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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得得9

  文/王瀚偉

  手機剛一出世,就象小時候眼巴巴地看隔壁家的孩子吃咸鵝蛋一樣。我第一次拿到手裡的是那個“大羅鍋”,主人說是七千多元。手機一拉開,黑呼呼的像一架拱橋。當然也只是在我的手裡掂了掂,沒能通話。

  我買手機的時候大概是九五年,買的是二手諾基亞。我們頭問我誰的電話?我說:“借的。”深怕別人嫉妒而帶來不良是非,要知道,這個破電話還是我們單位的第一個移動通訊設備。那個該死的諾基亞一二天就得充一次電,麻煩得不亦樂乎,可那時候就是不知道煩。

  一個十多年後又見面的朋友見我掏出一個陳舊的電話,笑着說:“光攢錢了吧?”虛榮心迫使我回去后換了一個小靈通,一用就是十來年,雖然不好,但別人都說省錢,沒有人恥笑。

  雖然沒有人給女兒許願,但她考上大學之後她媽媽還是給她買了一個近千元的直板諾基亞,照相、藍牙、p3。雖然不算太好,但比起我的小靈通不知道要先進、美觀多少倍。看來,一代真的比一代進步了。

  誰知道,沒到半年,她就送給洗臉盆了。沒說的,又給買了一個三星超薄,更具名牌效應的。這個買完我以為可以大事完畢了,結果,這個更是短命,壞了。她說:“聲音聽不見。”

  還不錯,這回她說自己買,錢是自己打工賺的。買的還是諾基亞,直板,超薄。樣式簡潔大方,一看就是女窾。

  女兒說,有一天,晚課後出來散步,手機從褲兜滑出來丟了。一撥打,有人接聽。女兒興奮地說:“請問,手機可不可以還給我啊?”“沒問題。”對方回答得乾乾脆脆。揀手機的是一位三十多歲的男人,領着一個小女孩,可能是下班帶孩子出來散步在路旁揀到的。

  女兒說,老爸,你說我那個悔啊,當初我怎麼沒有想到給那個小女孩買點什麼呢。我笑了,說:“人家可是不稀罕你給買點什麼啊。”女兒說:“是啊,但我總不能什麼舉動也沒有啊。看來,當時我可能是太激動了吧。”

  沒幾天,不出三個月,這一次,女兒就沒有那麼幸運了,一撥,關機了。女兒說:“我真笨,在同一個地方卡倒二次。”

  趙本山演的那個小品,說:“家裡還有一件家用電器----手電筒。”可謂家喻戶曉。小時候家中牆上有一個膠合板做的小廣播,也可以說是我們家裡的電器了。近八十年代,誰家裡要是有一個九英寸的黑白小電視那就相當的了不起了。按一部電話,恐怕還沒有人家敢去奢望。工廠、街道、學校等單位要是有一部電話,也算很不錯了。

  據說第一部電話問世,一名人說:“這個東西也只能做為玩具。”短短的幾年,這個東西就席捲了整個世界,連乞討者都佩帶一部電話。

  女兒的電話又一次死亡,跳廁所里自殺了。我給女兒帶回來一部電話,女兒一見,哈哈大笑,險些笑岔了氣。邊笑邊說:“老爸,你哪搞來的古董?去古玩店了?”

  女兒的笑聲把我帶進了思考,雷鋒的: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一年,真的就遠離了人類?母親的:早行節儉事,免過淡薄年也被淘汰出局?人類進步了,人類發展了,但人類的資源也長足了嗎?我真的不知道,“浪費就是極大的犯罪”這句話是不是也該封鎖在陳列館?

  有人說我的思想過時了,觀念跟不上日新月異的時代了。當今不講節儉了,取而代之的是消費。懂嗎?消費。我真的不知道在我們的這個世界之上還有多少物資能夠讓我們盡情地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