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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不如真實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pp958

  結婚前,一度認為愛情可以終老此生,海枯石爛,永恆永遠,一旦愛上便會激情蕩漾,直至生命的終結,愛情才會像潮水般褪去。於是在那個情竇初開的花季愛上了一個大男孩,而他除了一顆愛我的心和我認為一個男人該有的剛毅、果敢、幽默、睿智外近乎一無所有,我和這個最後成為丈夫的男人談了一場只和愛情有關的戀愛,8個月後,我成為了他的妻。

  如果用耳鬢廝磨和如膠似漆形容那時候的感受絲毫不為過,可是我漸漸發現我或許誤讀了愛情,又或許是高估了愛情。作為一種建立在男歡女愛基礎之上的銷魂、強烈、熾熱的男女情感,必然以視覺感官的新鮮感、觸覺接觸的刺激感、探究未知的神秘感、慾望洪流的衝擊感為基礎,也註定如熊熊烈火般燃燒之後只剩下灰燼,灰燼里殘留着愛的味道,剩下的歲月里兩人共同咀嚼和回味,這不是因熱烈的情感逝去的幻滅感,而是婚姻使我更明白了愛情的本質。

  婚姻這輛破車載着男男女女繼續行進,只要尚未偏離雙方的共同路線和目標,只要車上還坐着我和你,只要還有一個因超級偶然而誕生的生命撕扯着兩個人的生命,愛就仍然在,因為沒有愛的婚姻人是萬萬不能忍受的(反正我不能忍受),倒不如半路上各自下車,各奔前程!只是當婚姻的破車承載的東西越來越多時,那關乎讓人激動、興奮和無盡慾望的愛情越來越少。當婚姻里的柴米油鹽裹挾着尿不濕的味道撲面而來時,當夫妻間的感覺淪為左手摸右手、頓頓吃青菜般索然無味時,當那個與你曾經零距離合二為一的人漸漸變的陌生時,當曾經激情燃燒過的彼此躺在一起不再撩撥起慾望之火時,當不再能夠如熱戀時對自己噓寒問暖、視如珍寶時,別問原因是何,都無可否認曾經的愛情早已面目皆非!

  曾有一段時間,我反覆問自己:我的愛情去了哪裡?曾經有段時間把自己架在道德的十字架上,反覆審視自己,是否是我率真、敏感而又感性的性格特質下潛藏了一顆不安分的女人心,這顆心渴望浪漫、渴望激情、渴望自由的呼吸,而這一切又是否打上了背叛愛情和褻瀆婚姻的嫌疑。可事實告訴我似乎這是所有夫妻都經歷過的心路歷程(除了少數道德楷模和人間仙者),尤其是當我明白作為一個人的真實而又完整的特徵以後,當我看清楚愛情的生命周期和存在規律以後,我發現眼前似乎明朗了很多。

  榮格曾說:與其做一個好人,我寧願做一個完整的人。有時想想,當一個人無法迴避自己,無法割捨同時存在於自身的陽光和陰暗的人性特點時,何不做個更真實的自己。一個人的身上可以找到所有對立的矛盾,羞怯與蠻橫,貞潔與淫蕩,健談與寡言,堅強與纖弱,聰明與愚鈍,暴戾與和藹,無知與博學,慷慨與吝嗇……所有這些對立的詞彙同樣可以在婚姻中列舉很多,選擇了婚姻身處其中就需要真實而自然的面對,就如自己的孩子生下來就要忍受夜不能寐、啼哭不止、喂飯喂水的折磨,更要面對今後可能的淘氣、厭學、成績不佳等等,總不能夠想扔就扔,這不僅僅關乎責任,更關乎生存的質量。我們追求的婚姻的幸福是一輩子而不是暫時的,也許幸福的婚姻都需要經歷間歇性的坎坷,兩個人在愛情的黑洞前都可能會迷失過,半路的分岔就像是感冒之於健康,發燒、咳嗽過後產生點抗體又有何不妥?當然了,人們仍會為那些堅持犧牲人性而保證婚姻不感冒的人授予榮譽勳章!

  拋開這些不說,單就人性的角度看,現實的婚姻制度除了利於維護社會穩定和傳宗接代之外,似乎對於雙方的生活質量(精神和肉體)毫無益處。猶如一把鎖鏈將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鎖在一起,上面貼上標籤“合法夫妻”,於是彼此守着一張面孔終老此生,相比之下,國外某些人的作法更接近於人性的真實,比如比爾蓋茨公然在婚約里寫明跟自己的紅顏每年至少共度一周,老婆欣然同意;巴菲特的二奶跟隨他接近四十年後終於轉正,並未影響其江湖地位;克林頓和萊溫斯基纏綿悱惻之後,全世界都會原諒他……凡此種種,都是模範婚姻的典範,或許這些都不是常人,按照先富帶動后富的中國理論,或許我們這些婚姻上的窮人再過些時日也能富裕起來吧!想起來一個杜撰恩格斯真理的人說的一句話:現代婚姻制度是以一夫一妻製為基礎,其間包含了婚外情、同性戀、嫖娼等多種補充形式!

  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有人說婚姻里愛情轉化成了親情,對於這兩種說法我似乎都不認可。即使不再有蝕骨不再有熾熱,但當你飽受打擊、遍體鱗傷時,第一個想起來傾訴的人仍會是他;當你身患重疾,用寬厚的肩膀背你去醫院守在病床邊的仍會是他;當你因為過失犯錯時發自內心安慰和原諒你的人仍會是他;當你的父母需要幫助時,沖在最前面的人仍會是他;當你取得成就時,給你第一個說恭喜的、為你驕傲的人仍會是他;當你靜靜地躺在床上憧憬着美好、暢想着未來時,那個陪你一起規劃、描募藍圖的人仍會是他;當你拋出一個挑逗的眼神,能夠心領神會並給你一次巔峰時刻的快感的人仍會是他……這絕不僅僅是親情的體現,更不是愛情泯滅狀態下婚姻現實,男女之愛,兄妹之情,父女之情,朋友之情,所有的這些構成了穩定狀態下的婚姻中的夫妻關係。

  或許對於一個女人來說:她愛你的時候,她的心她的人都完完全全屬於你;她不愛你的時候,她的心會在某天清晨跑出去溜達,看過異域的風情,傍晚時分又回來了。帶回來一份燦爛的心情,或許還有那平淡婚姻生活中一份久違的激情,只要女人還把男人當做頭頂上那一片值得仰望的星空,就夠了!或許對於一個男人來說:偶釋放過那由雄性動物的本能所決定的野性,也沒關係,只要他的心裡還裝着女人,就夠了!這是不是更接近於人性的真實?倘若這麼說,必然有一大幫道德衛士跳出來將我撕得粉碎,可偉人說了,“實踐是檢驗整理的唯一標準!”可攬近婚姻中的眾生相,又有多少看似珠聯璧合、琴瑟和諧的婚姻逃離過這為道德衛士所唾罵的“混賬邏輯”?

  是在追求完美的路途上飽受生硬粗魯的道德之鞭撻,還是在無畏無懼地直面柔軟複雜的人性中獲得一份觸手可及的真實,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