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孝通《鄉土中國》讀後感
《鄉土中國》是費孝通老先生根據解放前夕中國社會現實狀況在上世紀四十年代所完成的着作。書中詳細闡述了費老在深入中國鄉村社會後,於基層中洞悉的彼時中國的社會特點。費老在書中從政治,如無為政治、長老統治;經濟,如鄉土本色、血緣和地緣;文化,如文字下鄉、家庭、男女有別等方面進行說明。雖然很多寫實的描述早已時過境遷,不適用於如今高速發展的社會,但它對當今學者對那個時候的社會狀況的研究仍然有着巨大值,也對當代中國社會發展有着重大的借鑒意義。
費老首先在第一篇的鄉土本色中引出他對於“鄉土”的概念——社會基層的鄉土性,土是指泥土、是鄉里人謀生的工具。“以農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態,遷移是變態”,費老寫得好,這是因為他們世世代代都囿在土地上、耕種活動的分工程度也淺得很,可以自己自足的人們自然是流動性小、社會變遷速率小。我認為,從全書來看,費老的鄉土社會從某種程度上說應該就是我們的傳統社會。上千年的封建社會中,小農經濟一直是我們的經濟形態,生產力的發展是緩慢的,傳統是一種不易被打破的東西,所以我們有着農業的本性。在這種慢節奏的生活中,我們周圍都是熟悉的人,完全不需要去耗費時間精力來適應陌生的“新面孔”。生活上的固定性使得我們產生了活動範圍的限制性,形成了穩定封閉的鄰里關係。熟人相見就打聲招呼,法律、合同什麼的是面對陌生人時才會有的,所以鄉土中國才不是個法制社會,我們“生於斯,長於斯”。
而對於現在,許多原本世代以務農為生的家庭里的年輕人甚至父輩母輩放棄家鄉里的土地,湧進城市務工。這不得不說是社會發展而形成的結果,表面上似乎他們應該會得到與城裡人平等的待遇。但也正是由於上千年沿承下來的傳統,他們是基層社會裡的人們,與城裡人似乎顯得“格格不入”。所以在今天,他們與城裡人還是不一樣的,他們的權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維護,他們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我們的社會並未成為一個真正的法制社會!
在文字下鄉中,費老則是選擇了現身說法。很多人認為鄉下人“愚”,但是費老認為不應該這麼說,鄉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識上不足,更確切的說是知識結構不一樣,他們的知識足以應付他們自己的生活,而對於城市的文明生活自然不甚了了。這種不了解就像城裡人分辨不了麥子和包穀、不會下河摸魚、不會猴子上樹一樣,沒有什麼值得取笑的。之前也說到,鄉土社會是熟人的社會、是“面對面的社會”,各家各戶獨立自己、見面也只用打招呼而已,語言是足以解決他們的一切問題的。這樣想來,文字對他們來說就並不是必要的了。推行“文字下鄉”於費老看來,似乎有些“削足適履”了。但在這推行過程中,我們要找對方式,文字是文明的象徵,是社會現代化的重要標誌,因此,費老並非反對推行。我認為,這也正是與現在重視教育的原因如出一轍,社會在進步,教育強國。越來越多的人認為讀書是他們的“出路”,一間間鄉村的希望小學正在被蓋起。費老得出這些認識正是來自於他在鄉間生活的經歷,這也正是他所推崇的“田間考察”的研究方式,也是注重實踐經驗的“實證主義”的重要體現。
差序格局中,費老指出“私”的毛病在中國比愚和病更普遍,於是生出許多貪官,滋生許多貪污無能的問題,並以此引出中國社會結構的格局——“好像把一塊石頭丟在水面上所發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紋”的差序格局。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和,在這格局中,每個人都是他社會影響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波紋所推及的就發生社會聯繫。這就涉及到中國傳統中的人倫,“人和人所構成的網絡中的綱紀,就是一個差序,也就是倫”、“倫是有差等的次序”。在這種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對而言的,就看站在哪個角度去看。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不同的社會結構格局導致不同的道德觀念。這也是西方社會“團體格局”與我們社會相區別的原因。“差序格局”這一概念也是由費老提出來的,並逐漸被國際社會學學者所承認接受。
家族這一章中,有人說鄉土社會也包含着團體,比如家。其實就社會結構的格局而言,西方社會與鄉土社會內部都有團體式的社群,也都有差序式的網絡,但就其主要形式而言,西方社會強烈地呈現為一種團體格局,鄉土社會強烈地呈現為一種差序格局,這個只是取決於不同的側重點。東西方都有的“家”,在結構和功能上也有很大的區別,這反映出社會格局的不同所導致的差異。
在西洋,“親子指結構,生育是功能”、“主要的是生育兒女”、“西洋家庭里夫婦是主軸,兩性之間的情感是凝合的力量,夫婦共同經營生育事務”、“子女成年即離開……不在家庭的功能分區里”費老如是說。而在中國,“家是一個事業組織”、“主軸是在父子之間,在婆媳之間”、“是縱的,不是橫的”、“夫婦成了配軸”。
