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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心愛的女人要求做情人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pp958

  序曲

  1996年研究生畢業以後,我應聘進了一家赫赫有名的美國公司,當時,我的同學們對我羨慕不已。這家公司的工作氛圍很輕鬆——可以隨意着裝,不用常常加班,當然也有一點小小的禁忌:同事之間不能談戀愛。

  半年試用期過後,我被公司派到美國短期培訓4個月。1997年初秋,我升任公司金融部項目經理,前途似乎一片光明。但就在這時,我不由自主地陷入了一場辦公室戀情。那年,我28歲。

  我深深地愛上了lisa。她是公司行政助理,雖然和我同歲,但此時本科畢業的她已是公司的老員工,同時深得美國老闆賞識。lisa事業心很強,雖然不是特別漂亮,但她幹練的神情、飛快敲擊鍵盤的纖纖玉指,以及每日必換的得體套裝,統統都讓我着迷。

  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愛情終於戰勝了辦公室“禁忌”。我決定向lisa展開“地下攻勢”。我的攻勢很老土——送花,我讓快遞公司給lisa送了11朵包紮得非常漂亮的白玫瑰。那天中午,玫瑰送到時,我緊張得要命,偷偷從辦公桌擋板后探出腦袋向她張望,手心裡直冒冷汗。

  我看着Lisa抽出花中的卡片瞥了一眼,然後滿臉嬌羞地抱怨道:“討厭,誰送的?”然後,將整束花很優美地拋出一條弧線,扔進了身邊的廢紙簍。自始至終,她都沒朝我這裡看一眼。

  隨着那束花的“弧線”,我的心立刻涼了半截。忽然,電腦提醒我有新到的電子郵件,是lisa發來的,上面只有一句話:“如果你能堅持1個月,我可以考慮。”

  這句話,足以讓我周身熱血沸騰。那天以後,我每天都讓快遞公司送上一束白玫瑰,lisa則日復一日拋出那道美麗的弧線。聽女同事們說,只有好心的清掃工會將花插放在女洗手間,她們將那個送花的人稱為“廁所冤大頭”。

  我很心痛,畢竟為了每天的玫瑰,每月的開銷不是個小數字。但這是lisa的身價,我不能拒絕——我繼續用金錢滿足着她的虛榮心。

  愛情開始了

  玫瑰一送就是兩個月,努力總算沒有白費,lisa終於接受了我的追求。lisa是個現代女孩,從答應我的那天起,就主動提出讓我搬到她那裡去住,因為她獨居的家離公司比較近。

  終於可以不用送花了,終於完完全全地擁有了lisa,這些令我欣喜萬分。搬到lisa家住的那一天,lisa突然提出要訂一份“口頭協議”:第一,同居期間,我必須每月負擔一半房屋按揭款,其他水電、電話費用則全部由我承擔;第二,不得接聽家人的電話,也不能將電話號碼告訴其他任何人(包括我爸媽)……

  大概是所謂的被愛情沖昏了頭腦吧,我幾乎不假思索地就答應了這些條件:她把自己都交給我了,我還有什麼需要保留的?

  1997年聖誕節前兩天,我突然在自己的辦公桌上發現了一封“辭職信”。正當我打開信看時,桌上的電話鈴響了——是lisa打來的,她在自己的座位上壓低聲音說:“我為你聯繫好了另一家公司,辭職信也幫你擬好了,只要你簽個字就行。為了我們的愛情,好嗎?”

  最後那句話,瞬間消除了我的困惑。想想也是,女孩子找工作不容易,既然我們戀愛了,為了她的前途,我理所當然應該離開公司。經過一整天考慮,我終於在那天下班前,向老闆交了那封她幫我擬好的辭職信。

  聖誕節那天,我請同事們吃“告別飯”,酒過三巡,我舉起酒杯,溫柔地看着lisa,想向大家公布我倆的關係。因為我覺得,既然我已經離開了公司,也就不存在任何隱瞞的必要。但是,我剛開口,lisa立刻覺察出來,她站起來打斷道:“別多說了,我敬你一杯!”

  事後,我們為那次吃飯吵了一架。因為我始終沒弄明白,為什麼宣布了我倆的關係,就會影響到她的前途?

