用黨章的標準和要求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言行,才能更好地發揮模範帶頭作用。"打鐵還需自身硬"是新時期新形勢下黨和人民對各級黨委提出的新要求,黨委書記要在學習《黨章》、《廉政準則》上做表率。一要認真研讀《黨章》,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黨章的精神實質和豐富內涵。另二要在學習的深度和廣度上下功夫,拓展對經典文獻、黨史、革命史的學習,全面了解中國共產黨的發展歷史、黨章內容的與時俱進和不同時期黨章中對黨員幹部條件要求的變化。三要認真學習《廉政準則》規定的詳細條款,深刻理會和把准黨員幹部行為的邊界與底線。四要做到真學、真懂、真信,為踐行《黨章》奠定基礎,為守住紀律和規矩扎牢籬笆。
二是當遵守紀律和規矩的表率。遵守紀律和規矩首先要遵守《黨章》。遵守黨章,就是要求黨員幹部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任務,模範踐行《黨章》提出的各項要求,並在貫徹《黨章》中起到帶頭示範作用。"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作為基層黨委書記更要爭當模範遵守《黨章》的表率,時刻牢記肩負的職責使命,不斷增強黨性觀念、黨紀意識和宗旨意識,真正把《黨章》的各項要求融入思想,化為行動。帶頭執行黨的決議、嚴格遵守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確保經濟上不出問題、作風上潔身自好,真正把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作為檢驗自身工作的最高標準。
三是當維護紀律和規矩的表率。作為黨委實際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維護《黨章》的權威性和約束力。堅決貫徹從嚴治黨方針,以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為準繩,加強監督檢查,堅決查處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紀律、規矩的行為,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做到遵守紀律沒有特權、執行紀律沒有例外,以嚴明的紀律維護黨規黨紀權威,確保政令暢通。
三、落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要加強制度建設,將權力關進籠子。
一是着力構建制度體系。加強制度建設就是要把紀律和規矩籠子"紮起來",切實規範權力運行。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及時完善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制度,進一步紮緊制度籠子,加大治本力度。
二是着力推動制度執行。突出解決利用公款存放進行利益輸送、插手工程建設、投資入股等問題;推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不斷加強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
三是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圍繞近年來發生腐敗案件的領域和單位,健全監督管理制度,深化廉政風險防控。要通過紀律審查發現問題、完善制度、強化監督,不斷規範權力運行,壓縮腐敗行為發生的空間,努力構築黨員幹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四、落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要強化監督檢查,抓早抓小。
一是黨委要把主體責任"扛起來".作為黨委書記要樹牢責任意識,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扛起來".要着力抓好本級主體責任的落實,實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制,建立全覆蓋的責任網絡。要強化責任追究。通過實施"一案雙查",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方,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二是紀委要從嚴履行監督責任。紀委要回歸本職。要把握依"紀"進行監督執紀問責這個定位,不能把嚴格紀律審查簡單地等同於辦案,高單打一。要轉變工作方式。在堅決立案調查有嚴重問題的黨員領導幹部同時,更多地運用警示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方式開展執紀工作,實現監督執紀常態化、長效化。
三是要嚴格執紀,抓早抓小。要堅持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不能把法律當成紀律審查的尺子,只重視查辦能已送司法機關的案件。平時從嚴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線索及時追蹤,有了反映及時提醒,防止小錯釀成大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