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安全學習心得體會
近一段時間,我學習了《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文件,它是學校管理的法規性文件,是第一個與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配套的法規性文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校園周邊安全管理。《辦法》專設“校園周邊安全管理”一章,有針對性地對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校園周邊安全管理職責作出明確規定,有利於安全管理中依法管理、各負其責方針的落實。
第二,校內安全管理。結合《義務教育法》24條第1款關於加強校內安全制度建設和安全管理、以及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等規定的精神與要求,《辦法》以比較多地條款,對校內安全問題作出全面具體的規定,為落實關於校內安全法律規定提供了較好的工作基礎。
第三,校舍安全管理。校舍是保障義務教育實施的重要地、基本條件,校舍安全也是比較突出的實際問題。《義務教育法》24條第2款以及法律責任一章中第52條對政府保障校舍安全的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辦法》則主要從學校加強安全工作角度,對進行校舍安全檢查和危房報告作出了規定,有利於各有關義務主體全面貫徹落實法律的規定,共同保障校舍安全和師生生命安全。
作為一線教師我深感責任重大,在以後的教學和生活中我會依法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職責,保障孩子的安全,讓家長放心。
篇二:安全學習心得體會
此時此刻,我更加深刻的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
企業成於安全,敗於事故。任何一起事故對企業都是一種不可挽回的損失,對家庭、個人更是造成無法彌補的傷痛。安全意識應始終牢牢紮根在每個人的心中,讓大家知道若責任心不到位就會釀成事故,正確認識到安全不是一個人的問題,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一個上下關聯、人人互保、環環相扣的鏈,是一張錯綜複雜、緊密相連的網。回顧近期全國發生的重大事故,一次次映入我腦海的不外乎是以下內容:某人安全意識淡漠,嚴重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