鄉土社會的家庭呈現出比較強的差序格局特性。家庭成員不限於親子,可以依需要而以父系原則沿親屬差序向外擴大。人類學稱這種根據單系親屬原則組成的社群為氏族,鄉土社會的家在結構上就是氏族,稱為家族。除生育外,家族可擔負政治、經濟、宗教等功能。家族必須是綿續性的,因為政治、經濟、宗教等事務是綿續性的,所以家族不因個人的成長或死亡而分裂或結束。這種除生育之外的綿續性事業社群凝合的基礎不是兩性情感,而是家族事業的需求。“中西家庭在結構與功能上的這種差異,使得中國人在家庭情感上尤其是在兩性情感間有着矜持與保留”,女性於傳統中被教導相夫教子、三從四德,綿續性的事業社群決定了這一切。
在男女有別這一章中,費老提到西洋有兩種文化模式,一是阿波羅式的,一是浮士德式的。前者認為宇宙有一個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維持它。天堂遺失了,黃金時代過去了,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後者認為衝突是存在的基礎,生命是阻礙的克服。沒有了阻礙,生命也就失去了意義。他們把前途看成沒有盡頭的創造過程,不斷地在變。費老認為鄉村社會屬於前者,現代社會屬於後者。
對於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認為可以理解為一種人生觀,“生命是障礙的克服”,挫折愈多,生命也愈頑強,生活的意義也愈深。其中隱藏的結論就是生命的意義在於過程而非結果,因為生即使,每一天的生只是向死更邁進了一步。進而推論,我們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經歷更多,這就是存在主義者加繆的觀點——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鄉土社會中是沒有這些的。在我看來,柏拉圖認為現實世界只不過是對理想中的世界的拙劣模仿,還有聖經中對於原罪的解釋,都是前一種模式的表現;費老說“鄉土社會所求的是穩定”“是阿波羅式的”。男女授受不親是“男女只在行為上按着一定的規則經營分工合作的經濟和生育事業”。女性似乎於“天然中”就處在一個弱勢的地位上,其主要責任是家事,做得好了,你是“賢內助”,做得不好便隨時面臨休妻的可能。更往前了說,男性可以三妻四妾,“不愛江山愛美人”的男性會遭眾人鄙棄;女性必須從一而終,年紀輕輕成為遺孀你也必須守着寡才配能上一塊貞節牌坊,否則就是“浸豬籠”還要背着難聽罵名的下場。夫妻間的婚姻關係往往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對在婚前甚少交集的男女雙方便只能於婚後“漸漸生情”。但那時的男子終究以事業為重,男女甚至只能維繫着兩性及婚姻關係。娶得嬌妻是為“延續香火、傳宗接代”,女子只能是下得了廚房卻上不了廳堂的。我認為,鄉土社會的婚姻關係較那時已經是個巨大的進步了,儘管女性仍然是“拿不出手的”,依舊以輔的身份出現。而在現代社會中女性的話語權越來越多,越來越追求着與男性平等的地位,有的甚至成為女強人:獨當一面,比男性更為出色。並且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女性甚至不願生育,丁克家族的產生從某種程度上不得不說是男性與這類女性妥協的結果。儘管這種選擇是自由的,但這種行為後果還是令很多人所不能接受的,從這方面說來,這種進步又是好是壞呢?
費老說“家庭是以同性為主、異性為輔的單系組合”,“男女有別的界限使中國傳統的感情定向於同性方面去發展”。我認為這是有道理的,同性戀雖然大部分是先天的,但後天過多地與同性接觸或環境影響,也是有可能的,我的同學中就有這樣的情況。
在無訟中,“行為者對於這些規則從小就熟習,不問理由而認為是當然的。長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規則化為了內在的習慣。”這句話讓我想起了中國當代的教育,創新意識在一定層面上是這個時代所缺少的,很多學生們在高考這個獨木橋面前被轉化成了一個個的做題機器,理論與實踐在某種程度上是脫節的。但慶幸這一問題已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到。
在血緣與地緣中,“血緣所決定的社會地位不容個人選擇”,“只要你接受了這原則”,而括號里的“我們有誰曾認真地懷疑過這事實?我們又有誰曾向為這原則探討過存在的理由?”費老是不否認在鄉土社會裡,血緣決定着你的出身地位,但在這其中又隱隱含着一種“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聲討。如陳勝、吳廣,都有揭竿而起之時,這一切又都是傳統使然。
名實中,很多結果都是你做這些事情時附帶而來的,是當初做這些事情時所未料想到的,而這些後果又真實地發生了並且又碰巧地對社會的發展起到了正面的積極作用。
整本書中,費老前後結合,鄉村的即是傳統的,而他也在一直圍繞着這個話題展開討論,經典而又準確,於細微中用最樸實的語言把他所經歷的鄉土社會展現出來。頗有感觸的是他在重刊序言里說到的——教師的任務主要是在引導學生敢於向未知的領域進軍。是的,而不僅僅只是傳道授業。費老想借鄉土中國這不成熟的果實所展現給我們的一往無前的探索的勁道,也確實是值得我們觀摩和學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