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已不像前幾天那麼冷了,手伸在外邊都不覺得凍了,傍晚的天上藍盈盈的,金色的陽光鮮亮亮的,天都長了呢!
然而並沒見到街上有賣花的,走路的行人都比平時少,這可與我的想象差得老遠——記得前些年的這個日子賣花的和手裡舉着鮮花的人很多的。但那時候我正忙得火燎腚似的,對滿世界瀰漫的浪漫氣息也沒往心裡進。躲進小樓之後,平時都極少出屋,這天,我就更是貓在家裡了,既是不想湊洋節的熱鬧,也是不敢造次。這是個敏感的日子,即使只是出去遛遛彎,也會惹上約會的嫌疑。什麼是潛移默化,什麼是和平演變,現在理解得特深,管你認還是不認,2月14日已成了人人皆知的日子。你可以不過這個情人節,但你必須面對人們的說不準是真是假的微妙的目光:你幹什麼去了?怪不得街上的人不多呢。但花兒過時的這麼快卻是我未曾料到的,當我才想到花兒,很多的人們已經更新了內容。
這條不算偏僻的南北大街從這頭走到那頭竟沒有一家鮮花禮品店,我又折到東西向大路,在臨近大東門的路邊看到了鮮花的招牌。以前這兒一溜門市開着許多的這樣的小店。
既然想到了花兒,而且走了這麼多路,沒有臨陣退縮的道理。我躊躇了一會,推開店門,走了進去。從來沒有過過情人節,現實生活中沒有過情人,只有老婆,與老婆談戀愛的時候還叫處對象,也就是在公園和夜幕下的街上軋軋馬路,頂多渴了買根冰棍,還未曾給她買過花,今天心血來潮,想補上一課,也浪漫一把。
滿地的散花,一男一女年紀不大不小的兩個人在整理、挑選、捆紮,不大的房間兩側擺滿了大大小小、形狀各異、五彩繽紛的花籃。女的抬頭看看我,沒吱聲,大約以為我是走錯了門的。男的問:“買點什麼?”
“買花,玫瑰,紅玫瑰,噢,就買一枝,多少錢?”我堅定地說。既然走進來,就得有勇氣。
男的告訴我5元錢一支,我也沒講價,大方地掏出了錢遞過去。
女的又抬頭瞄我一眼。
“買給老婆的,意思意思。”說完我覺得多餘,不是給老婆,拿一支花能糊弄得了誰?
女的笑了,不知道笑意為何,但看着最少不是嘲笑。
男的給我揀了一支,問我行不,我也不太懂什麼樣叫好或不好,看着順眼,就點了點頭,然後他就包上紙,封好口,繫上帶子,遞給我。我舉着這支花走出來,走到街上,向家裡走。
一路上,只有我一個人手裡舉着花,舉在一個明顯屬於老年而且衣着樸素毫無修飾的老男人手裡,玻璃紙在陽光下一閃一閃,雙唇大的花朵羞答答地蜷着身、低着頭。
我不管誰怎麼瞅我,我心裡想的只是:晚上她下班回來,看到這支紅玫瑰,會是怎樣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