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是構成黨的組織的細胞。黨的先進性,首先表現在黨作為一個整體對於國家和社會所起的整合、凝聚、引導作用上,表現在黨所制定的路線綱領方針政策上,表現在黨治國理政的執政能力上;同時,也表現在每一個個體即黨員的素質和先鋒模範作用的發揮上。黨的路線綱領方針政策,是依據廣大黨員的思想共識來制定的,也是通過每一個黨員的實踐活動來貫徹的;黨對於各項事業的領導作用,是通過廣大黨員結成的組織體系來發揮的,也是通過每一個黨員的模範作用來體現的;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是以廣大黨員為橋樑來連接的,也是以每一個黨員的形象來促進的;黨治國理政的全部活動及其能力,是由廣大黨員在不同崗位的執政行為組合起來的,也是由每一個黨員的具體工作能力表現出來的。因此,黨的先進性與黨員個人的先進性有着內在的聯繫。黨的先進性,既要由黨的整體來體現,也要由黨員個人的表現來體現。堅持黨的先進性,不僅需要我們黨,也需要我們每一個黨員,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中,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中,在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活動中,發揮應有的先進、模範作用。
80多年來的事實證明,我們黨的隊伍的主體是好的。絕大多數黨員都在不同時期革命、建設和改革的事業中發揮了先鋒模範作用,充分體現了黨的先鋒隊性質和先進性要求。如果沒有廣大黨員的先進性,就不可能有黨的先進性。沒有廣大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就不可能有今天我們黨和國家的良好局面。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不少黨員距黨員先進性的標準還有很大的差距。一些黨員理想信念動搖,黨員意識和執政意識淡薄,帶領群眾前進的能力不強,難以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有的作風不正,弄虛作假;有的品質敗壞,投機鑽營;有的思想蛻變,腐化墮落;特別是不時揭露出來的腐敗案件,到了觸目驚心的程度。這些人的所作所為,與黨的先進性要麼“不適應”,要麼“不符合”,嚴重的還背離了黨的先進性,敗壞了黨的聲譽,損害了黨的執政基礎。如果任其發展,勢必造成嚴重後果,甚至有亡黨亡國的危險。對此,我們不能不給予高度的警惕和重視。
因此,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在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過程中,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共產黨員保持先進性的問題。要從思想、政治、組織、作風等各方面入手,大力加強共產黨員先進性的教育,增強黨員作為先進分子的責任感,檢查在保持先進性方面存在的差距,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黨員修養,純潔黨的隊伍,清除不良分子特別是腐敗分子,切實解決目前黨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與執政要求還“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進一步提高全體黨員的素質和先進性。每個黨員都要按照黨章的規定,履行好八項義務,行使好八項權利,結合自己的工作、任務和環境,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真正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在思想、政治、社會、道德等各個領域,真正成為社會的表率、群眾的表率。黨員要如此去做,領導幹部更要如此去做。每個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保持和發揚了先進性,我們黨的整體的先進性也就能夠大大增強。
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已經決定,在全黨開展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這是堅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全黨的重要舉措,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完成黨的執政使命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重要舉措。我們一定要按照黨中央的部署,認真搞好這項活動,切實解決黨員隊伍中的一些突出問題,使我們黨的先進性能夠有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