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工作的初任感悟
這一年半來,從派出所戶籍協警,到計生辦幹事,再到現在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責人,雖然所涉及的工作領域不同,辦事方式不同,但是共同點都是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都有着一樣的工作宗旨--把事辦好,讓群眾滿意。
接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僅三個多月時間,接手時正值新農合繳費工作接近尾聲,堆在我面前的是六十多本的發票和一大疊的繳費人員名單。當時擺在我面前最緊要的事就是儘快把這些發票和繳費名單核對清楚然後交到縣醫保中心錄入系統,由於剛開始業務不是很熟,思路不夠清晰,沒有及時將材料上交,期間有位老人家和我反映:我孫子生病的醫療費拿到醫保中心報銷怎麼不能報?怎麼說我們沒繳費?我們明明就繳費了啊。我忙解釋說:"不好意思,是因為我們這裡沒有及時上交,縣裡還沒錄入系統,您等過段時間再去報銷就可以了。"老人家也挺通情達理,對我們的工作表示理解。這也讓我明白了辦事的時效性有多麼重要。我們交材料慢一點,他們就晚受益。當我把9061名繳費人群和1916名特殊人員的名單和發票核對好交給縣醫保中心的林主任后我感覺如釋重負,之前總是怕因為自己的工作進度慢耽誤了老百姓報銷醫療費。
相對新農合征繳工作,新農保的征繳工作顯得更加被動,這種被動有多種原因。一是部分老百姓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還是不夠了解,存在一些誤解,認為我們讓他們參保只是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擔心政府不會如期如數兌現養老待遇。然而數據顯示截止到目前我鄉已經有1527人領到養老保險金。這受益面達1527人每年100多萬的養老保險金投入難道還不足以證明政府對老百姓的養老承諾嗎?我想隨着時間的推移和口碑相傳他們總**解的。二是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不像農村醫療保險受益來得那麼立竿見影,農村醫療保險是交一年保一年,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需交到六十歲才開始享受養老待遇。老百姓會說若干年後等我們六十歲的時候物價飛漲每月拿幾十塊錢能買什麼啊,然而他們沒有發現每月養老領取待遇已經在2014年1月提高了15元,從以往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了現在的每人每月70元,相當於每人每年多領了180元。而以往55元的待遇領取標準也僅持續了不到三年的時間,並且這次的增長也只是一個開始,相信未來養老待遇的逐步增加是毋庸置疑的。
我們鄉地處偏遠,有16個行政村,12000多人口。這對於頭一回接觸人社工作且農村工作經驗尚不足的我倍感壓力,所幸有16個經驗豐富的村協理員幫助我,他們中有很多是村裡的文書,對村裡每家每戶的情況都了如指掌,"沒有完美的個人,只有完美的團隊",我相信在"16+1"的共同配合下,秉承"馬上就辦,辦就辦好"的工作宗旨,堅持按照"三提前、四告知、不推諉、不積壓、不出錯"的工作規範,一定能打消群眾的疑慮,為群眾提供更便捷優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