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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教育學習心得體會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得得9

  紀律教育學習心得體會

  看守民警處在公安部工作的第一線,和社會上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接觸的陰暗面比較多,因此,廣大看守民警在本職崗位踐行"三個代表"時,就必須提高自控能力。要提高自控能力,不僅要在思想上加強改造、行動上自我約束,而且要在心理上要做好自我調整。要用科學的思維方式和首先觀念認識周圍的事物,看待客觀現象,正確處理身邊發生的問題,提高自身解決問題的能力。經常不斷的進行自我調整,可以克服各種思想障礙,培養豁達的胸懷,磨鍊頑強的意志,堅韌的毅力,增強自控能力,有效地防止因個人意志薄弱、心理失衡而產生的不正常心理、不道德行為和以權謀私的不良慾望。就着重從以下幾點克服不良心理:

  一是正確對待得失,克服補償心理。能否對待生活中得與失,不僅僅是一個人心理承受能力問題,而是一個人人品和道德修養的真實體現。在現實生活中,得與失是緊密相連的,是矛盾的兩個方面,既對立又統一,不能單純地強調一個方面,更不能等而同之。首先是由人類社會的生存和發展的本質決定的,人類社會的存在依賴於人類的奉獻,只有當人類的奉獻大於索取時,人類社會才能生存、才有可能發展。其次,是由公安機關肩負任務的性質和宗旨決定的,公安機關擔負著維護法律尊嚴、監督法規落實、保衛社會穩定的任務,每個民警都肩負着重要職責,這就要求我們比其他人付出的更多、犧牲的更多、奉獻的更多。如果連這點都認識不清,就會把為黨工作視為向組織索取職務、待遇、榮譽的籌碼,當一些東西得不到時、個人願望得不能滿足時、感到自己失取什麼時,就會一味追求某種補償,導致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生偏移。因此,加強道德修養,必須樹立正確的得失觀念,保持高尚的情操,做到甘於奉獻、不計得失、樂觀向上,積極進取。

  二是正確看待名利,克服攀比心理。攀比心理源於對平衡的誤解而造成的心理失衡,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平衡是相對的,不平衡才是絕對的,事物的發展取決於內部的不平衡因素引起的良心竟爭,有時為了發展的需要,必須打破臨時的內部平衡,如有時為了單位的發展,為使優秀的年青幹部儘快的走上領導崗位,打破常規,採取一些超常行為,這是十分必要的。而一些同志由於認識上的偏差,產生了盲目攀比的心理,不能正確對待名利、地位,當自己有願望得不到滿足時,心裡的天平就發生傾斜,一味進行攀比。要克服攀比心裡,首先要旗幟鮮明地反對個人主義、絕對平衡主義,反對思想上的簡單化、片面化,把人生的支點放在立警為公、執法為民上來,視名利淡如水,看事業重如山。古人云,天下有三危:一則少德多寵中,二則才下而位高,三則無功而受祿。在我們周圍,有個別人一天到晚,不研究工作,而是研究領導的喜好,上竄下跳,跑官要官,最終達到目的者,卻因自己能力太弱,水平有限,難以勝任本職工作,不僅自己聲名狼藉,也使部下受罪、事業受損,結果害了組織、害了別人、害了自己。這就告訴我們一個道理,人的思想觀念、理論水平、工作實績、個人能力沒有達到一定的程度而得到與之不相適應的名利地位是很危險的。所以,任何情況下的盲目攀比,都是無益於黨的事業、無益於單位聲譽、無益於幹部成長,這是一個永恆的真理。

  三是正確看待監督,克服僥倖心理。不論是成克傑的腐敗、李真的蛻變,還是一些不知明人物的犯錯,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過高的估計自己,過低估計組織和群眾,自以為計劃周密、辦事隱蔽,在僥倖心理的驅駛下,做了許多不應做的事情,最後淪為黨和人民的公敵,對此我們必須引以為鑒,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把克服僥倖心理作為一道拒腐防變的屏障,做到警鐘長鳴。一方面必須加強世界觀改造和道德修養,任何情況、任何時候都要襟懷坦白,老老實實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乾乾淨淨做事,不自以為是,不自欺欺人,不見利忘義,不貪贓妄法,切實打牢自我調整的思想基礎,提高自我調整能力。另一方面要正確看待監督。必要的監督是保證公安民警正確行使手中權力的有效舉措,是對我們公安民警最大的關心和愛護,因此,我們一定要正確看待,牢記陳毅同志所說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訓導,把自己人行為置於組織、領導、同志和廣大人民群眾睽目之下,自覺接受監督,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自己難犯錯誤、少犯錯誤和不犯錯誤。

  加強自身修養,提高自控能力,是一種高度自覺行為,必須建立在自覺之上。"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力,自勝者強"。我們一定要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的要求,強化自身學習,加強思想改造,經常剖析自己,養成自省自查的良好習慣,不斷增強自身的免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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