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有十五六年了,和老公相識時間更長。老公是個聰明的人,我自然也就過了很多有意思的情人節,收到了別具一格的禮物。
記得最初相識時,還不怎麼過這種西洋的節日。開始流行時我們已結婚數年了,那時聞到滿街飄香的玫瑰花和巧克力味,看到手抱鮮花和巧克力的笑意盈盈的女生們,心中很是糾結,臉上的表情充滿了現在說的羨慕嫉妒恨。老公看到我的樣子,知趣地跑到花店為我買了一支紅色的玫瑰花,走出花店還極不好意思地將花藏在大衣里,左看看右看看生怕被別人看到成為笑柄,他越是那樣我越是不舒服,將花給我時,所有的浪漫與興奮的感覺蕩然無存,而他花去了五元錢,煞是心痛。就這樣我們的第一個情人節因一個小小的細節而顯得不歡而散。後來老公學聰明了,情人節還沒到時就做我的工作,曆數形式主義的種種不是,說什麼鮮花的不實用,只能看看,滿足一下感觀的需求,是小資產階級情調在作怪。我們現在過日子,要踏實,從生活需求出發等等。。。。看我還有點不情不願的,這樣他也就有點不情不願的給我送過長發少女的藝術品,我很珍惜,現在還在電視柜上展示着她的風姿;送過風鈴,是金屬材料製成的,特別結實,好多年過去了,現在還在家中叮叮噹噹地響着,直到後來他去花市給我抱了一大盆杜鵑花,粉色的花朵爭奇鬥豔,花團錦簇。我一看心花怒放,別提有多美了。可當他告訴我花了我八十元錢時,我心如刀絞,那個痛啊,直到現在都記憶猶新。它終於埋沒了我的少女情懷。後來我也就變得比較實際了許多,可小資情調仍然還會不時冒出來折磨我脆弱的心。我倆終於商量了一個絕佳的主意:只好將平時捨不得買的東西都放在情人節買,我挑選他買單,這也不失一個好主意。我滿意他滿意,既買了需要的東西,又過了節,一舉兩得啊。家裡的抱枕舊了,放在情人節買吧,不但給家裡增添了必須品,還美其名曰是給我過情人節送的,我也樂得做個順水人情,彼此大家都高興。就是我這麼大年齡,走在街上抱着泰迪熊,着實讓人感到難為情。
現在孩子也大了,我們也不在乎這些形式,偶爾生活感到平淡乏味,靠着抱枕,聽聽風鈴聲,說說生活中的煩惱、談談父母和孩子也感到很知足。其實生活無處不浪漫,就看對方是不是你在意的人。情人節又到了,就以此文做為送給老公的禮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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