  新公司規模很大,但我只是無數碩士、博士中的一個。我茫然看不見前途,收入也只有以前的三分之二。工作一年多,我仍然得不到升職的希望。lisa因此總是埋怨我不求上進,為此,就連雙休日她也逼我在家翻資料,甚至不准我回家看爸媽。

  想當初,爸媽剛知道我談戀愛那會兒非常興奮,可他們打心眼裡不願意我搬出去過同居生活。更讓他們不能理解的是:戀愛時,他們不僅連“毛腳媳婦”的模樣都沒見過,就連自己兒子都不常見到了。

  按照我們的“協議”,lisa的電話我是不能用的。可爸媽總是不捨得打我的手機,又不敢打電話到公司,因此實際上,我和爸媽幾乎斷了聯繫。

  不過,二人世界還是蠻開心的。各自下班后,我們常約在家附近的小餐廳(lisa和我從來不下廚房)吃飯。吃完東西以後,我們逛街、看電影,或是回家看書。雖然我的開銷很大,雖然新公司的收入不高,雖然和Lisa生活在一起的近兩年裡,我沒有一分錢積蓄,但是,我至今認為這兩年很值得,哪怕“背棄”了爸媽、高薪和前途——如果沒有以後發生的那些事情,我寧願一輩子這麼過下去。

  高潮

  去年春節,我回家看爸媽,雖然還是沒能見到“毛腳媳婦”,但他們催我結婚。我想也是,畢竟我和lisa都已過了30歲,總是這麼住在一起也不是一回事。於是,大年初五,我拿了爸媽給的5萬元“結婚基金”,用其中的三分之一,去商場買了一枚漂亮的鑽戒。

  特意將lisa約到了全城最具情調的餐廳,我想在那裡向lisa求婚。哪知我剛拿出鑽戒,動聽的話還堵在嗓子眼,lisa卻突然談起了我們的前途:“先別說結婚!在我們面前有兩條路——第一,我倆出國,憑我們的學歷,讀MBA應該沒有問題。如果我們能留在美國,到時再談也不遲。第二,留在國內也可以,但你必須做到半年內升職,兩年內再買一套房子。至於結婚嘛,5年之內辦不到!”lisa說話永遠是那麼邏輯清晰,就像是在談判桌上,讓人沒有反駁的餘地。顯然,這些都是她早就設計好的。

  我不想出國,碩士的學歷在國內差不多已夠用,再讀MBA無非是頭頂增加一個光環。對於一個30歲的男人來說,這已經不重要。而對於lisa,我支持她在國內讀一個MBA,但從我心底來說,我更希望她是一個好妻子、好母親——哪怕她沒有任何收入。

  今年3月的一天,lisa突然告訴我:“我辭職了。”我愣得一時說不出話來,因為我深知工作對於她的重要性,更知道那個公司的光明前途。我追問原因,lisa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了句:“沒前途就辭嘛。”

  不過,奇怪的是,辭職后的lisa並不急於找工作,而是白天休息,晚上找朋友“聊天”,每天要到三更半夜才回來。事業心很強的lisa從不沉迷於玩樂,她的表現太反常了。

  4月,lisa提出要分開住:我搬回自己的家,而她自己也搬回去和爸媽一起住。她對我說:“我沒有工作,所以要把房子租出去,否則錢不夠用。”我勸她找工作,但她說要“休養”一段時間。這些,又是極大的反差。

  我偷偷調查過,那個房子果然被她租給了別人。我們偶爾約會,每周有一天會去住賓館。如果不是上個月遇到以前的同事,我已經漸漸開始相信lisa的話了……

  結果揭曉

  那天我剛巧在酒吧碰到以前的同事,寒暄過後,他不經意地說:“知道嗎?以前那個lisa也辭職了。lisa被老闆養起來了,聽說他們都快結婚了。”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顧不得掩飾什麼了,很失態地一把抓住他,讓他把話說個清楚。同事怪異地盯着我,然後一字一句地說:“lisa要和那個美國人結婚了。”

  二話沒說,我立刻撥通了lisa的電話,氣急敗壞地質問她。電話中的lisa還是那麼冷靜和幹練,她不緊不慢地說:“我不喜歡他,但是我一定要出國。以我的能力,一定能超過所有人,生來就註定我是一個‘女強人’。他追了我很久,我也已經答應和他結婚了,他任期一滿立刻跟他去美國。學成以後,我會回來的。”她的最後那句話,更讓我氣得“吐血”:“我是喜歡你的,我不在的日子裡,你盡可以結婚。不過,如果你願意去美國,或者我有機會回來,我們完全可以繼續保持現在的關係——我,愛你。”

  我悲憤不已,經歷了5年苦戀之後,竟然被自己心愛的女人要求做她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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