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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人民以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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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旺

  中央最近常常提到一個新的說法,“給人民億尊嚴,”我覺得這是語言上的突破,更是思想上的突破。在我生命的五十個輪迴中,我覺得最給人民尊嚴的是毛澤東————毛主席。最不給人民尊嚴的是那些巧取豪奪的貪官,為什麼毛主席118周年——————不是逢五逢十的日子,還有許多人到毛主席紀念館去參觀瞻仰,因為愛人民的人,給人民尊嚴的人,人民自然也給他尊嚴。

  我頭腦中常常會想起那些給困難群眾拜年的人,那些冠冕堂皇的官員,當然,那些人裡邊,大多數還是表裡如一,他們的內心也是真正想着困難群眾的人。可是,如果是那些貪官去給困難群眾拜年,或者是大貪官如胡長清、成克傑之流的人去給困難群眾拜年,那與其說是拜年,還不如說是黃鼠狼給雞拜年啊,那是多麼虛偽的場面啊。因為那些貪官在享受着人民給予的榮譽和地位,卻還不知道滿足,更別談感恩,還要貪污受賄,想想那些人,人民禁不住會問:這是怎樣一個世道啊。

  比如說,你看見一個無原因開着的房子,屋內好久沒人,你是打電話給110呢,還是選擇悄悄走進去,來一個三光政策————————吃光,喝光,拿光呢。當你在寂寞的大水庫看見一雙高級皮鞋和一套時尚衣服扔在岸邊,半個小時看不到任何人跡的時候,你是選擇打110還是拿起這些東西就走,就像是拿自己家的東西一樣呢?那些貪官也許會選擇前者,可是,我卻全部選擇了後者。這樣蹊蹺而不可思議的事情,全讓我趕上了,而且都是在八月份趕上的。我都撥打了110。其實這些也不值得一提,我覺得是很多人會選擇的,我無非是想讓那些喝人民血的貪官做一個比較,因為他們估計很難做出正確的選擇。

  更為巧合的事情是,水庫邊給110打電話之後的三個小時,我遇見了一個奇怪的老大姐——————她穿着很陳舊,而且很乾瘦的,差不多有七十歲了。她也許是看着我穿得比較前衛————————吊帶褲,一幅墨鏡(其實比我富裕的路人多得很),就伸出一隻乾瘦的手來說:給我幾元錢吧,讓我坐車回到某某地方吧。我伸手一摸,只是摸出了三元錢,再認真摸了一會兒,剩下的就是兩個百元鈔票。我把三元錢給了她,到她說的地方其實只要五元錢,我肯定不會給他一百元。我就急急忙忙地走了。可是,走了十幾步之後,我覺得不對,好歹人家也開了口,也是一個尊嚴問題,只給三元錢實在有些說不過去。於是,我拿着一百元錢去買了些小東西,然後又給了她四元錢。這已經足夠她回去了。

  有人說,那種人也許是假的,可是我寧信其真,不信其假,好歹那是需要尊嚴的,給別人一些尊嚴,也不是什麼為難的事情。

  但願這世界多些愛心,少些貪官和污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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