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伴侶使用協議
甲方: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詳細地址:**市魯中西大街59號
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乙方:
詳細地址:
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甲方為改善CDMA網絡覆蓋質量,提高服務水平,保障乙方(客戶)利益,經乙方同意,在 安裝手機伴侶 套,供乙方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下,就手機伴侶使用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使用的下述詞彙或用語,除非合同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則應具有下面所賦予它們的涵義:
1.1“雙方”系指甲方和乙方的合稱。
1.2“一方”系指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
1.3“乙方”系指 .
1.4“甲方”系指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1.5“手機伴侶”系指產權屬於中國電信**分公司的CDMA無線信號轉發放大設備,主要用於改善局部CDMA無線信號質量。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根據網絡覆蓋情況及客戶需求,確定是否安裝使用手機伴侶,對手機伴侶設備擁有所有權,有權對手機伴侶進行定期查看、調整、收回等。
2.2負責手機伴侶設備的安裝、調測等。
2.3負責定期檢查手機伴侶設備使用狀態,出現故障及時維修、更換,若使用地點網絡質量得到改善,及時將其收回。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3.1應負責提供手機伴侶安裝地點、施工協調、接電等相關事宜。
3.2負責所使用的手機伴侶設備的保管,如出現人為損壞、遺失等,要照價賠償。
3.3應配合甲方對設備定期查看。
3.4有權利終止使用手機伴侶,但要及時將手機伴侶交還甲方。
3.5乙方無償使用手機伴侶,但要承擔相應電費。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協議期間,若因甲方網絡建設優化等原因該處網絡覆蓋滿足使用要求,甲方可提前收回手機伴侶設備,本協議將自動終止;若因乙方搬遷、轉網(不再使用電信CDMA業務)等原因不需要再使用手機伴侶,乙方應及時將手機伴侶交還甲方,本協議將自動終止。協議到期后,若乙方願意繼續使用手機伴侶,經甲方同意,雙方可續簽協議;若乙方不再使用,應將手機伴侶交還甲方。
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分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