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的目的是什麼?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而體育競賽則是異化,完全是為了名利。有幾個運動員傷痕纍纍?
體育競賽的勝負有的有絕對標準,例如:時間、距離;有的只是相對標準,需要裁判或裁判群。於是就有裁判的公正問題,發生了黑哨等等問題。因為人體體質不同,有的項目分為不同級別,但是大多數項目不分級別。於是在運動員選擇上就有偏向。例如:籃球運動員偏高,像姚明(身高2。26米)、穆鐵柱(身高2。28米)就得天獨厚。
體育競賽還有一個目的是組織者牟利。許多賽跑項目有預賽、半決賽、決賽。這些賽跑項目勝負本身有絕對標準,但是最後的名次卻不按三次比賽中的最好成績判決。因此,在預賽和半決賽中,運動員只是為了獲得決賽權,而保留體力不去創造世界紀錄。這也是一種異化,叫做“名次第一,成績第二”。
在比賽中,為了名次或勝利,故意犯規甚至造成對方運動員的傷亡,只是又一種異化。不久前“劉翔的遺憾奪銀”和“羅伯斯犯規丟金”就是一例。
為了名次,平時訓練中服用藥物甚至雄性激素,常常引起女運動員的體質異常。在比賽前若干時候停用藥物、雄性激素,使比賽時檢查不出。這是另一種異化。
體育競賽項目中不斷“改變規則”的以乒乓球為甚,因為這個項目的各種獎盃長期由中國人獨攬,於是針對中國運動員就產生歷次“改變規則”,結果還是依舊。這些“改變規則”的動因不是為了公正,而是因為不服。這也是一種異化。
相反,許多體育競賽項目如果為了公正,應該“改變規則”。例如:1。籃球比賽的運動員身高應該有限制,因為籃球比賽是競技巧,而不是競身高。2。足球比賽的運動員數量應該減少,不要老是0:0。3。排球籃球比賽的網應該加高,增加競賽的可觀性。4。斯諾克的規則應該改變成32人分成8組的小組循環賽。循環賽局數為7,勝者1分,輸者0分。各組出線2人進入淘汰賽,積分相同者以小分定論。這樣既可以減少因為抽籤的偶然性,又可以增加運動員在每一局中的認真性,還可以促使每局中領先者力爭小分更多。5。圍棋應該統一勝負標準。6。充分利用電腦回放慢鏡頭的作用,減少裁判失誤。其它還有,不一一例舉。
但願體育競賽更公正、更安全、更可觀、更普及。一個14億人口的大國,找不出一些好的運動員,比賽中常常輸給極小的國家;有的體育競賽項目無人參加、無人進入大賽或無人進入決賽。這種局面應該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