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琵琶記》有感
楊啟慧
《琵琶記》中塑造了"全忠全孝"的主人公蔡伯喈,當蔡伯喈依據倫理綱常準則去踐行孝道時,卻在踐行過程中遭遇窘境——蔡家父母最終凍餒而死。面對"不孝"的現實,他恰恰又成為皇帝旌表孝義的典範,獲得"一門旌表"的大團圓結局。可見,封建統治階級標榜的"忠孝節義"其實是自相矛盾的,最終這種盡忠行為的實現,是以犧牲盡孝為沉重代價的。愧悔與怨苦交集,便是這種充滿盡孝之心卻未能實現盡孝之事的孝子心情的寫照。
宋代戲文《趙貞女蔡二郎》的故事情節:蔡二郎應舉考中了狀元。他貪戀功名利祿,拋棄雙親和妻子,入贅相府。其妻趙貞女在飢荒之年,獨立支撐門戶,贍養公婆,竭盡孝道。公婆死後,她以羅裙包土,修築墳墓,然後身背琵琶,上京尋夫。可是蔡二郎不僅不肯相認,竟還放馬踩踹,最後,蔡二郎被暴雷劈死。高明的《琵琶記》以同情的態度刻畫了蔡伯喈的形象,刪除了馬踏五娘、雷劈蔡伯喈的情節,而代之以"三不從".這樣,男主人公"生不能養,死不能葬,葬不能祭"的"三不孝"罪名,被徹底開脫,從一個背親棄婦的勢利小人變成一個全忠全孝的君子。思及此,封建統治階級標榜的"忠孝節義"其實是自相矛盾的,這個在忠孝觀念夾縫中痛苦呻吟的蔡伯喈,他思想苦悶、情感壓抑、精神頹廢,軟弱而又怯懦。
在儒家正統思想的倫理關係中,君臣、父子是宗法等級社會最重要的兩倫。中國古代宗法社會的社會結構是家國同構。對親人的孝是家庭和家族內部最根本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要求,延伸至國家,它就是對君主的忠。因此,忠君和孝親是內在統一的,忠君就是孝親的擴充。但是,在君權至上的中國古代社會中,君是萬民之主,國為一君之國,對君主的忠誠為無條件的服從。在這種情形下,忠大於、高於孝是必然結果,是為"始於孝親,忠於事君",因此就有了"忠臣孝子""忠孝自古難兩全"的歷史之嘆。《琵琶記》蔡伯喈的矛盾,就其深層意義而言,正是封建倫理綱常中的"忠"與"孝"的矛盾。無可否認,《琵琶記》中的蔡伯喈,從各方面看都是難得的孝子、忠臣。偏偏,正是以"忠""孝"為核心的倫理觀念造就了二老凍餒而死,五娘孤苦的悲慘局面,也造成了主人公的根本痛苦。倘使蔡公不逼試,蔡伯喈就不會去應舉,也中不了狀元,更談不上逼官和逼婚了。蔡公把兒子送上應舉之路,就是孝的倫理。身仕宦,顯父母耀門閭,是大孝,而守貧事親是沒出息、沒志氣,只能算作小孝,功名當然的要強過孝名,從一個村野之夫口中說出這種話來,已足見功名利祿思想的影響之深。不幸的是,他滿心盼着富貴,結果卻大違其願。兒子一去竟然不歸,心愿不成,反遭天災人禍。在臨終之時,這位熱心功名、大講孝道的貧苦老人終於徹底悔悟,許下幾樁心愿:一是自己死後不要葬,"留與旁人,道伯喈不葬親父";二是勸媳婦改嫁,不必為蔡伯喈守節;三是留下柱杖給張大公,待那"忤逆不孝子蔡邕"回來,打他個"三不孝".所謂"三不孝",即生不能養、死不能葬、葬不能祭。可以說,這是以蔡公之口對所謂大孝進行的熱嘲冷諷。這也是控訴了封建君主籠絡和利用讀書人的科舉制度和功名利祿的根深締固的封建倫理觀念。縱有高官厚祿,瓊林玉宴,卻顧不得清貧雙親,不能養、不能葬、不能祭,何談人子之孝?
