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官位”的斷想
隋朝始行的科舉制是當時的朝廷為選拔官員而實行出的一種有效方法,這種制度一改過去官員選拔任命的陳舊程式,使一批優秀人才被選拔後進入仕途。就當時來說,不分出身貧富,不講身份貴賤,只要有德有才有學就可以通過科考之路而被選拔上來做官,這種制度猶如一縷清風,為當時中國封建社會腐敗的官場注入了新鮮的血液。
遠的我們不說,單說滿清時期的官員任用制度,清朝初期康熙時期由於政治清明,也很重視各級官員的選拔,一直到雍正、乾隆時期都還算是比較好的,可是這種好景延續時日不長,到了滿清中後期就不行了,朝綱廢弛,上層無能,加上一群奸臣賊子當道,因此,當時的朝廷在官員選拔中存在很多弊端,比如唯滿族八旗弟子加以重用的做法就嚴重製約了當時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雖然當時不乏有能耐的漢人和其他民族的官吏,但只能當個副職,始終位居次處,加之不少朝代忠臣與務實的官員都很難得到重用,從而使正人鬥不過投機鑽營者,君子往往失算於小人,因此,當時的朝野忠臣清官寥寥無幾,而奸佞賊子多如牛毛,這種官員群體的腐敗直接影響了國家的發展,導致了統治階層層層盤剝,經濟蕭條,民不聊生。由於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所以這種腐敗沒落的政治制度導致了國運衰弱,民生凋敝。
民國時期先期還算可以,後期的蔣介石時代不用贅言大家也是明白的,放着人才不用,任人唯親,種種政治、吏治的腐敗導致了國民黨反對統治不得人心,維繫其統治的800萬軍隊在人民解放軍發起的三大戰役中頃刻間土崩瓦解,執政了三十多年的國民黨從此退出中國舞台,上層領導集團率其維護腐敗格局的殘兵敗將最後落荒而逃退居台灣孤島。
新中國成立以來尤其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的改革開放近30年,中國的官員選拔制度可以說是公正、民主、公平、透明的,由基層推薦,黨委常委會議提名選任的各級官員,確實在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事業中發揮了主心骨作用,始終做到了對黨忠誠、服務人民,黨的幹部隊伍始終是盡職奉公、造福人民的一支優秀隊伍,其中雖然也有一小部分“劣質”官員,但他們只是很少的部分,這些人起初也的確為人民群眾辦了不少實事,謀了不少福祉,但隨着時過境遷,地位變遷,與人民群眾漸行漸遠,以至脫離關係,進而一步步走向反面,成為國家和人民的“罪人”。
作為一名黨政機關公務人員,就縣一級來說,副科級也算是領導級別了,雖然很多人把這種級別看得很重,也很為成為科級幹部群體中的一員而欣喜不已。但依我看來,不管是民是“官”,其品質是第一位的,即做官品為本,從政民為先,如不具備這一點,那就做不了稱職的官員。胸襟狹小,視野不闊,凡事斤斤計較的人,不要說是為官,就是當個平民百姓又有何意義呢?作為一名官員,必須把品德修養放在第一位,無論是升遷也好,位卑也罷,都要心平氣和,知足常樂,要時刻有一種換位思考的“方法”,要經常有這樣一種想法:和那些默默無聞、任勞任怨工作了一二十年的人相比,自己確實是幸運的;和那些整天在工地上揮汗如雨、風雨無阻的打工者相比,自己又的確是幸福的。如果能做到這樣,就會寵辱不驚、位卑不怨,在自己的崗位上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2007年4月18日夜12時於碌曲縣原人大機關院內床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