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指導思想 本次規劃修編以《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按照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省委“八八戰略”,文秘部落圍繞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精神和推進率先發展、實現富民強市的戰略部署,結合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實際,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統籌發展、堅持“三保“主線,正確處理內涵挖潛與外延擴張、全面利益和局部利益、長遠利益和當前利益的關係,通過合理配置土地資源,優化土地利用結構,轉變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推進社會、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 本次規劃要充分與上一輪規劃相銜接,繼承和發揚在規劃編製、實施中的經驗。同時要與時俱進,做到六個“轉變”,即規劃定位向區域規劃轉變,工作任務向資源保護和集約利用並重轉變,規劃方法由指標控制型向空間控制型轉變,規劃內容由耕地保護研究向綜合研究轉變,決策方法逐步由領導決策向民主決策轉變,規劃實施由目標導向型向過程導向型轉變。努力使修編后的規劃更具科學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服務於全市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原則 總體上要堅持“保護、保障、挖潛和集約利用”的原則。保護就是依法依法保護耕地、保障基本農田、保護農民合法權益;保障,就是千方百計保障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對建設用地的合理需求;挖潛,就是清理消化閑置土地和盤活存量土地;集約用地,就是努力提高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水平。 1、用途管制原則。 土地用途管制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核心。要統籌合理安排各業用地,明確各土地利用區塊的用途,嚴禁隨意改變土地用途。用途管制的重點是耕地保護,特別是加強基本農田和標準農田的保護,要立足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努力推進耕地保護向數量、質量和生態上並重轉變。 2、占補平衡原則。 根據《紹興市土地開發整理規劃》,進一步加大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力度,適度開發宜耕後備土地資源,大力推進農村居民點的撤併和退耕,增加有效耕地面積,確保實現全市耕地佔補平衡。 3、合力建設原則。 “工業立市、開放興市、合力建市”是這幾年我市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成功經驗,也是各項工作的指導方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按照明確重點,兼顧一般,統籌安排的原則,遵循市場化機制,在全市範圍內實現資金和資源的互補和互流,優化土地資源配置。 4、集約用地原則。 一是要加強土地利用水平評價,調查閑置土地情況,制定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的措施和方法。二是要研究促進新增建設用地集約利用的政策,完善“雙控”指標體系。 5、公眾參與原則。 規劃編製要充分利用“外腦”,依靠科研單位、專業技術單位和大專院校的技術力量,提高規劃編製的客觀性、科學性和技術性。在規劃編製過程中要廣泛徵求公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建立相關信息的交流和互動渠道,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聽證或公示等手段,完善規劃的決策機制和監督機制,努力做到規劃“以人為本”、公正透明。 6、三規銜接原則。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正確把握社會經濟的發展方向和重點,科學預測用地需求,認真分析土地供應潛力,合理土地資源布局,正確處理“保護”和“保障”的關係,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十一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有機結合。同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還要與礦產資源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等相關規劃相銜接。 7、成方成塊原則 根據城市發展邊界理論,按發展階段、重要程度和資源供給能力,合理界定城市和開發區的外延擴張邊界,開發區塊盡量做到成方成塊,以利於資源配置、規劃實施和耕地保護。 8、可持續利用原則。 要按照生態紹興建設的要求,充分考慮“環境容量”和生態承載力,開展土地適宜性評價,進行土地敏感性分析和不確定性分析,減少對生態脆弱地區和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不合理的開發,切實保護生態環境,確保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9、信息化原則。 要建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信息系統,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規劃編製、規劃審批、規劃實施,滿足規劃要素實時更新、快速統計、共享互動等要求,增加規劃科技含量,有效提高規劃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計劃及時間安排 工作時間總體上按省廳和市政府有關要求安排,即計劃在本年度完成整項工作。如遇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及安排的影響,則作相應的時間調整。 1、健全組織機構。 (1)由市政府統一成立“三規”領導小組。(時間根據市政府安排) (2)在成立“三規”領導小組後半個月內設置聯絡員、專家諮詢組。 (3)成立市國土局規劃修編工作組。(4月1日---4月15日) 2、落實資金。(4月1日----4月23日) 已編製經費預算,由辦公室具體落實。 3、落實編製單位。(4月30日前) (1) 確定落實編製單位的方法、程序和要求;(4月4日前) (2) 收集編製單位的資料、信息;(4月11前) (3) 按規定落實編製單位,簽訂委託協議。(4月23日前) 4、調查研究階段(4月24日至7月23日) 這一階段與下階段的工作將穿插進行,主要工作包括資料收集、實地踏勘、召開座談會。總體規劃綜合性強,涉及部門多,需要進行多方調查。走訪各有關部門,調查各部門規劃期內用地需求,徵求各部門對總體規劃的建議。深入各重點地塊進行實地踏勘和典型調查。 5、專題研究階段(5月24日至7月23日) 在前期調查研究和全市土地利用更新調查批准的基礎上,開展上一輪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土地供給與需求分析、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態勢與土地利用戰略研究等專題研究,為規劃大綱及規劃文本草案的編製提供依據。 6、規劃大綱擬定階段(7月24日至9月23日) 規劃大綱文本包括紹興市基本概況、規劃總則、規劃目標、土地利用總體布局與結構優化、主要用地規劃和空間管制引導、規劃修編方法與實施機制創新、預期規劃實施成效等內容。規劃大綱編製完成後須報市、省批准後方可開展下步工作,時間進度較難把握。 7、規劃草案擬定與選優階段(9月24日至11月23日) 本階段主要是落實土地利用分區、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調整、確定土地用途以及完成規劃草圖。 需擬定的方案包括:全市、區土地利用結構調整方案、重點建設項目和城鎮建設用地布局方案、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土地開發方案和土地利用分區方案。最終提供2~3套供選規劃方案。 確定規劃供選方案的主要要求:⑴在編製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調整方案過程中,應分析土地利用的影響因素和變化趨勢,擬定規劃供選方案。⑵每個供選方案均需保證規劃主要目標的實現。⑶對每個供選方案的實施,從組織、技術,資金投入、公眾接受程度等方面進行可行性論證、評價其實施可能達到的社會、經濟、生態效益,綜合評價后,提出推薦方案,供領導小組審定。 8、規劃協調、編製規劃成果階段(11月24日至11月30日) 對推薦方案廣泛徵求相關部門、幹部和公眾意見,必要時召開規劃協調和論證會,對有關問題進行協商處理,形成最終規劃方案,編寫規劃報告。 9、規劃審批和公布實施階段(11月30日至12月31日) 規劃報告編寫完成後,報市、省審批,經批准后,最後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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