在《琵琶記》中,"忠"同時也與婚姻形成了矛盾,換言之,也便是國與家構成了衝突。蔡伯喈成為了狀元,當即被牛丞相看中,執意要招其為婿。這在一般人看來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對蔡伯喈而言卻是天降橫禍,"好似合針吞卻線,刺人腸肚系人心".雖然他敢於逆丞相之意,卻終於抵不過聖上之旨:"可曲從師相之請,以成桃夭之化".只能被逼着同牛小姐"結鸞凰",又再一次地在心靈上背上了沉重的枷鎖。可見,這種悲劇衝突已然觸碰到了封建倫理觀念的內在矛盾,也必然是對這種禮教倫常本身的批判與否定。
自古以來,百善孝為先。蔡伯喈打算力行孝道,因而放棄了科考。他說:"教孩兒出去,把爹爹媽媽獨自在家,萬一有些差池,一來別人道孩兒不孝,撇了爹娘去取功名;二來道爹娘所見不達,只有一子,教他遠離;以此上不相從。"但蔡公認為:"立身行道,揚名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甚至再三勸服蔡伯喈:"你若衣錦歸故里,我便死呵,一靈兒都是喜。"深受封建思想熏陶的蔡伯喈,既不能違背孝道倫理原則又不能違抗父命,在無可奈何之下,踏上應試之路,這是蔡伯喈悲劇命運的開端。其次,蔡伯喈中了狀元后,他一方面惦記父母,另一方面又有結髮妻子在家等待,他選擇辭官和辭婚。但君命難違,蔡伯喈又一次在"忠君"的道德觀念中選擇了屈服,他入贅牛府。同時,父母在災荒之年,家破人亡。這樣一個起初"孝父"後來"忠君",在封建倫理道德的束縛下,一步步妥協退讓,從而成為一個在忠孝邊緣苟延殘喘的犧牲品。因而,劇中的蔡伯喈既可是說是全忠全孝的典型,也可以說是不忠不孝的典範。這體現在對父母的餓死視為"不孝";對丞相和皇帝的辭婚辭官、對趙五娘的有妻再娶視為"不忠".由此看出,作者一面在標榜"子孝與妻賢"傳統倫理道德,一面又在通過主人公的悲劇命運展示了"子孝是雙親的餓死及一夫二妻的"無禮行為".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全忠全孝"通常被當做一個理想的價值目標,但二者往往會不可避免地產生衝突,所謂"忠孝難以兩全".如果說蔡伯喈在不能盡孝的前提下,為朝廷盡忠,為封建國家全心效力,進而功成名就,光宗耀祖,倒也可以成為當時社會的一個理想人格典範。偏偏他又無意於仕途,對唾手可得的高官厚祿不屑,整日里在牛府中思親念婦,長吁短嘆,怎麼看都不像是一個有抱負、有作為的"國家棟樑".事實上,號稱"全忠全孝"的蔡伯喈,一方面無力盡孝,另一方面又無心盡忠,偏偏造成"不忠不孝"的悲劇現實,這是一個殘酷的諷刺。如果說,"強婚"只是讓蔡伯喈背負了良心的自責和道義的重壓,那麼"強官"造成的直接後果卻是蔡伯喈內心"忠"和"孝"之間的尖銳矛盾。最終這種盡忠行為的實現,是以犧牲盡孝為沉重代價的。愧悔與怨苦交集,便是這種充滿盡孝之心卻未能實現盡孝之事的孝子心情的寫照,呈現在讀者面前的就是一個在忠孝觀念夾縫中痛苦呻吟的蔡伯喈,他思想苦悶、情感壓抑、精神頹廢,軟弱而又怯懦。到了這一步,理想社會應有的家庭的淳厚親情,功名富貴的榮耀,傳統倫理道德、倫理政治的理念也被現實無情地擊碎。
蔡伯喈自始至終都被動地處在忠和孝的夾縫中,處於一種有真情又不敢大膽表現,既對傳統禮教的束縛心存不滿卻又無力反抗,只好聽任命運擺布的尷尬境地之中。他的"三不從"和"三不孝"既是順承的緊密聯繫,又是因果的必然關係。"孝"這一原本基於家庭血緣關係的基本倫理觀念,在現實中由於濡染上功利性的欲求而被扭曲,也被封建時代的統治者加進許多符合其階級利益的道德內容和倫理規範,因此所謂的"孝"都要和"衷"歸結在一起。可見,封建統治階級標榜的"忠孝節義"是自相矛盾的,最終這種盡忠行為的實現,必然是以犧牲盡孝為沉重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