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博興縣土地可持續利用的幾點建議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同時又是一個農業大國,耕地是人民生活的根本保障。目前我國人均耕地只有0.12公頃。因此切實保護耕地,對我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具有重大意義。
土地,作為城市重要的生產要素和資產,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載體。為加快構建“可持續發展的和諧社會”的目標,合理利用土地,促進土地的可持續利用,就顯得尤為重要。下面就推進博興縣土地合理利用談幾點看法:
一、科學規劃各類用地總量指標,形成宜人的城市空間。
科學制定工業用地、城鎮用地和農業用地等三類土地總量和結構,在確保博興縣下一步產業持續發展用地的基礎上,推進郊區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使整個開發區既有“產業基地”又有“郊區森林”和耕作農田,使我縣形成一個布局合理、疏密宜人城市形態。
二、強化土地供應,發揮土地供應的中觀調節作用,促進城市經濟持續發展。
1、根據博興縣實際的經濟景氣情況,調控土地供應量。可通過調控土地供應量來保征博興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2、加強政府調控力度,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的計劃安排,確保土地供應中觀調控機製作用的發揮。
3、進一步推進土地公開招標,真正確保包括舊區改造開發、小城鎮開發建設、郊區片林建設在內的涉及六類經營用地範圍的用地,都納人公開招標範圍。
三、堅持土地集約利用,保證土地、人口、資源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隨着我縣城區的不斷發展和郊區城鎮化快速推進,城市土地利用模式,要從外延擴展型轉變為內涵挖潛型,要提高土地集約利用化程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對各類工業用地、集體用地和在建在征的房地產項目進行普查、清理,了解土地利用結構情況,為制定新的土地供應計劃提供科學依據,同時對違規用地進行查處。
2、加快推進“三個集中”,提高郊區土地利用效率。通過工業向園區集中、農田向規模化集中、民居向城鎮集中,提高土地集約利用程度,進一步提高園區土地利用效率和土地產出率,真正達到節約用地的目的。制定農村土地基準地價,促進來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流轉。
3、設計嚴密合理的地產稅費制,促使土地按計劃開發,引導土地持有者合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如對空置土地開徵空地費(稅);對投資收益開徵增殖費(稅);徵收土地保有費(稅)等,提高囤積土地不作開發利用的成本。
4、加強對土地開發的管理,保征土地市場的合理運轉。在土地招標中明確規定土地開發的時限,明確不開發的處理辦法(收回或處罰)。對於房地產開發的空置土地,應明確土地空置原因和開發計劃,並按開發商計劃承諾實施動態管理,否則予以收回或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